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不知道我们究竟有没有武器,如果我们也有枪,他打烂门锁冲进来,那他就等于是自投罗网。再说这门上有好几道锁,光打烂锁,就得耗费好几颗子弹,这对他来说,太不值了。”
“可是,他手里有一个女人!”她冲过去抢手机,他轻而易举地躲开了,她尖叫起来,“陆劲!我得让我爸帮忙!他会派人从楼下冲上来,把他包围在楼里。我们那边有二百多人,派一半人来总够了吧?我就不信逮不住他!把手机还我!要不然我就打你儿子!”她作势要打自己的肚子,陆劲立即服软,将手机递了过去。
“好了好了,手机还你就是了。但你能不能听我说几句?”
她气呼呼地一把抓过手机,“说吧!”
“你爸不会出面的。”他道,“瞎说!我爸会帮忙的!”
“他答应帮忙是替我们找几个人调查案情,可不是大张旗鼓地包围这栋楼。这不是跟警察抢饭碗吗?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爸担待得起吗?你爸是个聪明人,他不会答应你的。”陆劲回头看着岳程,“现在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等。”
“等?!”岳程听不明白。
“等?!亲爱的,你开什么玩笑!”邱元元嚷道,“她在他手里!你让我们等?要是他杀了她怎么办?他是个神经病!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他不是个神经病,他很正常,也很聪明。”陆劲朝她微微一笑,“其实,他比我们更急。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知道我们只有一个选择,报警。所以,到时候,他会假扮警察来敲你的房门……”
“他怎么知道我们已经报警了?”岳程问道。
“他会选择一个他认为合适的地方守着,如果发现有警察在你的门口出现,他就会想办法制服那两个警察。现在一般110好像都是两人出警,他手里只要有枪,对付两个毫无防备的警察易如反掌。他会脱下他们的警服穿上,然后按门铃。这样的话,即便我们手里有武器,也会不由自主地放松警惕。因为对方是警察。”
岳程不得不承认,对那个凶手来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他可以用这个方法轻而易举地敲开裴欣言家的门,然后,一个一个结果他们。
“所以现在他应该不会在门口傻站着。”陆劲继续说道,“他一定在这层楼的某个地方等着。只要他能进屋,他就有办法将那套房子变成他的堡垒。当然,半个小时后,当他发现,我们没有动静之后,他就会明白,我们没有报警。这时候,他会重新考虑行动计划。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是,他带着人质离开。一个能够自己行走的活人比尸体更容易带走,而且,他还要继续用她,所以,人质离开这栋楼的时候应该是活着的,他还会让她继续活一段时间。”他重新回到沙发上坐下,“现在,我们与其是着急想什么对策,还不如,安安静静等上个两、三个小时。正好我也累了,想睡一会儿。”他疲倦地闭上眼睛捏着鼻梁,“岳程,你也累了,不如我们各自找个地方,睡个午觉吧。”
岳程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劲,他真的以为自己听错了,现在是什么时候?一个人质在对方手里,性命攸关,那个杀人狂随时都可能杀了她,可他,居然提议大家睡午觉!他真的跟机器人裴欣言有得一拼。
“你怎么知道他会走?”他大声道,“要是他不走怎么办?!要是他跟我们耗上怎么办?!我们不可能永远等在这里。还有,如果他想要一件警服的话,他完全可以自己报警。他根本不必跟我们耗时间。”
“他不会自己报警。”陆劲继续闭目养神。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们没有报警,即使他说他是警察,我们也不会轻易开门,除非,他的身份得到确认,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也不会在这里跟我们耗,那是在浪费他自己的时间。等过了下午四点,住在这栋楼里的人都要下班回家了,这就对他更不利了。岳程,没有一个罪犯不想早点脱身的,这是人的本性。所以,两个小时内,他一定会走人,可是别担心,他一定会跟我们联系。”
“如果他带走人质,我们根本不能保证人质的安全。”
“即便是警方出马,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救出人质。其实,只要她在他手里,她就是一脚踏人了鬼门关,随时都可能送命。我从理智的角度能够分析他该不该做,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情绪失控。任何一个罪犯,都有一定程度的心理缺陷。我不知道你是否明白,很多时候,犯罪者不是对善恶无法识别,他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罢了。我们无法预计,他什么时候会失控,这就得看她的运气了——”陆劲又朝裴欣言望去,她正在如火如荼地打游戏,“我们在这里一直待到天黑,到时候,带她一起走。”
“去哪儿?”
“无论什么地方,只要不是这里就行了。但这不是真正的难题——她可能不愿意离开这里。”
“她应该知道待在这里很危险,尤其是她一个人……”
“就算有危险,我看她也未必在乎。”陆劲望着裴欣言的后背,她面前的电脑发出一阵阵枪炮的轰鸣声。
“那倒真的很麻烦。”岳程道。
“到时候,你得想办法说服她。”
“我怕自己没这能耐。”岳程觉得自己没办法说服裴欣言,无论是什么事,“我毕竟是个人,我们之间沟通有困难。”
他们一起望着裴欣言,陷入了沉默。
“如果她不肯走,你就只能暂时在这里陪她了。正好你也没地方去。”
好像也只能这么办了,幸好这是暂时的。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那个人在楼下的某个地方监视我们,我们下楼之后,他会跟踪我们……”岳程道。
“我认为不会。因为长时间在这里逗留,对他实在没什么好处。他不能保证他的车或者他自己不被人注意,下午三点以后,这里的人会越来越多,下班的高潮来了……”
岳程还是觉得难以接受,“我们总得干点什么。难道我们就这么呆坐着?”
