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与原始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是一对孪生兄弟。
原始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包括原始巫术、图腾崇拜等内容。下面分述它们与神话的关系。
原始巫术是原始人一种信仰的技术和方法,原始人“认为凭借自己的力量,利用直接的方式和方法,可影响、控制客观事物和其他人行为的巫教形式”。祈求、招魂、驱鬼、诅咒等巫术活动,目的在于影响和改变客观事物,这既表现原始人对自然的恐惧,而又显示他们征服自然以保护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愿望。巫术在原始社会发挥着“准科学”的功能,因为巫术当中包含着许多天文、历史、医药的科学知识。当然,我们也不能把巫术看作是“前宗教”现象,因为巫术与宗教不可分,“巫术补充了万物有灵论,同时万物有灵论也补充了巫术;它们共同组成了宗教(其中包括各种巫术的动作与语言等仪式)的和一般形式的、以及后来非常发达的各种形式的根本核心与基本实等质”。
巫术与神话关系密切,巫术的咒语和神话都是原始的语言。像埃及神话《金字塔文》、《死人的书》所记载的长长短短的“颂歌”和“文章”,都是“呵护死者,使不受妖物伤害,并得长生于幽冥世界”的巫术咒语。古印度的神话古书《吠陀经》中的《阿萨法吠陀》全为降魔伏怪的咒语。在我国,被视为“巫书”、“怪书”的《山海经》记载的诸多神话也与巫术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蓄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蚩尤与黄帝交战,双方都施行巫术。铜头铁额的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而黄帝则放旱止雨,最终战胜了蚩尤。由此可见有的神话是从巫术转变而成的。
图腾崇拜是原始宗教的必然现象。“图腾”是北美印第安人奥吉布瓦方言“totem”的音译,意思是“他的亲属”。原始人认为每个氏族都与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无生物有一定的“血缘”关系,认为本氏族来自(生自)于这些动植物或无生物。因此,原始人便把它们当作“图腾”(标记)并对它们膜拜。这种膜拜的行动和观念是神话产生的温床。像族源神话,便明显看出这种图腾的印迹:
炎帝神农氏,姜姓,母曰女登,有乔氏女,少典之妃,感神龙而生炎帝。
——《三皇本纪》
殷契,母曰简狄,有喾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乌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史记·殷本纪》
这些感生神话与炎帝氏族的龙图腾信仰,与殷氏族的鸟图腾信仰,都有密切关系。而后,图腾徽记的诸氏族在发展中不断联合和融合:
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豸区、虎为前驱,雕、曷鸟、为旗帜。
——《列子·黄帝》
融合之后的部落联盟又从众多氏族的图腾徽记中选择其中之一个,用作部落的图腾徽记。现在我们在广大的中华大地见到的“龙凤呈样”的艺术图案多少都带有远古图腾崇拜的因素。而在少数民族中间,至今还盛传许许多多的图腾神话。像北方的鄂温克族,以熊为图腾。他们称公熊为“合克”,这是对最高父辈的称呼;称母熊为“恶我”,这是对最高母辈的称呼。他们把熊当作自己的“远祖”,因此他们猎熊吃熊都有复杂的仪式和禁忌。熊死,说“睡觉了”;认为熊的脑、眼球、心、肺、肝和喉管,都是其灵魂寄居之所,禁忌食用;吃熊肉时,大家围在“仙人柱”(猎人小屋)中,一齐作乌鸦叫声,并叨念着说:“是乌鸦吃你的肉,而不是我们!”他们当中流传的《鄂温克人的起源》神话说,从前有一个猎人上山打猎,被一头母熊逮住,后被带到山洞,被逼与母熊结婚,生下一只小熊。后来猎人逃跑,母熊带着小熊紧迫不舍,追到河边,猎人已登木排到了对岸。母熊愤怒,把小熊撕成两半,一半抛给猎人,一半留给自己。抛给猎人的那半便成为鄂温克人的祖先。在南方,瑶族、畲族和部分苗族以犬为图腾。这些民族还处在氏族部落的时代,以狩猎游耕为生,猎犬为他们捕捉猎物和保卫他们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因而他们把犬当作一种精灵和神加以崇拜,进而当作自己盘瓠部落的徽记,当作自己部落的始祖,并立盘瓠庙或盘瓠神位加以祭祀。