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需求只能在人际间得到满足,这是通过对于友谊、婚姻等等的人际关系的最科学分析得到的结论。这些需求的满足准确地说就是那些我们已经称作基本满足物的东西,即,安全的给予,爱,相属关系,价值感与自尊。
我们在分析人的关系的过程中,不得不对良好关系与不良关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区分。这一区分可以在人际关系所带来的基本需求的满足的程度之上,富于成果地实现。一种关系(如友谊、婚姻、家长、孩子之间的关系)将被(按照十分有限的方式)界定为心理学意义上的良好关系,其良好程度于它扶持或增进相属关系、安全与自尊(最终是自我实现);以及不良关系,其不良性在于没有任何的扶持或增进。
山川、丛林甚至动物都不能满足这些。只有从他人那里,我们才能够得到完全理想的尊敬、保护与爱,也只有面对他人,我们才能全心全意地奉献这一切。而这一切恰恰发现是我们的融洽的朋友、融洽的情侣、融洽的父母子女、融洽的教师与学生所彼此给予的。我们从各种类型的良好人伦关系中追求的恰恰就是这些满足。恰恰是这些需求的满足成为产生优秀人材的绝对必要的先决条件,而它反过来又是全部心理疗法的最终目标(如果不是直接的目标的话)。
由此我们得出的总结推论是:从根本上说,心理疗法不是一种唯一的关系,因为它的一些最基本的物质在所有“良好”的人伦关系中都可以找到。假如心理疗法从心理疗法的本质是良好或不良人际关系讨论的观点成立的话,它的这一侧面肯定会引起更大的重视。
如果能够仔细剖析一下作为我们良好人际关系范例的良好友谊的话,我们发现它们所提供的满足物要比我们所说的那些东西多得多。相互间接的坦率、信任、诚实、缺少敌意都可以被看作是除去其表面之外尚具有(附带)的表露性、宣泄性的释放价值。一种健全的友谊也允许表现出大量的服从、松懈、幼稚和愚蠢,因为如果不存在任何危险,并且别人所爱所尊敬的是我们自己而不是我们的勇气或作用,我们就能还我们的本来面目,感到软弱的时候正好是软弱,感到迷惘的时候得到保护,希望推卸成人义务时变得天真幼稚。
此外,即便是在弗洛伊德的意义上说,一种真正良好的关系也能增进顿悟,因为一位好友或者丈夫会十分慷慨地为我们所考虑的问题提供分析性解释的等价物。
我们对于可以笼统地称之为良好人伦关系的教育价值的东西,一直读得很少。我们的欲望不仅仅在于求得安全、被人所爱,还在于不断地求知,充满好奇,揭开面纱,敝开心灵。此外,对于我们架构世界,深刻理解世界,使世界赋予意义的基本哲学冲动,我们也不得不加以认真对待。只要良好的友谊或长幼关系在这方面提供出更多的东西来,就会或应该在某种特定程度上实现于良好的治疗关系中。
我们完全可以就这一明显事实(因此而被忽略了)说几句话,即爱与被爱具有同样大的幸福感。但是现实中,爱的公开冲动被当作性的与充满敌意的冲动而被严加禁止——或许更有甚者。在极少几种关系中,也许只在这样三种类型的关系中我们才被允许公开表示爱慕之情:家长与孩子之间,爷孙辈之间,已婚者和情侣之间。我们知道即便是在这些关系中,它们也会让人很容易感到受压抑,并且混杂着尴尬,犯罪感,敌视、发生作用、为支配地位而斗争等等。
鼓励爱与情感冲动在强调治疗关系中只发表过极少的言论。只有在这里(也在各种“人格完善”小组中)它们才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符合人们理想的东西;只有在这里,它们才被努力清除了不健康的杂质,得到了净化,发挥出最好的作用。这类事实准确无误地说明有必要重新估价弗洛伊德关于移情与反移情的观点。这些来自于疾病研究的观点在涉及健康时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它们必须加以扩充,把健全的与不健全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统统包括进去。
至少可以指出三种不同性质的人伦关系:支配与从属的;平等相待的;疏远或任其摆布的。这些关系连同治疗者与患者关系已被大量地说明过了。
治疗者可以把是看作其患者的主动的、起决定作用的、掌管一切的上司或者他可以作为一项共同任务的参与者与患者联系在一起,或者他也可以把自己变为患者面前的一面冷静的、毫无感情的镜子,永不参与,永不带有(人为)人性地接近、永远保持分离。最后这一类型是弗洛伊德介绍的,但另外两种类型尽管正式些,实际上更加普遍,它们是唯一适用于正常人的情感的标志,因为精神分析的对象是反移情的,即非理性的、病态的。