“没人让你坐着,我让你好好吃完午餐,然后去睡一觉。有什么事,等你睡醒再说。”
他回到自己的住处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
他将那个名叫裴欣雨的女人关进了地牢。
地牢由三间囚室组成。他将她丢在其中的一间,跟她紧邻的是之前那个不断尖叫拍门的女孩。现在,这个女孩已经因为疲倦过度睡着了。他将一个装着面包和咖啡的纸袋通过地牢铁门最下面的方孔塞了进去。他相信,等她醒来之后,她眼睛里看到的,心里想到的,将只有他给她的食物,因为对于一天没吃东西、没喝过水的12岁女孩来说,生存本能可以压倒一切。
裴欣雨仍处在昏迷中,再过半小时她就会醒来,为了确保他能有一段安静舒适的午后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需要她继续保持这种状态。于是,他在她手臂上又补了一针。
当他把一切收拾停当,正准备去放洗澡水的时候,门铃响了。叮咚,叮咚——
他走到监控器前,发现两个中年妇女站在他的门口。他认识她们。她们在三里外的村委会工作,每隔两三个月,她们就会找上门来,不是给他送来一些最新的政策宣传资料,就是给他一些杀虫药,让他别忘记“除四害”跟过去一样,他走出院子迎接她们,并大方地敞开大门,让她们进来参观他的院子和客厅。他很明白,如果他堵在门口,不让她们进屋,可能适得其反。人的好奇心会无限膨胀,过度遮遮掩掩,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李大姐,张大姐,好久不见啦。”他笑容可掬地打着招呼。
两个女人一前一后跨进了院子。
“小宋啊,最近村里出了贼,有好几户人家都被偷了东西。我们来问问,你这里有没有什么状况。村里就属你的房子最偏僻。村里的广播你这里也听不见。”李大姐一边说,一边像往常一样在院子里四下张望。
“我这里没什么事。什么都好。”他说着,转身进屋,从冰箱里拿出一袋水果,递给她们,“这是我今天刚买的,美国提子,两位大姐,拿回去尝尝吧。”
姓张的大姐笑着接过了水果。
“真不好意思,小宋,每次来,你都给我们吃的。”
“没事。我正好买多了,一个人也吃不完。”
这时,他看见李大姐朝他屋里瞄了一眼,他忙道:“两位大姐,要不里面坐?就我一个人,也没怎么收拾,你们可别嫌脏啊。”
“单身男人有几个不脏的?不过小宋啊,看你这院子,我就知道你也是个爱整洁的人。怎么样,工作还顺利吗?”
“还行。”他跟她们说过,他是做推销的,“有活就干干,没活就在家里待着,上上网。”
“也别老是一个人上网啊,你也该想想自己的事啦。”李大姐每次遇到他,都少不得提起这件事。
“哪那么容易。现在同事正给我介绍呢,还没定下来。”他笑着答道。
“那就好,这事是得上心,要不年纪一大就更难找了。”李大姐道,“你可不能太挑剔了,找个对你好的姑娘就行了,你可别学你爸,挑三拣四,最后好不容易娶上的媳妇也跑了……”李大姐说到这里,她身边的张大姐拉了一下她的袖子,她立刻道,“我明白我明白,光顾着跟你闲扯,把正经事都忘了。小心门户,尤其是你这车。”她指了指院子角落里的商务车,“知道吗?村头老刘家的一辆摩托车半夜三更给人开走了。”
“是吗?”
“就是啊,你一个人住在这儿,把门锁紧了,千万别大意,明白吗?”
“明白了。”他笑着点头。
“那我们先走了,你自己小心点。”
她们两人一起走出了院子。他一直目送她们走出很远才关上大门。
他认识她们已经有10年了。在她们眼里,他就是宋老头的儿子宋平。
15年前,他偶尔路过此地,被这里的主人收留。主人姓宋,是个年过六旬,患有帕金森症的老头。当时,他又渴又累,还在发烧,老头答应让他住上几天,但条件是,他一旦恢复体力,必须帮他把院墙修好。当时他没有别的去处,于是,就答应了老头的要求。
他在这里一住就是一个月。在这期间,两位村委会的女干部也上过门,老头向她们介绍说,他是他的儿子。这让他颇为奇怪。
“你为什么不说,我是你的雇工?”这个问题,他问了老头好几遍。
老头不喜欢说话,被他逼急了,才答:“咱们这村里不欢迎外来人。我要是说你是雇工,他们就得查你的身份,这么一来,就麻烦了,我可不希望有人三天两头往我家跑,我这儿还有活要干呢……”
其实当时,他已经发现,这里是他理想的住处。其一,它位置隐蔽,孤零零地坐落在山脚下,跟其它住户相距甚远,他相信无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哪怕有枪声,也不会惊动这村里的一鸡一鸭;其二,假如哪天他想逃跑,而房子周围已经被包围,他可以通过地道,跑到山的另一边,当然,前提是,他得先挖条地道;其三,房子够大,有两层楼,十几个房间,院墙也够高,大约有四米,无论他在屋里干什么,都不会有人看见;其四,这里虽说是农村,但毕竟是近郊,离城市不远,所以各方面的设施,比如水、电、煤、网络一应俱全;其五,附近因为有深山也有水塘,这为他处理尸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他知道他将来一定会亲手埋葬很多人,这倒不是因为他嗜血成性,只不过,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想夺取什么,就必须得消灭点什么,这是生存惯例。最后,他跟普通人一样,喜欢有山有水。风景宜人的地方,他喜欢一个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的地方。
事实上,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后,他就决定把这里建造成他的永久定居点。他一直在找机会弄死老头,但在这之前,他想先弄清一件事。
