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婚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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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无瑕指环定终身——戒指

在中国传统婚俗文化之中,戒指不仅仅被作为一种陪嫁和订婚的物品,其也包含着深刻的内涵,被视为忠贞爱情的象征物。

据古籍记载,戒指又称“指环”、“手记”、“代指”、“约环”等,俗称“手镏子”、“手子”。我国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戒指了。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中已有骨戒指出土,有的戒指上还嵌有绿松石。甘肃的齐家文化类型遗址中也已发现了铜戒指。新疆自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纪年开始,沿丝绸之路,也有铜戒指出土。在东北,辽宁朝阳市田草沟晋墓(鲜卑墓)一个墓就出土了多件金戒指。这些墓的墓主人大多是少数民族, 出土的金戒指中有一些已经被专家鉴定为西方传入的手工业制品。

随着时代的发展,戒指也逐渐地被运用到了婚姻地缔结的过程中。聘礼放小定主要以首饰为主,其中放定人会把戒指、耳环、手镯、项圈给待嫁女子戴上。在这四种首饰中,戒指最具有象征意义。在商周时期就有制造戒指的记载,只不过当时只限于帝王嫔妃所戴,还未普及到民间。在我国中原地区,虽然妇女戴戒指的风俗汉代以后就开始风行,但是戒指还未带有定情信物的象征意义和性质。史书记载:“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作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否则以银环退之,进者著右手,推者著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戒指也。”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戒指的作用仅仅是皇帝召幸嫔妃和表示嫔妃生育状况以及适合被召幸的标志。

戒指在民间用作定情信物的风俗流行于南北朝时代。《南史后妃列传》记载:梁武帝萧衍镇守樊城的时候,在城楼上看到一个在河边漂絮的女子,并对其一见倾心。于是便托媒人前去行聘,并赠送给这个女子戒指表爱定情。用戒指做信物盛行于民间是在唐朝的时候。《云溪友议》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唐朝时有个叫韦皋的人去江夏游玩,遇到一个名叫玉箫的女子。他与玉箫定下终身,并且告诉玉箫七年之后会回来娶她,并且赠送了玉指环为信物。八年之后,玉箫还是没能等到他的意中人,悲痛欲绝之际,绝食而死。后来韦皋遇到一个和玉箫相貌相似的歌女,并且该女子“中指有肉隐出玉环”。

使用戒指当信物的原因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戒指的形状是“环”形的,没有断裂和瑕疵,预示着完美无瑕。另一种说法是,“戒”代表“禁戒”,表达了男方对该女子的独占性,禁止其他男子接近该女子。

延伸阅读

戒指的神秘含义

戒指在唐代以前还具有一种神秘意义。我们看到关于戒指的记载,大都与神秘现象有关。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民族大移动、大融合的时代。这时文献中有关戒指的记载激增,并且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与神鬼、死人有关,有些则与少数族有关。由此或可推知,戒指所具有的神秘意义和胡族色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说明自南北朝到隋唐,虽也使用戒指,但大部分人并不把它戴在手指上,换句话说,就是当时还没有戴戒指的习惯。前述甲墓出土的金戒指,据发掘报告称,墓主人就是“右手握一金戒指”,可见也并没有戴在手指上。当然,不能否认当时也有将戒指戴在手指上的。估计这主要是北边少数族的习俗。前述乙墓出土的铜戒指,发掘报告说就是戴在墓主人手指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