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正十八年(1358)冬十一月,朱元璋第三子出生,即后来的晋王朱棡。官方史书记载,太子朱标、秦王樉、晋王棡、燕王棣、周王橚及宁国公主、安庆公主皆为马皇后所生,《玉牒》亦如此记载。
但有史记载,马皇后“皆以妃子为己子”。明“南京太常寺志亦明载懿文太子朱标及秦王朱樉、晋王朱棡为李妃生。于燕王朱棣,记载为硕妃生。当时姓李氏封贤妃者二,封淑妃者一”。按,李氏其一为扬州卫指挥之女李贤妃,“妃事上有礼,抚下有恩,遇事有断,内政悉委之”。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崩前对其曰:“若朝夕左右,已愈一纪。”一纪为十二年,据此推算,此妃入宫当在洪武十九年(1386)前后。显然,标、棡并非此李贤妃所生。另一李氏为小李贤妃,乃元璋杀充妃胡氏(楚昭王桢之母)后所纳,也可排除在外。又一李淑妃,“洪武十七年(1384)冬十月丙寅,册广武卫指挥佥事李杰女为淑妃”(《太祖实录》),“册淑妃李氏摄宫中事”(《国榷》)。显然,此李淑妃也可排除在外,或另有李妃者亦未可知。据《明书·同姓诸王列传》记曰:“恭王棡,高皇帝第三子,马皇后出,或曰李贞妃子。”李贞妃无考,或失记,或有所讳记。此种情形并非独列。如朱元璋尚有永贵妃、汪贵妃,见于《太祖实录》,马皇后亡后曾以二妃及成穆贵妃殉葬,但各史均缺载。
周王橚母或为孙贵妃,“洪武七年亡,令橚主丧,服慈母三年丧”。晋、燕、周三王之母非马皇后所出,显而易见。至于朱棣,“《太常诗志》记其为硕妃所生,在寝庙之中,硕妃一主侧立御座之西,东则列诸妃以下”。专列硕妃于御座之西,必定有其缘由。朱棣虽有权明其所出,但其皇位要托皇后以自亲自重,毕竟皇后嫡子身份优于寻常妃所出诸王,但他单列硕妃,显然已明其实出于硕妃,义与情俱照顾到了。(以上引文见清查继佐《明书》等)
从太子标及樉、棡、棣、橚五人出生时间也颇有疑。
朱标,元至正十五年(1355)八月出生。
朱樉,元至正十六年(1356)十一月出生。
朱棡,元至正十八年(1358)四月出生。
朱棣,元至正二十年(1360)四月出生。
朱橚,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七月出生。
在前后不到六年时间里连产五子。且朱标、朱樉之间相差十五个月,朱棣、朱橚亦相差十五个月。马皇后生于元至顺三年(1332),元至正十二年(1352)二十一岁时归朱元璋,此时正处在生育高峰期,从生理讲生此五子并非不可能。但当时朱元璋军旅繁忙,与马氏聚少离多,如此密集生育集于马氏一人之身,这就不能不令人生疑。
正是因为朱元璋一至五子出生疑点重重,而官方记载又讳莫如深,在明代就引起了种种猜测。明无名氏《天潢玉牒》曰:“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十日,上崩于西宫,淑妃李氏殉葬……皇子二十四人。第四子今上、第五子周王高后所生也。长懿文太子,第二子秦愍王,第三子晋恭王,诸母所生也……”朱元璋有26子,此记24子,误。文中曰“第四子今上”,可知此书撰于朱棣在位之时。《革除遗事》记载则谓:懿文太子、秦、晋、周王为高皇后生,而太宗(朱棣)为达妃子。《皇明世系》谓:太宗、周王为高皇后所生,而懿文太子、秦、晋为诸妃子。尽管这些记载不一,未必属实,但却反映出晋王朱棡及朱标、朱樉、朱棣、朱橚生母确是一个谜。
朱棡自洪武三年(1370)封晋王至洪武三十一年(1398)离世,在位二十八年,其死亦有诸多疑点。
在朱棡死之前,懿文太子朱标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四月丙子亡,年三十九。事后有评议曰:“高皇识洞天人,讵不知此废彼兴而立法垂后,示万世则?太子四月薨,九月遂立建文为皇太孙。呜呼,难言哉!”“难言”二字确有发人深省之处。
洪武二十八年(1395)三月癸丑,秦王樉亦亡,年四十。当年四月即命世子朱尚炳嗣秦王。
晋王朱棡卒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三月己未。诸史记载其死因是忧郁而死,其忧郁起因则是燕王朱棣经常在皇帝前说他的坏话。“忧郁而死”源于经过三次修改的《太祖实录》。而《实录》不实,史家对此多有诟病。明沈德符在其《万历野获编·实录难据》中对《明实录》有深刻评述:“本朝无国史,以列帝实录为史,已属纰漏。乃《太祖实录》凡经三修,当时开国功臣状猷伟略,稍不为靖难归伏诸公所喜者,俱被刬削。建文帝一朝四年,荡灭无遗,后人搜括捃拾,百千之一二耳。景帝事虽附英宗录中,其政令尚可考见,但曲笔为多。至于兴献帝以藩邸追崇,亦修实录,何为者哉!”《太祖实录》从建文朝到成祖前后凡经三修。尤其成祖即位之后,就令李景隆等修《太祖实录》,十年后又一次修改。在某些史实上,真实性大打折扣。
就在朱棡死亡的前一年,尚有长时间征战活动。洪武三十年(1397)五月,晋王奉敕训练士马,统兵出塞防御。六月,深入开平以北数百里。此次出征,燕王朱棣亦统兵同行。说明其身体康壮,为何数月之间晋王就因病而亡呢?
朱棡死后,《太祖实录》记载曰:“上哀恸,辍朝三日,赐谥册曰:‘朕惟先王之典,生有名,殁有谥,所以彰其德,表其行也。曩者封建诸子,王尔于晋,为国藩屏,与兹有年。迩者因疾永逝,特尊古典,赐谥曰恭。呜呼!谥法者古今之公议,不可废也。尔其有知,服斯宠命册室……’”
还有可疑之处是,朱棡坟茔占地破例为800亩。按明制,亲王坟茔占地50亩,且不许占用民田。朱棡死后,晋世子济熺将葬恭王,欲得民地1100亩为寝园,上奏朝廷。朱元璋破例批准“以八百亩为限,而以附近官地馈民,仍量地多寡给钞加赐之”。以朱元璋多疑严酷,朱济熺竟敢冒犯祖训祖制而请坟地1100亩,朱元璋非但未做训诫,而破例批准800亩,为定制的16倍。朱元璋如此一反定制,不得不令人疑惑朱棡之死别有缘由。
明代即有人怀疑其死因。王世贞《史乘考误》曾言:“高帝末年,大将有功名者诛戮殆尽,而秦、晋二邸亦先薨逝,无非授文皇为祛除之地耳。史之曲讳甚多,不可枚举。”这一论断,自应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