“他们难道不认识你的儿子?”有一次,他问。
老头在院子的角落里抽烟,好像没听到他说话。
“你结过婚吗?”他又问。
老头把烟在地上掐灭了,自顾自走进了屋子。
他知道,如果他再多问一句,老头就会用颤抖的手抓起他可以拿到的任何东西朝他砸过来,他曾经差点被一把铁锹砸中头。
从那时起,他就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老头是在他住下的第三个月死的。
当然,不是他干的。
这是他一生中极少遇到的自然死亡事件。
那天早上,他照例去院子里干活,一走出房间,就发现老头穿着短裤躺在楼梯下面,等他走近才发现,老头已经死了,而且,根据他的经验,至少已经死了三、四个小时。他检查了老头的尸体,发现他身上并没有被殴打的痕迹,而且,门是锁着的,所以,应该没有外人进来过。他判断老头可能是因为心肌梗塞突然暴毙的。好像也只能这么解释了。事实证明,后来他的猜想是对的。
在发现老头的尸体后,他立刻检查老头的卧室、地窖及阁楼,尤其是地窖。平时,老头从不允许他进入地窖,如果一旦发现他靠近,不仅会大声骂他,有时还会用手杖打他。他早就想知道那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玄机了。
他本来以为老头一定在那里藏了一些值钱的东西,可是结果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在地窖里发现一间地牢。
这是他这辈子看见过的最为恐怖的一幕。在臭气熏天的地牢的角落里,一个瘦骨嶙峋、赤身露体的女人坐在床边,她身上盖着一条破床单,脚上手上都戴着长长的铁链。当然,她还活着,看起来已经四十多岁,头发长长地披在肩上,眼神呆滞,在她身边的床脚下有个木质马桶。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老头半夜三更穿着短裤下楼的原因了。
他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意识到他不是平时来的那个男人。
他永远无法忘记,她当时看着他的眼神。她以为他是来救她的。她就像仰望上帝一般抬头看着他。
她不知道,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在考虑怎么杀她。
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撩开她面前的头发,她的脸在灯光里露了出来。
妈!
他听到脑子里一声尖叫,身子禁不住往后一缩,手电筒差点从他手里掉下来。
他肯定那是错觉,母亲早就死了,她不可能在这里。前不久,他刚刚将她的骨灰放进墓穴,可是,他仍然耽搁了十几秒,才重新伸手过去。当她的脸再次呈现在他眼前时,他的身子又禁不住一颤,他得集中所有的注意力,一刻不停地提醒自己,现在他已经长大了,他在一个陌生的山村,他面对的是一个被囚禁多年的女人,那个女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只有这样,他才能理智地面对他眼前的女人。
后来,他也曾给那个女人拍过照,他对比过照片中的她跟母亲的脸,其实,她们长得并不像,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一刻,他会认为她们像得几乎是同一个人。
“他已经死了。”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女人瞬间放松了下来。
“你是谁?”他问道。
女人指指自己的嘴,摇了摇头,又指指门外,接着又指指自己的嘴。他大致看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想说,她没法说话,她哑了,是老头把她弄哑的。也许是老头割了她的舌头,他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张大嘴。
她的舌头还在。也许老头给她下了药。
“你认字吗?还记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他问道。
她拼命点头。
他找来了纸和笔。她很快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地址。看来,她记得很清楚,理智告诉他,如果他想继续在这栋房子里住下去,他就得干掉她,不然难保哪一天,她会带着警察回来,到时候,就后患无穷。
他丢下她,坐在院子里,想了很久。当他重新走进地牢时,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准备好了,连手法和埋葬地点,他都已经想好了。
可是,当他钻进地窖时,却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曲。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那是邓丽君的歌,他小时候听过无数遍。
这时,他才发现地牢里有一台收录机。也许这女人平时常在这里播放邓丽君的歌,只是他在院子里干活,听不见。
她身上仍然可怜兮兮地披着床单。这一次看见他,她露出了几分羞涩,她有意识地将床单把身体裹紧了。她指了指那台收录机,又指指自己的嘴。
“你很喜欢听她的歌?”他问道。
她点了点头,又指了指自己的嘴。
“你会唱?”
