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北大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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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怀念故人(1)

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梦啊。在成年和老年之间还有着一段很长的距离。我将用什么来填满呢?应该不是梦而是严肃的工作。

阿长与《山海经》

鲁迅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溜溜……”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摇着我的肩。我忽而记得了——

“阿妈,恭喜……”

“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于是十分喜欢似的,笑将起来,同时将一点冰冷的东西,塞在我的嘴里。我大吃一惊之后,也就忽而记得,这就是所谓福橘,元旦辟头的磨难,总算已经受完,可以下床玩耍去了。

她教给我的道理还很多,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最好是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此外,现在大抵忘却了,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然而我有一时也对她发生过空前的敬意。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后来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但除却革命党,因为那时还没有。她说得长毛非常可怕,他们的话就听不懂。她说先前长毛进城的时候,我家全都逃到海边去了,只留一个门房和年老的煮饭老妈子看家。后来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该这样叫,——诉说自己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像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

“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一定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灸疮疤。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处?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这种敬意,虽然也逐渐淡薄起来,但完全消失,大概是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渴慕是从一个远房的叔祖惹起来的。他是一个胖胖的,和蔼的老人,爱种一点花木,如珠兰茉莉之类,还有极其少见的,据说从北边带回去的马缨花。他的太太却正相反,什么也莫名其妙,曾将晒衣服的竹竿搁在珠兰的枝条上,枝折了,还要愤愤地咒骂道:“死尸!”这老人是个寂寞者,因为无人可谈,就很爱和孩子们往来,有时简直称我们为“小友”。在我们聚族而居的宅子里,只有他书多,而且特别。制艺和试帖诗,自然也是有的;但我却只在他的书斋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花镜》,上面有许多图。他说给我听,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

我很愿意看看这样的图画,但不好意思力逼他去寻找,他是很疏懒的。问别人呢,谁也不肯真实地回答我。压岁钱还有几百文,买罢,又没有好机会。有书买的大街离我家远得很,我一年中只能在正月间去玩一趟,那时候,两家书店都紧紧地关着门。

玩的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的,但一坐下,我就记得绘图的《山海经》。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很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

“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

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可是从还在眼前的模样来说,却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象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是我最为心爱的宝书,看起来,确是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一脚的牛;袋子似的帝江;没有头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还要“执干戚而舞”的刑天。

此后我就更其搜集绘图的书,于是有了石印的《尔雅音图》和《毛诗品物图考》,又有了《点石斋丛画》和《诗画肪》。《山海经》也另买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图赞,绿色的画,字是红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这一部直到前年还在,是缩印的郝懿行疏。木刻的却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

胡适

兄弟现在又要说一位大豪杰了。这一位豪杰,空了双手,辛辛苦苦做了几十年,积了几十万家私,到了老来,一一的把家私散了大半。来得艰难,去得慷慨,这种人,兄弟要是不来表扬表扬,兄弟这支笔可不是不值钱了么?

这人姓杨,名斯盛,字锦春,是江苏川沙厅人氏。从小父母双亡,无力读书;不但无力读书,差不多连饭都没得吃了。后来只好做一个泥水匠,赚两文钱度度日。看官!我中国的人,有一种怪习气,越是做下等劳动的人,越流落得快。因为生来不大吃得苦,稍吃些苦,便腰驼背胀的了。只好吃两分鸦片烟,喝两口酒,或是买点好小菜,一天辛苦钱,还不够一餐吃喝,那里还会成家立业呢?看官要晓得,这“穷苦”二字,真是一块试金石,随你什么人,须要经过这个关头,才有后来的指望。唉!这些脓包男子,那里经得这块试金石的摩擦。只有我如今所说的“杨斯盛”先生,不震不惊,从容不迫的跳过了这个关头,睁开了眼睛料事,立定了脚跟吃苦,驼起了肩头做工。如此者十几年,才有了立脚之地。回想起初到上海的时候,年纪才得十三岁,那一种孤苦伶仃的景况,真个如同梦境了!

