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为争路权被狗咬,不如给狗让路。即使把狗杀死,也不能治好疼痛的伤口。
有一位所得税顾问巴森上与一位政府稽查员因为一项9000元的账单发生的问题争辩了一个小时之久。巴森士先生声称这笔9000元的款项确实是一笔死账,永远收不回来,当然不应该纳税。“死账,胡说!”稽查员反对说,“那也必须纳税。”
巴森士先生在讲述他的故事时,说他对这位稽查员的印象是冷淡、傲慢而且固执。理由对他来说是毫无用处的,事实也没有用。最后巴森士先生考虑良久之后认为辩论地越久越激烈可能会使这位稽查员更顽固,他决定避免争论,改变主题,给他赞赏。
于是,他对这个稽查员说:“我想这件事情与你必须做出的决定相比,应该算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也曾经研究过税收的问题,但我只是从书本中得到了知识,而你是从你的工作经验中得到的,我有时愿意从事像你这样的工作,这种工作可以教会我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在讲这些话的时候,巴森士先生尽量显得真心诚意。听完巴森士先生的话,那个稽查员从椅子上挺起身来,向后一倚,讲了很多关于他的工作的话,以及他所发现的巧妙舞弊的方法。他的声调渐渐地变为友善,片刻之后他又讲起他的孩子来。当他走的时候,他告诉巴森士他要再考虑那个问题,在几天之内,给他答复。三天之后,他到巴森士先生的办公室里告诉他,他已经决定按照所填报的税目办理。
一个争强好胜的人面临着两种选择:得到暂时的口头上的表演式的胜利;赢得别人长久的好感。很少的情况下可以两者兼得。因为即使你在争论中获胜了,也只是表面的胜利,而且会损伤对方的自尊,影响对方的情绪,使对方增加对你的恶感。若是你在争辩中输了的话,当然你自己也不会感到光彩。释迹牟尼说:“恨不止恨,爱能止恨。”争强好胜的心情永远不能够使无谓的争论停止,也不能够真正地解决问题。一个问题如果被逞强的欲望之火包围的话,辩论之后与辩论之前的后果不会有任何差异。
充满智慧的老富兰克林常说:“如果你辩论、争强或者反对,你有的时候可能获得胜利;但是这种胜利是空洞的,因为你再也得不到对方的好感了。”
也有人说过:“凡决意成功的人,不能费时间于个人的成见,更不能费时间去承受结果,包括他损坏自己的脾气,丧失自制。作为一个人,你不能过分地显示自己,要学会放弃,虽然明白如你,但也要放弃。”
北京人把这种喜欢逞口舌之利的人形象地称之为“杠头”,“杠头”们往往是陷于表面的胜利之中使自己的事业陷入停顿。
毛病点拨:朋友,同事之间应以和为贵,应虚心接爱彼此真诚的批评,那种徒劳而伤彼此感情的争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除非是重大事情上坚持已见,一般而言,不要与人做这种无谓的口舌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