她又点了点头。她没有哭,只是呆呆望着那台收录机很久很久。
那时,应该是最好的杀人时机,但是为了听邓丽君的歌,他迟疑了。而等他陪她听完整首《何日君再来》后,他改变了主意。
“我是他的儿子。”他说。
她似乎被吓了一跳,他立刻道:“别怕,我不知道他把你关在这里。现在,我可以送你回家,但为了我父亲的名声,你不能再回来。你可以对别人说,你摔下山崖后,失去了记忆,你把什么都忘了,这样,你家的人就不会一个劲地追问你了。其实就算你回来,也没有用,他已经死了,你出去之后,就能看见他的尸体……”
她似乎想问问题。
“他是心肌梗塞。”
她点了点头。
“你报警,对你没任何好处,他得不到任何惩罚,而你自己,名声全毁了。”他一边说话,一边将那个原先准备套在她头上的塑料袋塞进裤兜,“我会拿点钱给你,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如果有的话,我都会给你。你回家后,用这些钱去看病。”他指指她的喉咙,“不管能不能治好,你都可以去试试。从今天起,你就自由了,你可以重新开始。”
她看着他,似乎还有点不敢相信。
“我说的是真的。你在这里等着。”
半个小时后,他在老头床底下的隔板里找到3000元现金,他估计那是老头全部的财产。他将这笔钱全部给了那女人。
他至今仍记得那天的情景,他报了警,也叫了救护车,等老头的尸体被搬走后,他才把那个女人叫出地牢。他在老头的衣柜里发现了她的旅行袋。他让她洗了澡,让她重新穿回了自己的衣服。等过了晚上十点,他才送她出门。他一路将她送到离她家十里远的一个小车站。那一年他15岁。没人知道他的心已经苍老得快进坟墓了。
他从没告诉过他的名字,她也没问过。
他记得,那天他们分别时,她紧紧握着他的手,掉下了眼泪。这是她在他面前第一次流泪,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感激。
她是他唯一放过的人,但是,他却从来没后悔过。有时候,他还曾经想给她写信,问问她近况如何,但是他最终没有写。
后来,他在老头床边的照相簿里发现了她的照片。那是她跟老头的合影,看起来,已经年代久远,因为照片上的老头至少比他死去时年轻二十岁,那时,他的头还没秃,而她显得更小,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他们像普通夫妻一样端端正正地坐在一起照相,可两个人的脸上都没有一丝笑容。
很久之后,他才从屋子里残留的线索和村委会干部的回忆中大致拼出故事的原貌。
老头名叫宋健,年轻的时候因为摔伤了腿,家里又穷,他一直找不到媳妇。就这样,他一个人捱到四十多岁,有一天,他去山里砍柴,遇到一个昏倒的女子,他将她带回家,找了医生为她医治。她醒来后,记起了自己的家乡,于是某天,老头就带着她离开了家,他们在县里一起照了张相留作纪念。自那以后,就再也没人见过那名女子。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被老头送回了家,而实际上,他可能将她打昏后,又带了回来。他把她禁锢在地窖里,强迫她跟他过夫妻生活,就这样,一过就是二十年。
那名女子接过那个旅行包时,曾经告诉他,那是她20年前用过的包。
当她穿上她二十年前的衣服时,那些衣服看起来就像是偷来了,一点都不合身。从照片上看,她跟过去已经判若两人。
他估计在这二十年里,她还生过一个孩子,因为他在照相簿里见过老头抱着孩子的照片。而且,听村委会的人说,老头曾抱着孩子去村里报喜,当时他告诉所有人,他在外地结了婚,他的老婆给他生了个孩子。
可是,没过多久,他又对村委会的干部说,他的老婆不想跟他过了,抱着孩子走了。若干年后,他在院子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小堆深埋在地下的尸骸,那显然是小孩子的。他发现孩子的头骨完全碎了,他猜想可能是那女人跟老头之间发生过可怕的争斗,于是他们中的一方,一怒之下把孩子摔到了地上。
会是那个女人吗?还是老头自己?这一点他已经无从知晓,不过,自从发现了这个孩子的尸骸后,他就完全放心了。他相信那个他放走的女人,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来了。
那女人走后,他就以老头儿子的身份在这里住了下来。
他对村委会的人说,他的母亲从没给他办过身份证,因为她不想有人知道他的存在,她想再嫁人。后来派出所的人发现老头从来没结过婚,也没人知道那女人的真实姓名。他那时候只有15岁,长得一副营养不良的可怜相,于是,所有人都认为他那狠心的母亲为了将他抛弃,自己好去嫁人,而故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由于他的身份曾经得到过老头的亲口证实,所以,村委会的人大都相信他,最后,在宋老头去世的半年后,他终于在村委会那群热心人的帮助下办妥了“宋平”的身份证。
接着,他用将近十年的时间才将原先那个阴暗潮湿又充满酸臭味的地牢打造成一个真正现代化的地牢。他在每个囚室里都安装了通风口,隔音设备、摄像头和麦克风,当然,还有厕所,在囚室与囚室之间他筑起了厚约20厘米的墙,如此一来,即便每个囚室里都有人,他们彼此之间也休想有任何联系。
嘀铃铃,手机响了。
他知道那是谁。这个答应给他100万酬劳的老混蛋,又来催他了。要不是为了那100万,他不会去惹那么多麻烦事。
他向来喜欢干净利落。
“喂,事情干得怎么样?”对方问他。
“出了点问题。”
“什么问题?!”他仿佛看见老家伙在电话那头松领带,每次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老家伙就会做这个动作。
“没成功。”
“我以为你很能干。”对方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我不是神仙。”
“可你说……”
“我刚刚想到一件事。”他将矿泉水瓶子里的水倒入玻璃杯,他在自己的地盘时,习惯用玻璃杯喝水,“你之所以要弄死姓岳的警察,无非是因为那个姓关的曾经给他寄了一个U盘。”
“这是你说的。”
“是U盘,我在网上查到了邮局的单子。”他喝了一口水,同时瞄了一眼监视屏,女孩正慢慢苏醒过来,她的身子在动,“可惜晚了一步,当我赶到邮局的时候,他正好离开,他取走了那个U盘。但是,我猜他还没看过。”
“没看过?”对方的脑子还没转过来。
“我们在监狱门口拦截了他,他因为受伤马上被送进了医院,接着是做手术,等他醒来后,他就成了嫌疑犯。他哪有时间看U盘?而且,寄件人的名字可不是关仲杰,岳程没那么急着要看那个U盘。再说,如果他已经看过U盘,你怎么可能还有机会给我打电话?你说呢?”他说完这些故意停顿了好久,他知道对方需要时间消化他说的话。
好一会儿后,对方才开口。
“那你说,那东西,就是你说的U……”
“U盘。”蠢货!连U盘都不知道!他心里骂道。
“对,U盘,会在哪里?”