畲族每家还有一根祖杖,作为图腾的象征。瑶族神话《盘王的传说》认为:高辛王蓄养的龙犬为高辛王打败了入侵的番王,娶高辛王三公主为妻。然后想要在蒸笼里蒸七天七夜变成完人,但三公主怕蒸死了丈夫,提前揭了盖,龙犬虽已变人,但头上腿上还有很多毛,只好包上头巾和绑腿。高辛王命龙犬为南京十宝殿侯王,俗名盘护(瓠)王。盘护(瓠)王与三公主生下六男六女,他们又自相配婚,繁衍了瑶族的子孙。所以瑶人都尊龙犬盘瓠是民族的始祖。以上例子,充分说明神话与原始宗教有密切关系,它们的产生有着共同的物质基础和心理基础。当初,人与自然浑然一体,人完全依赖于自然。待到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工具改进了,人类的思想和语言才得到发展。人开始意识到自己有别于一般动物而独立存在,并认识到,人有依赖自然、畏惧自然的一面,也有对抗自然、征服自然的一面。依赖,产生对自然的崇拜;对抗,产生对自然奥秘的了解和对自然控制征服的愿望。但这种愿望依然受到生产力的制约,人们对自然的种种现象,诸如天体运行、风雨变化、四季更迭等,都不可能科学地解释,只能从自身主观体验出发进行幻想,把自然当作人看待,当作崇拜的对象。正如费尔巴哈所说的:“人本来并不把自己与自然分开……所以他把一个自然对象在自己身上激起的那些感觉,直接看成是对象本身的情志。有益的、好的感觉和情绪,是由自然的、有益的东西引起的;坏的,有害的感觉,像冷、热、饿、痛、病等是由一个恶的东西,或者至少是由坏心、恶意、愤怒等状态下的自然引起的。因此人们不由自主地、不知不觉地——将自然的东西弄成了一个心情的东西,弄成一个主观的、亦即人的东西……把自然当成宗教、祈祷和侍奉的对象。”
人们在对自然现象进行探索的同时,对人自身的种种现象也进行了探索。英国安德留·兰(1844~1922)曾对原始人心理特征作如下概述:一、相信人世间万物和人类一样,都有生命、思想以及感情,即所谓滥灵论;二、相信魔术与迷信,认为人可以变兽,兽可以变人,风雨雷电可用魔术来招致;三、相信人死后灵魂可离身,并有知觉而存在于别的一个世界,而它的肉身作息,与生前无异;四、相信可以附在有生的或无生的物类;五、相信人类本可不死,死是由于死者受了仇人的暗算;六、他们具有好奇心,而且非常强烈,见到自然现象以及生死睡梦,都觉得奇怪,渴望得到解释。其中第三点和第四点,正是原始人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心理基础。
在灵魂崇拜、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这种集体意识的支配下,原始人创造了宗教的神,也创造了神话的神。宗教有雷神、月神、太阳神、山神、河神等,神话也有这些神。这些神,都是原始人幻想的产物。只是神话是现实基础上的幻想,宗教是对现实“彼岸”的幻想。两方面的幻想,常常结合在一起,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制约,成为原始人的一种宇宙观。
但是,神话与宗教毕竟有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宗教是人们对大自然软弱无力、感到恐惧而产生的一种消极观念。
如雷神、水神、岩神、树神,它们给人以陌生、恐怖的面孔和虚无的感受;神话大多是人们的同类和师傅,是持劳动工具的现实人物,如密洛陀、布洛陀、布伯等。在他们身上,集中了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反映了人们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中的积极进取精神。
第二,神话把愿望诉诸语言,口耳相传,激发人们去征服自然,一般没有崇拜仪式。
宗教不仅使用语言,还有崇拜仪式,它们通过魔咒法术去抑制自然,但更多的是表现对自然的讨好和乞求。至于盘瑶的盘瓠神话和盘王节祭盘王仪式并存,布努瑶的密洛陀神话与祝著节祭密洛陀仪式并存,这种二重性是相互渗透规律作用的结果。
第三,神话“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持自然力”(马克思语)。
这种想象由现实生活引起,它赋予一切对象以生动奇妙的形象,具有质朴、崇高、浪漫的品质,给人们健康愉悦的美感。而宗教则缺乏这样的审美感受,表现了匍伏于自然力的消极面。如人们恐惧江河泛滥的洪水,便虔诚地猎取牺牲(或动物或人)来供奉水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