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简称OPEC,也就是欧佩克)成立于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维护各自的和共同的利益。现有11个成员国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利比亚、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和委内瑞拉。
1.目的。
欧佩克成立的目的在于协调各国石油政策,商定原油产量和价格,采取共同行动反对西方国家对产油国的剥削和掠夺,保护本国资源,维护自身利益。
2.石油生产配额。
欧佩克组织条例要求该组织致力于石油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因此,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实行石油生产配额制。如果石油需求上升,或者某些产油国减少了石油产量,欧佩克将增加其石油产量,以阻止石油价格的飙升。为阻止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也有可能依据市场形势减少石油的产量。
3.欧佩克与国际石油市场。
欧佩克并不能控制国际石油市场,因其成员国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只占世界石油、天然气总产量的40%和14%。但是,欧佩克成员国出口的石油占世界石油贸易量的60%,对国际石油市场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特别是当其决定减少或增加石油产量时。欧佩克旨在保持石油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并致力于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稳定的石油供应,兼顾石油生产国与消费国双方的利益。欧佩克通过自愿减少石油产量,或在市场供应不足时增加石油产量的方法来达成上述目标。例如,1990年海湾危机期间,欧佩克大幅度增加了石油产量,以弥补伊拉克遭经济制裁后石油市场上出现的每天300万桶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