“岳程的父母应该去医院看过他,按照常理,他会把带血的衣服交给父母,让他们帮忙清洗,所以,那东西应该在他父母那里。我会去他家走一趟。”
“那……”
他截住了对方的话头。
“我先把U盘拿回来。等你把证据毁了,我们再找机会杀那个警察也不迟。你说呢?”
对方沉默了许久,“好吧,”最后他道,“也只能就照你说的办了。不过,你的动作得利索点。”
“当然,老爹。”
听他这么叫,对方似乎打了个寒战。
“别忘了替我准备好钱。”他又道。
“我会的。你拿回U盘后,我会先给你20万。”
“20万也太少了吧?”
“先把东西拿回来再说,你让我等得太久了!”对方不耐烦地低吼了一句。
他注视着显示屏,女孩已经在翻那包点心了。她看起来真的是饿极了。好吧,吃吧,小宝贝,你需要体力。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老家伙在电话那头喊道。
“我听着呢。”他懒洋洋地答道,“后天早上以前,把20万打到我的账号里,如果晚了,别怪我不客气。”
说罢,他挂了电话。
裴欣言瞄了一眼墙上的钟,十点半,没错,现在就是晚上十点半。陆劲他们已经走了快三个小时了,在走之前,他跟他的大肚子老婆轮流在劝说她,他们劝她停下来,跟他们一起走,后来,那个可恶的大肥婆还拉下了她的耳机,试图对着她的耳朵喊叫,但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无济于事,她照旧我行我素地打她的游戏。她从小是在喊叫声中长大的,她的耳朵有超强的承受力,因而无论何时,她都知道该怎么关闭自己的感官,让自己在没有遮挡的情况下安静下来,倾听内心的声音。
“裴欣言,裴欣言!”是岳程的声音,她知道他还在,他在陪她,大概也是为了她的安全考虑,刚才,她发现他在看她的照相簿,她别过头去,果然看见他拿着照相簿朝她快步走来,她扯下了耳机。
“怎么了?”
“她是不是你的姐姐?”他指了指照相簿上的一张全家福,那上面有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女孩的脸被剪掉了。
她看着那张照片,没回答,耳边却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你杀了爸爸!你明知道他什么都没干!”“他没有杀人,他在自己的房间喝酒!他只是醉了!妈妈是自杀的!”……
“喂,她是不是你姐姐?你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岳程在问她。
再过一百年,她也不打算跟任何人谈论这些旧事。
“我饿了。”她站起身,从茶几下面拿出一包薯片来,她扯开袋口,抓了一片丢进嘴里。
岳程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他觉得自己已经快疯了,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他用尽方法在劝说她,就差没跪地求她了,可她就是不肯离开家,甚至连挪动一下身体,她都不愿意。说实在的,现在看着他,她都有点同情他了。
她把薯片袋递了过去。
他别过头去,不理会她的慷慨。
“明白吗,我不可能一直在这里保护你。”
她耸耸肩,继续吃薯片。
“他可能随时会再来找你,他知道你是谁,他也知道你能证明我的清白,所以他不会放过你的!他费了那么多功夫诬陷我,他可不希望有人坏了他的好事!”
她兀自吧嗒吧嗒嚼着薯片,假装没听见。
他神情严肃地看着她,“他很有可能真的会杀了那个女人,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担心?”
她又耸耸肩。
“她死了,难道你很开心?”他又问。
当然。她心道。这个骚扰了她十多年的女人,如果真的能变成一具分分秒秒都在腐烂的尸体,她真是要开心死了!
不过,开心归开心,还是有些遗憾。
几个小时前,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她突然很想冲出门去看看,她想看看那个一直叫嚣着要她一辈子不好过的女人到底怎么样了,她有没有死。
当然,她明白这么做的后果,她知道她一旦打开门,那个拿枪的男人就会冲进来给他们一通扫射。她没那么傻,于是,她花了好几秒钟克制住了这个冲动,但在这之后,她突然感觉呼吸困难,就像有人卡住了她的喉咙,她得像鱼一样张大嘴才能获得必需的氧气,而与此同时,她的语言功能也发生了障碍,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时,她觉得自己瞬间失去了跟外部世界联系的能力,所以她只能选择打游戏。在外人看来她是在娱乐,可其实,游戏是她的安眠药。没有人知道,她是在动态的睡眠中,慢慢恢复身体机能。是不是亢奋过头了?当时她问自己。
“老实说,你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与我无关。我只希望,你没事,她也没事——喂,我在跟你说话,你能不能有点反应?”岳程的口气已经相当不耐烦。
她抬起头,发现他正在看她,便又将薯片递了过去。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将手伸进了袋子。
“垃圾食品!”他嘟哝了一句。
“你不用留下来。”她问道。
“别废话了,你现在是唯一可以证明我清白的人,我不希望你有事。”他回头指了指沙发,“今晚,我就睡那儿。”
“我可没同意。”她道。
他懒得跟她争论,朝她挥挥手,那意思是,我管你同意不同意。
她冷哼一声,“你不就是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我会弄几个截图给你,你拿了就走,没必要留在这里讨人嫌。”
“截图我要,但我不会走。今晚我一定要留下来。裴欣言,你是因为我才惹上这身麻烦的,就算你再讨厌我,我也得留下来,明白吗?!”他说完,打了个哈欠,看起来疲倦极了,“好了,我最后再跟你说一遍,我不会走的。”
“可是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她道。
他瞥了她一眼,问道:
“有没有口服消炎药?我出医院的时候太匆忙,什么药都没拿。”
这时她才想起来,他肩上中过一枪。
她看着他,迟疑了一会儿,才丢给他一句话,“你过来。”
她来到卧室,拉开大抽屉。
“你自己找找有没有你需要的。”她道。
可他却望着满抽屉的药物发呆。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欣言,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她耸耸肩。她才无所谓他怎么叫她。
“你准备了那么多药,到底想干什么?你真的打算一辈子就住这不出门了吗?你看,这里有消炎药、抗癌症药……脑动力药,还有治疗颈椎炎的、治疗刀伤、堕胎药……还有,要命!”他拿起一个药瓶叫了起来,“这是治疗毒瘾的。你吸毒?”