正如水是鱼赖以生存并能从其中找到其所需之物的媒介一样,如果治疗者是患者得以获得他的必要治疗所需物的媒介,那么考虑这种关系时必须从什么样的媒介最适合什么样的患者而不是从性质的角度。我们必须防止仅仅选择一种媒介作为研究对象,而把其他媒介一概排斥在外的做法。在优秀治疗者的治疗方法中要说发现不了所有这三类媒介以及其他尚未发现的媒介那简直让人难以理解。
至此可以推断,普通患者将顺利成长在一种温暖、友爱、民主的伙伴关系中。但是,对于患者而言并非最佳的气氛太多了,根本不允许我们把它变为规则。对于较为严重的慢性稳定性神经病病例说来这点尤为真实。
绝不能让那些将仁慈视为软弱的支配性较强的人任意滋长对治疗者的轻视。严格地控制、明确地限制随意性对于患者最终的获益将是必要的。朗克派们在讨论治疗关系的局限性时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另一些人出于情感视为圈套或陷阱的忧虑,因而不能离群索居,否则就会害怕一切。深藏的罪恶感“要求”惩罚。轻率的、自我危害的东西需要确定的命令使其免遭难以挽回的自我伤害。
治疗者应时刻清醒地认识到他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点上不允许有什么例外。毫无疑问的是,由于他自己的性格原因,他会自我地倾向于一种类型而不是另一种类型,但是就其患者的利益考虑,他应该能够控制自己。
无论是从总体还是从个体出发,对任何病例而言,如果处理不好这种关系,那就无法设想心理疗法的其他任何资源会产生什么效力。这点大致成立,因为这样一种关系永远不会被轻易进入也不会被轻易打破。然而纵使患者是与他所深恶痛绝的人或者是与对它抱有忧虑的人呆在一起,也根本用不着浪费时间去自我防卫、挑衅以及企图激怒治疗者作为自己主要目标。
总之,即使一种理想化的人伦关系的构成本身并不是目的而仅仅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它仍然必须被看做是心理疗法的必要的先决条件,因为它通常就是配制全人类所需的基本心理药物的最佳媒介。
这一观点尚有另外一些有趣的含意。如果为病人提供那些他本来完全应该是得自于良好人伦关系的特质就是心理疗法的最终本质,那就意味着心理学上的病人是从未与他人建立过良好关系的人。这与我们前面把病人界定为一个没有得到足够的爱、尊敬等等的人的定义并不相悖,因为他只能从他人那里得到这一切。这么一来尽管这些定义似乎成了同义反复,但是每一个定义都把我们向不同的方向引导,使我们得以领略治疗的不同侧面。
为心理治疗关系提供了另一种解释,这是为疾病所下的第二个定义产生的后果。心理治疗关系被大部分人看成是没有办法的措施,最后的援兵,因为大体说来只有病人才进入这种关系之中,它也就逐渐被人认为,甚至是被治疗者本人认为不过是像外科手术那样诡秘的、变态的、反常的,一种不幸的必要之物。
显然,这种态度绝不同于人们进入像婚姻、友谊或伴侣关系等有益情况。但从理论上讲,心理疗法类似于友谊,正如它类似于外科手术一样。那么就应该把它看作一种健康的、令人梦想的关系,甚至是某种程度或某些方面人类理想关系类型之一。
从理论上说,人们应当盼望它,迫切占有它。这就是从以上的考虑中应该得到的推断。然而事实上,我们知道这并不是常情。当然这一矛盾被很好地意识到了,但是它一定没有被神经病人固执地拘泥于病患的必然性加以完全的解释。不仅患者而且许多治疗者肯定都是用对于治疗关系本质的误解来解释它的。我发现当解释通过上述途径交待给潜在患者的时候,他们更乐于进入治疗之中。
可能描述为技巧训练的疗法诸层面中的一个层面,是疗法的人际界定的另一后果,这些技巧训练是:建立良好的人伦关系(慢性精神病患者不经特殊帮助无济于事);证明这点具有可能性;以及发现它是令人愉快的和富于成果的。那么也就可以期待通过训练的转化他就能够与他人形成稳固深厚的良好友谊。
可以推测,他就会像我们大家一样,从我们的友谊中,从孩子中,从妻子或丈夫中,从我们的同事中,得到所有必要的心理药物。从这一观点看,疗法还可以以另一方式界定,即,它使患者有所准备以便独自建立令人向往的良好人伦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相对健康的人能够得到他们所需的许多心理药物。
在理想的关系中,患者与治疗者应彼此选择,而且这一选择应超越名誉、金钱、技能和技巧训练,进而建立在普遍的人类互爱之上。这一点很容易在逻辑上得到阐明:它至少会缩短治疗的必要时间,使它对患者和治疗者说来显得更容易,更有可能达到理想的治愈,使全部经验对两者都有裨益。这一结论的其他必然的结果将是从理想上说两者的背景、智力水平、经验、宗教、政治、价值观等应当更为接近。
