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认为婚姻关系的确立是“天作之合”,所以结婚的日期与时辰也应该顺应天时,因此“择期”一直备受到人们重视。
男家送聘礼后,又托媒人请女家选择迎娶的具体时间,民间又称“选日子”。这个程序在古代“六礼”中叫“请期”。确定结婚日期,在民间有着很多规矩和风俗。
一般情况下,都是请女方择期,其原因是很多人笃信“坐喜床”的习俗,即希望新婚之夜便够让妻子怀孕,所以要避开女子的生理期,这就需要通过女方来表达意见。
择婚期的方式
秦汉之际,占卜者通过观察卜骨上裂纹的方法选择适合结婚的良辰吉日。但是到了后来,阴阳家、风水家、星命家等人之间为了争取择婚期的生意,出现了很多的矛盾。到了汉武帝时期,五行占卜成了选择婚娶吉日的主要方法,再往后来婚姻择期体系又掺杂了很多民间众人的意见,由此逐渐发展成了一套庞杂的体系。
婚期的选择
从古至今,婚期的选择都十分讲究。有关婚期,古书上有很多记载,其分春夏之间、秋冬之际。从迷信的角度考虑,古代人以仲春之月为婚嫁的最佳时期。《周礼地官》记载:“仲夏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笨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可见,周代当时把男女婚期定为二月,并且认为此时是婚嫁的最佳时节,不遵从这项命令的还会遭到处罚。汉代班固的《白虎通义》卷四《嫁娶篇》记载:“嫁娶必以婚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古人认为,男为“阳”女为“阴”,男女婚配就意味着阴阳结合。春天是天地交泰,万物始生的时节,也是男女婚嫁的好时期,所以仲春二月结婚被认为是顺应天时的吉利之事。但是把秋冬作为结婚时节在古书中也有记载,《诗经卫风
氓》中,就有“将子无怒,秋以为期”的诗句,意思是你不要生气,我们的婚期就定在秋天吧。魏王肃在《圣证论》中也引用了《孔子家语》谈到:“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实际上,古代秋冬婚者也不在少数。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高气爽,农忙结束亲朋好友可以欢聚一堂;冬季收藏了秋季的粮食,粮仓丰实,经济充裕,也正值农闲。
其实,无论是春夏还是秋冬都可以作为婚嫁之时,但是具体的结婚日期,还需要卜占算卦选择“吉日”和“良辰”。一般情况,婚娶日子由算命先生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推算,推算出的结果也要与男女双方的八字、属相相合。旧时迷信观念盛行,婚姻这个终身大事必然会图个大吉大利,择吉日的风俗在全国各地流行着,各地的风俗又有所不同。民间婚礼日期一般都由该地的阴阳先生择定。除此之外,腊月二十三之后到除夕也是民间婚嫁的日子。人们认为,腊八以后,诸神都要上天述职,民间没有司命主约束,此时办婚礼百无禁忌。所以,每天都为吉日,可以免去择日的麻烦。
随着新时代人们的思想进步,封建迷信思想已经不能禁锢人们的思想了,按属相、命相相查择“佳期”、“吉日”结婚的复杂繁冗程序已经减少。更多的人将这种择期程序简单化了。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具有纪念意义或者热闹的节日来举行婚礼。
延伸阅读
《增补诸嫁选择万全玉匣记》中记载的嫁娶宜期嫁娶择吉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看“神煞”的当值秩序。神煞也有吉凶之分,嫁娶时间要根据哪一尊神煞在哪个方位当值做出趋吉避凶的安排。如“月德”、“月德合”等都是值月吉神,适宜嫁娶,而“月建”是吉凶诸神的主帅,忌婚姻。《增补诸嫁选择万全玉匣记》中记载:嫁娶最宜天德、月德、天赦、天喜、三合、六合等各尊吉神在位,则年、月、日、时无一不吉;相反,如果逢月破、平日、劫煞、厌对、大时、天吏、四废、五墓、往亡、八专等煞神并集,则年、月、日、时无一不凶,绝对不可以办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