“当然不是。但备着总没错。”
“还有堕胎药……难道你想堕胎的话,你就吃这个?而且,这肯定是你从哪个江湖医生那里弄来的,没有出厂日期,没有生产日期,属于三无产品,难道……你怀孕了?”他惊讶无比地看着她。
“没有。只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以后也许有一天……”她突然没兴趣说下去了,心想,我有必要跟这个人说这么多吗?她哗地一下关上了抽屉,“我只是告诉你,我这里有个药仓,如果你需要,你可以自己在这里找任何你需要的药。还有——”她蹲在地上,掀开床单,从里面拉出一个大旅行包来。她拉开拉链,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展示在他面前。
“这些是什么?”他好奇地看着箱子里的东西,从里面拿出一件背心,“这看上去很像……”
“防弹衣。”
“防弹衣?”他惊道,“你从哪儿弄来的?”
“你不知道网上什么都能买到吗?”她颇为得意地望着自己的战利品,“进口芳纶无纬布制成,重2.3KG左右,可起到二级保护作用,能够有效抵止中国制式54手枪铅芯弹的穿透。”
听着她一本正经的介绍,他却拿起它,左看右看,一脸不屑一顾的神情。
“呵呵,防患于未然?”
“对!”她一把扯过防弹衣丢回箱子里。
“这些又是什么?”他拿起一卷绳索,又指指旁边的一个绿色书包。
“都是有用的东西。你过来。”
她走出卧室回到客厅,他紧跟在她身后。
电脑桌上方有个柜子,在最上面一格,放着有三个卡通造型的小瓷罐,她找来一张凳子,踩上去,随后,她双手捧起中间的那个唐老鸭瓷罐,跳下了凳子。
“这里面是什么?”岳程问道。
“我的逃生工具。”
“逃生工具?”
“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失火?会不会有人上门抢劫?我一个人住,当然要万事考虑周全一些。”她扒开瓷罐的顶盖,从里面倒出一把钥匙和一个厚厚的信封。信封里是她半年前放进去的一万元现金。
岳程打开信封,瞥了她一眼,“你准备用这个钱跑路?”
她不是没听出他话里的嘲讽,不过,她懒得跟他争论。
“你得承认现金最有用。”她平静地说。
“那倒是的。”他点头,“那这把钥匙……”
“我现在就告诉你。”她冷冷地看着他,“听我说。现在我假设抢劫犯是三个人。A开枪打破门锁,踢门进来,B从那边爬进来,”她指指客厅的窗户,“C从卧室阳台爬进来。厨房和厕所暂时不考虑,因为上下都没有落脚点,他们没办法从上面或者下面爬进来……”
“你在拍电视剧吗?”他困惑地看着她。
“听我说下去!还记得箱子里的绳索和书包了吗?”
“当然。”
“现在的命题是,假如有三个人从这套公寓的不同方向包抄进来,我该怎么逃生?答案很简单,厨房或厕所。但我选择厕所,因为厕所的门可以从里面反锁上,但厨房不行,我家厨房的门锁坏了,一直没修。”
岳程又打了个哈欠,“好吧,然后呢?”
“我背上书包,将绳索在马桶底座绕两个圈,然后拉着绳索从窗户往下跳。”
“往下跳?”
“对!书包里是降落伞。”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她继续道:“他们发现你跳窗之后,很可能马上剪断绳子,如果在这之前,你没有到达目的地,你就需要用到降落伞。”
“他们也可能乘电梯到底楼去拦截你。降落伞的速度是不是比电梯快,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悬。一旦你落地,就有好几支枪对着你,到时候你怎么办?”
“所以目的地不是底楼,而是四楼。”她很高兴,他能跟上她的节奏,她走到窗边,继续道,“402房有人住,但那是对盲人夫妻。他们看不见我。我可以从402房厕所的窗子爬进去——通常,他们家厕所的窗子总是开着,但假如不巧关上了,我就得踢碎玻璃窗,所以,我要预先穿上防护服,它在里面的旅行箱里,也是特殊材质做的,穿上它不会被玻璃割伤一一然后,我从402房的大门出去,走楼梯到二楼。那里有个老年活动室,它有一个人口面向大街,你直接走进去,穿过去,就能到大街上。接着就用到这个了,”她晃了晃手里的钥匙环,“我有辆车停在对面的小区里。”
岳程看着她手中的钥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准备加入FBI吗?”他问道。
“我只想告诉你,我能保护自己。”她将钥匙和钱装进瓷罐,然后踩上凳子,将瓷罐放回了原处。
“请问另外两个罐子里放着什么?”岳程问。
“米老鼠里面是仓鼠,发财猫里面是猫,”她看他不明白,解释道,“是骨灰。”
他一愣。
“如果有墓地,我会妥善安葬它们的,可惜没有。”她从凳子上跳下来,说道,“我都说完了。你没必要非得留在这里,我可以照顾自己。”
他笑着点头,“好吧,我信了。”
“那你可以走了。”她道。
“我哪儿也不去,除非你跟我一起走。”
这句话让她顿时火起。
“你是耳朵有问题还是脑子有问题?我已经跟你说了一百遍了,我是不会离开我家的!”