现在一定搞清楚了,治疗者的人格或性格结构即使不是至为重要的问题,也必定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他必须是这样一个人:能够轻松地进入心理疗法的理想的良好人伦关系之中。还有,他必须能够对各种各样的人,甚至与所有的人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和善、充满同情心,他必须是能够有把握地给予他人以尊敬。
就心理学意义而言,他就本质上是一个平等待人的人,即他以尊敬的态度看待他人只是由于他们是人,是具有独立人性的人。一言以蔽之,他在感情上应该是可靠的,他应当具有健康的自尊。此外,他的生活状况就理想上达到这样的良好程度致使他不再为个人问题所困扰。他应当是婚姻幸福、手头宽裕、广交良友、热爱生活,一般说来能够过得愉快。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很好地揭开这一被精神分析者过早封闭的问题,即正式疗法期限结束后,治疗者与患者间一系列的社会性接触也被关闭了,这一点甚至发生于它们正在进行的过程之中。从逻辑上讲,我们已致力于打破那些阻挡心理疗法渗入他人关系与生活事件的封锁,因为我们已扩充并描述了心理疗法的最终目标及使它产生的特殊药物。
心理疗法作用的良好人伦关系
从逻辑上讲,我们已致力于打破那些阻挡心理疗法渗入他人关系与生活事件的封锁,因为我们已扩充并描述了心理疗法的最终目标及使它产生的特殊药物。存在于普通个人的生活之中帮助他向着上述心理疗法的终极目标前进的那些事件与那些关系可以被恰如其分地称作是起心理疗法作用的,就算这是非专业的,并没有受益于职业治疗者。可见心理疗法研究的一个课题是探究良好的婚姻,良好的友谊、良好的父母、良好的工作、良好的教师等所带来的日常奇迹。从这种看法中直接产生的原理是,当患者能够接受和控制治疗关系时,技术疗法应该更依赖于引导患者进入这些关系中去。
与职业者不同,我们无需担心交付给业余者保护、爱与对他人的尊敬这样一些重要的治疗工具。尽管它们自然是极具威力的工作,但绝不因此成为危险的工具。我们可以认为在通常情况下我们爱某人、尊敬某人但绝不可能伤害他(除非偶然的神经病患者无论如何其病情已经极不景气了)。如此期待是正当的,关心、爱与尊敬这些力量几乎永远只会带来好处不会带来害处。
接受了这点,我们就有理由确信不仅每一个普遍人是潜在的无意识的治疗者,而且我们还必须接受这一推论,应该认可它、鼓励它、普及它。至少这些可以被我们称之为非职业心理疗法的基本要素的东西能够名扬天下。
大众心理疗法(运用大众健康与个人药物之间对比的相似性)的一个清楚的任务即是将这些事实传授别人及散播与世间,肯定每一位教师、每一位患者、理想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理解它们、运用它们。人们总是到他们所尊敬、所爱慕的人那里寻求忠告与帮助。心理学家、宗教家们也就没有理由不使这一历史现象程式化、理论化、并宏扬到普遍性的程度。愿人人都清楚地意识到每当他们恫吓他人或没有必要地侮辱伤害或者摆布、排斥他人的时候,他们就成了心理学的创发力量,即使这些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希望、善良、有益、正派、心理学上的民主、慈爱以及勇敢这些心理治疗的力量能够深入每一个人的心里。心理疗法从理论上讲意味着对抗一个病态社会中的基本压力。或更概括地讲,无论一个基本的健康或病态的程度如何,治疗意味着在个人层面上与那个产生病态的力量进行搏斗。
心理疗法与良好社会
我们讨论一下与良好人伦关系等同的良好社会关系的定义和内涵。这一社会是把成为健全的、自我实现的人的最大可能性提供给他的成员,反过来就意味着良好。依如下方式建立起制度上的契约安排的一个社会,它扶植、鼓励、帮助、产生最大限度的良好人伦关系以及最小限度的不良人伦关系。
从前面的定义与说明导出的必然结论是良好社会与心理学上的健康社会是同义的,而不良社会与心理学上的病态是同义的,反过来也就分别意味着基本需要的满足与基本需求的阻挠,即不充分的爱、情感、保护、尊敬、信任、真实与过多的敌意、侮辱、恐惧、轻视与驾驭。
尤其应说明,治疗的或者病理的后果是由社会的压力与制度的压力造成的,使更大的、基本的及次要的收益变得更加容易、更加有利、更加可能。它们并非绝对地“决定其命运”,或者使其绝对真实。我们对于简单的与复杂的社会中的人格范围了解得够多了,从另一方面尊重人性的可塑性与弹性,另一方面尊重少有的个人中业已成型的性格结构的特别顽固性,这使得他们有可能抵抗甚至蔑视社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