杨斯盛先生有几种本事:第一样天资极高,他原是没有读过书的,后来不但能读中国书,并且能说英国话了。第二样见识甚好,办事极有决断。有了这二种本事,办事自然容易,再加以一种坚忍的气概,独立的精神,自然天下无难事了。于是乎不上三十年中,杨斯盛已成了大富翁了。

列位!你不看见中国的富翁么?一生奸刁诈伪的赚了个把家私,便说道老夫的家私是血汗心力去换来的,如今是要省吃省用的用去才可留下来传给子孙。所以这种人心目中,只认得黄的金子,白的银子,那里敢轻用一钱?哈哈!只好留给他子孙把去孝敬那烟馆老板堂子乌龟罢!但是我所说的这位杨先生,却不是这种人。他要是这种人时,他那家私可不知要积到多少万了。他一生一世,遇了什么天灾人事,务必捐出巨款,赈济受害的人;遇了什么公益事业,务必出钱捐助。他生平捐钱造的马路也不知多少条;救活了的人也不知多少人了。他所做的事业,最为人所最崇拜的就是那“破家兴学”一事。

杨先生因为自己少时没有读过多少书,所以他很想造就一班少年人才出来。所以他便捐了十万金,开了一所广明小学,并附设一个师范传习所,后来逐渐扩充,便改为浦东中学,附设两等小学。筑校舍于上海对面之浦东,那学堂中如今已有了二三百人。其中规模之宏大,办法之整严,就是上海开办了多少年的学校也还不及。不料那学校开办不上二年,我们这位可敬可爱可师可法的杨斯盛先生,竟尔死了。可怜他死的时候还说:“那学校用的黑板要改良。”这句话还没说完,便死了。唉,可怜啊!

他未死之前,便把家产分为数分,把所有家产的三分之二捐入那学校,此外的家产捐助南市医院,改筑桥梁,捐助旁的学堂。还有许多事业,兄弟说也说不完了。余下给子孙仅十分之一耳。看官!这种人是一种什么人?兄弟的“豪杰”二字,能够包括得完全么?我们中国古时有个人叫做疏广,他说“子孙若贤,多了钱,便不用功上进了,便灰了他的志向了。子孙若不贤,多了钱,便是助他作恶作歹了!”所以他有好多的黄金,都拿去办了酒食,日日请客,大吃大用,却不传给子孙。中国的人,几千年来都称赞他的好处。看官!他所说的话可是不错,但是他行的事却大错了。他不拿钱去做些济人利物的事,却拿去大吃大喝。一来呢,独乐一身,无益于天下生民。二来呢,饮食醉饱,给子孙做一个败家的榜样。他那里比得上我们这位可敬可爱可法可师的杨先生呵!唉!兄弟这个话,如何可拿去责备几千年前的古人,他那里懂得,只好把来希望列位看官罢!

丁在君这个人

胡适

傅孟真先生的《我所认识的丁文江先生》,是一篇很伟大的文章,只有在君当得起这样一篇好文章。孟真说:

我以为在君确是新时代最良善最有用的中国人之代表;他是欧化中国过程中产生的最高的菁华;他是用科学知识作燃料的大马力机器;他是抹杀主观,为学术为社会为国家服务者,为公众之进步及幸福而服务者。

这都是最确切的评论。这里只有“抹杀主观”四个字也许要引起他的朋友的误会。在君是主观很强的人,不过孟真的意思似乎只是说他“抹杀私意”,“抹杀个人的利害”。意志坚强的人都不能没有主观,但主观是和私意私利绝不相同的。王文伯先生曾送在君一个绰号,叫做theconclusionist,可译做“一个结论家”。这就是说,在君遇事总有他的“结论”,并且往往不放松他的“结论”。一个人对于一件事的“结论”多少总带点主观的成分,意志力强的人带的主观成分也往往比较一般人要多些。这全靠理智的训练深浅来调剂。在君的主观见解是很强的,不过他受的科学训练较深,所以他在立身行道的大关节目上终不愧是一个科学时代的最高产儿。而他的意志的坚强又使他忠于自己的信念,知了就不放松,就决心去行,所以成为一个最有动力的现代领袖。

在君从小不喜欢吃海味,所以他一生不吃鱼翅鲍鱼海参。我常笑问他:这有什么科学的根据?他说不出来,但他终不破戒。但是他有一次在贵州内地旅行,到了一处地方,他和他的跟人都病倒了。本地没有西医,在君是绝对不信中医的,所以他无论如何不肯请中医诊治,他打电报到贵阳去请西医,必须等贵阳的医生赶到了他才肯吃药。医生还没有赶到,他的跟人已病死了,人都劝在君先服中药,他终不肯破戒。我知道他终身不曾请教过中医,正如他终身不肯拿政府干薪,终身不肯因私事旅行借用免票坐火车一样的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