岳程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裴欣言,你也算是个聪明人,你告诉我,有什么比你的命还重要?”
管它哪个更重要!
“反正我不会走!这里是我的家!我的全部生活都在这里!这里有我需要的全部东西……”
“你说的是箱子里的防弹衣,绳子……还有那些药?”岳程像看精神病人般看着她。“我问你,难道有一天你真的想堕胎,就在家里吃这个堕胎药?”
“那又怎样?!我买的时候,花了250元。所有的评价都说有效无伤害!保质期有年,他是根据我的体质特别制作的……”
“又是你从网上买来的吧!你可真是个二百五!我告诉你,堕胎死人,死的就是你这种人!亏你还是个有知识的人!”他毫不留情地骂道。
“那我该怎么堕胎?”她没好气地问。
“去医院!妈的!”他咆哮了一句。
“我讨厌看见医生护士的嘴脸!她们把所有去堕胎的女人都看成妓女!”
“没那么严重吧!”他看了她一会儿,又道,“其实,你不如上网买那种吃了以后永远不会生孩子的药,那样,就不用堕胎了,你说呢?”
好主意!她之前竟然没想到过。可是,当她转身准备扑向电脑时,他猛然抓住了她的手臂。
“我开玩笑的。”
“的确是个好主意。”她道。
“我知道,不过,有必要这么急吗?”
“我喜欢囤货。”
他一时语塞,但并不打算放开她,“那……在作这个决定之前,你是不是也该问问他的意见?”
“他?”
“孩子的父亲。”她望着他脸上认真的表情,蓦然想笑,她忍了两秒钟,终于还是笑了出来。
他尴尬地放开了她的手臂。
“我是为你的将来考虑。”他道。
她笑着点头。
“我不想要孩子。所以,假如,我以后要堕胎的话,你可不可以陪我去医院?”她试探地问道。
他正色看着她。也许他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他只是摇了摇头。
“怎么了?”她皱眉。
“你可以把孩子生下来,我替你带大。以后等你老了,你会想见他的……他是一条生命,欣言,他是一条生命,就跟你我一样。”他说得就像她肚子里现在真的有个孩子似的。有时候,她的确想要一个孩子,那样,就不会寂寞了。但每次想到,多个孩子,就得把房子的防护等级提升好几级,她就头疼,带着孩子跳窗太危险了。
“好吧。”她道,口气比之前温柔了几分。“到时候,我把孩子交给你。可是,你怎么说服你的妻子呢?你总不能随便带个孩子回家吧……”
他的目光飘向别处,轻轻叹了口气。
“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结婚,什么事都不容易。”他的目光又落回到她的脸上,“但是,你放心,我会说到做到,我会养大你的孩子,至于现在……”
突然,他转身冲进了她的卧室。她赶紧追了过去。她看见他拉开她的抽屉,把她的堕胎药、抗癌药、戒毒药通通拿出来丢在了地上。
“你在干什么!”
“裴欣言!它们没法保证你的安全!你需要的不是药,而是新鲜空气!你需要走出去,像个活人一样呼吸,一样生活!”
他将那些药捧在手里,直接冲进了厕所。她听到那里抽马桶的声音,等她冲过去的时候,为时已晚。
如他所料,岳程家早已人去楼空。
不过,他在那里也并非毫无收获,他找到了岳程母亲的照片。
对他来说,一张照片就已经够了。
他的第二站是露丝台球房。
台球房斑驳的木门上刻着台球房的经营时间:下午三点至凌晨三点。
他到达台球房的时候,差不多是凌晨两点半。
“关门了。”他刚进门,就有人在昏暗的灯光后面对他说话。
这时他看清楚,台球房里共有五个人,其中两个可能是客人,他猜想他们正在打最后一局。一个穿花衬衫的胖老头双手抱着胳膊,站在边上,像是在观战。
“嗨!关门了。明天再来吧。”一个身材精瘦、头发染成金色的年轻人朝他走来。看起来,应该是店里的伙计。他抬起头,朝里望去,一个穿着黑色条纹汗衫的年轻人正在帐台后面打哈欠。“嗨,哥们!”之前的那个年轻人又招呼了他一声,他注意到,年轻人在说话时不经意朝那个胖老头看了两眼。后者朝他这个方向望了过来。
“嗨,想打球明天再来吧!”胖老头道。
就是他了。他心道。
他抬起帽沿,迅速瞥了胖老头一眼,随后退出了台球房。
台球房的对面有三间小酒吧,不时有车辆在酒吧门口停下,又开走。酒醉的客人在街道上哼着小曲,有的则一边走,一边摇着手招呼马路上疾驰而过的出租车。他在酒吧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站定。在他看来,这是最好的观测点,在这里他可以一边悠闲地抽烟,一边观察街对面台球房的动静。在他身后,有个女人正在呕吐,她一边吐,一边在咒骂着什么,也许还在哭。他没把她放在心上,因为他太熟悉这些喝得烂醉的女人了,现在,就算在她们的脑袋上钻个孔,把他的照片硬塞进去,她们恐怕也记不住他的长相。
没过多久,他听见滴滴答答的水声,不用看,他就知道那女人在干什么。她在小便。这种状况他也不是第一次碰到。当她们的意识被酒精完全控制后,她们什么都不在乎,什么丑事都干得出来。
他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对面的台球房。他看见之前的两个客人正走出台球房,他们在门口跟胖老头告别。胖老头熟络地拍拍其中一个的肩膀。
又过了几分钟,一个服务生走出了台球房,他嘴里哼着歌,飞快地朝车站方向奔去。
这时,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发现那个喝醉酒的女人正在坐在地上,从包里拿出一个小东西,光线太暗,他看不清楚,不过,从那“东西”的外形以及她的姿态判断——她正卷起左臂的袖子——那应该是个注射器。看起来她是个瘾君子,现在正准备爽一下。她嘴里在嘟嘟哝哝念叨着什么,他完全听不清楚。
他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三点一刻。另外一名服务生从台球房走了出来,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小心地关上木门,可能是手机响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就在他把手机放在耳边的一霎那,他朝街对面望了一眼,随后,他匆匆朝前走去,在拐角处很快消失了踪影。
他不在乎这个服务生是否看见了他,因为即使看见了,也不可能认出他。
在出门前,他用两团棉球增加了腮帮子的宽度,戴了一个假鼻套,又用胶水将两条眉毛向上方拉伸,这使他的脸完全变了样,而且,他还戴着帽子。
他在巷口又等了两分钟,才朝台球房走去。他穿过马路的时候,不经意朝后望了一眼,身后的那个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四肢张开,仰面倒在了地上。他隐约听到她粗重的喘息声,还看见她的腿在空中肆无忌惮地踢打了两下。她现在一定享受极了,他想。
他走进台球房的时候,胖老头正准备关灯。
“又是你。”胖老头嘴里叼着香烟,站在台球房的一角,他的手离电灯开关不过几公分,“跟你说了,明天再来。”
他没回答,转身关上台球房的木门,并拴上了门锁。
“喂。”胖老头喉咙沙哑地喊他。
他没说话,枪就在他口袋里,他等着对方走近。
“嗨!小子,你想干吗?!”胖老头朝他走近了两步,吊灯在他头顶晃动。
“听说有人想找一个杀手。”他道。
这句话使胖老头抬起头打量起他来。
“你从哪儿听来的?”胖老头问道。
“朋友说的。”
“谁?”胖老头在离他最近的台球桌前站定,双手撑在台球桌的边沿,盯着他的脸。
他微笑。
“说实话,我窃听了你们的谈话。虽然他找人把那栋房子里里外外翻了一遍,但总有漏网之鱼……”他从口袋里掏出枪,胖老头的脸霎时僵住。
“你是……”
“没错。我就是你猜到的人。”他道,“我还知道,你们的最后一次通话是一个小时之前,你告诉他,人已经找齐了。杀手的特征是左臂有条伤疤,对不对?”
胖老头咽了一下口水,想说话,却没开口。
“你找到的杀手,叫什么名字?”他问道。
胖老头摇头道:“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他也不会说的,这,这是规矩……”
“这话听起来倒也合情合理。——好吧,现在,照我说的去做,”他举枪对准胖老头的脸。
“你想让我干什么?”胖老头盯着他的枪口,又紧张地咽了一下口水。
“告诉那个杀手,就说这活取消了……”话音刚落,他朝胖老头的身后开了一枪,墙上挂着的照片旁边出现一个冒烟的枪眼,胖老头吓得浑身打颤,脸上的肉抖个不停。
“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打电话。”
胖老头哆哆嗦嗦地拿出手机,不一会儿,他拨通了一个号码,他听到胖老头对着电话说:“事情有点麻烦,我的朋友……”胖老头看了他一眼,“我的朋友……最近改变主意了,他想再等等……等他想好了,我再通知你……”胖老头说完慌里慌张地挂上了电话。
“很好。现在打电话给邱源,告诉他,杀手的特征你弄错了,你明天再告诉他……”
“可是,他明天就要见到人,而且,现在已经太晚了……”胖老头还想说下去,但看见他的脸色后,又马上乖乖地拿起了手机。
“老邱,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是这样的……你,你要找的人,那个杀手的特征,我弄错了……我……”胖老头瞄了他一眼,“我明天再告诉你。”邱源似乎在电话里提问,他用枪指了指电话,胖老头明白他的意思,连忙对着电话道,“现在太晚了……明天再说,明天再说……”胖老头掏出手绢擦汗,一边挂上了电话。
“现在,还有什么事吗?”胖老头战战兢兢地问他。
他对着胖老头微笑。
“现在吗?没什么事了,我想你该休息了。”
“休息?”胖老头半是茫然,半是紧张地看着他。
他也望着胖老头。他们对视着,一秒、两秒、三秒,他看见胖老头脸上的神情慢慢变了,这个死胖子终于明自已经大祸临头,他试图转身逃跑,可他刚一转身,一颗子弹就朝他的后脑射去。碰!一枪命中。
胖老头在离他三米远的地方轰然倒地。
他在原地站了五秒钟,直到枪声的回音在他耳边消散,他才移动脚步。
当他走出台球房时,已经是20分钟后了。
他踩着月光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要了一盘炒芹菜,一份米饭,一盘麻婆豆腐。他酣畅淋漓地吃了一顿后,还打包了一份蛋炒饭。
他的车停在离露丝台球房两站路的一栋大厦底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