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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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零售企业安全管理基础(1)

第一(节)零售企业安全管理的意义

一、零售企业安全的定义

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零售企业安全,一般指零售企业以及顾客、企业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在零售企业所控制的范围内没有危险,也没有其他因素导致危险的发生。

零售企业安全包含三层含义:

1.零售企业以及顾客、企业员工的人身和财物,在零售企业所控制的范围内不受侵害,零售企业内部的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等内部秩序保持良好状态。

2.零售企业安全不仅指零售企业及其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而且指不存在其他因素导致这种侵害的发生,即零售企业安全状态是一种既没有危险、也没有可能发生危险这样一种状态。一个零售企业如果存在下列因素,又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就很难说零售企业是安全的。例如零售卖场中混进了流氓、骗子、盗贼、娼妓、精神病人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卖场的通道地面湿滑、地毯破损或铺垫不平;营业厅的电源插头损坏、电线裸露、吊灯安装不牢固、安全通道和安全门失灵或无明显的指示标志;零售企业的食品管理混乱或经常出现不洁食品等。因为,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在一定条件、一定场合、一定时间内突然发生危险,从而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零售企业安全就是在卖场内不发生危险以及对潜在危险因素的排除。

3.零售企业安全是把企业的各方面的安全因素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反映,而不是单指企业的某一个方面的安全。零售企业安全是指:

(1)无危险性存在;

(2)无其他因素可能导致发生危险。

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在美国,据有关统计资料,服务行业有记录的工伤事故平均每年大约有59万例,其中包括每年平均550例死亡事故,其直接损失约为22万个工作日。特别是零售企业、餐饮企业,事故发生频率几乎是全国所有行业平均水平的三倍。这些事故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痛苦和灾难,而且导致员工士气低落,企业形象受损,损失也是难以估量的。尽管如赔偿金、医药费等直接成本可以用货币计算出来,但员工受伤所造成的工时损失及与之有关的员工被迫停工造成的损失,管理人员处理工伤事故造成的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以及文书工作费用、设备损害和原料浪费等损失远比直接损失多得多。据估计,这些间接损失几乎等于直接损失的四倍。而有的研究表明,间接损失可达直接损失的二十倍之多。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两个术语近来已为保险成本和非保险成本所代替,因为这样表述更为确切,也便于引起企业管理者对这些成本更大的关注。但无论怎样定义,事故所带来的成本损失,其结果都对经营利润产生严重影响。

零售企业安全工作的意义:

1.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顾客的满意程度

零售企业要满足顾客的需要,固然需要完善的设施、齐全的项目、优良的服务,但还需要有令人放心的安全措施和制度。因为安全是顾客的基本需求。如果我们一味追求热情、礼貌、高效的服务,而忽视必要的安全工作规定,那么就可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所以,如果一家零售企业的安全措施和制度残缺不全或形同虚设,监督不力,致使零售企业的治安秩序混乱、偷窃案件屡屡发生,火灾及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不断,顾客的生命和财产没有保障,试想,这样的零售企业难道能给顾客满意的感受吗?他们能认为这是高质量的服务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2.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零售企业的经济效益

零售企业安全工作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仅表现为直接的经济损失,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的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支出等,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一种声誉的损失,即形象的破坏。这种损失具有一种辐射作用,往往难用直接的数量指标来计算。具有安全“金字招牌”的零售企业,其牌子就是一种吸引力,使顾客纷至沓来,反之,则会使顾客望而却步。如有家零售企业开业不久,便连续发生两次较大刑事案件,使受害者叫苦不迭,怨声载道,而其他顾客则胆战心惊,并且因此报上有名。从此该零售企业门庭冷落,经济效益一落千丈。

3.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积极性

如前所述,零售企业的安全管理也包括员工的安全。所以,如果一家零售企业各种防范和保护措施不力,工伤事故不断,健康状况不佳,就很难使员工积极而有效地工作。

零售企业安全,是企业一切工作的保障。现代大型企业,包括销售、餐饮、公关、康乐、工程、人事、财务等部门,机构庞大,人员集中,业务范围极其广泛。零售企业工作的正常运行,一要靠零售企业总经理有力的领导,二要靠科学的、严密的行政管理,三要有安全保障。三者缺一不可。如果商场门卫松懈,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自由进出,营业厅内经常混杂着小偷、骗子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顾客很可能就会在尚未购物之前就被吓跑。如果零售企业缺乏严格的食品管理制度,大批顾客由于吃了不洁食物而引起中毒,其他顾客很可能就不敢再购买,甚至会投诉索赔。如果零售企业经常失火,造成顾客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非但会引起某些不必要的诉讼,而且会使商场长期不景气。因此做好零售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是保证商场其他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零售企业安全管理的类别

零售企业的安全管理项目相当繁多,除了有关公共安全的范围外,还有零售企业本身的内部安全管理,包括人员及财物部分。分别叙述如下。

一、公共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包括:

(1)火灾预防及抢救;

(2)各项消防安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管理;

(3)消防水源的定期检查和管理;

(4)消防安全的教育及宣传。

2.陈设安全管理

不安全的卖场陈设,容易使顾客在购物区域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因此需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货品陈列安全:货品陈列过高,或是摆放不整齐时,容易因地震或人为碰撞而使商品倒塌或掉落,造成顾客或员工的意外伤害。

(2)卖场装潢安全:零售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往往在装潢上作了相当大的投资。但是在美观之余,还必须注意其安全性。例如:部分零售企业喜欢利用玻璃作为装饰,但由于玻璃制品易碎,除了容易引起严重的伤害之外,还因为其不容易清理干净,使其他的顾客再次受伤。

(3)货架摆设安全:货架摆设的位置不当、不稳固,或是有凸角产生,都可能使顾客在购物时发生意外事故。

(4)地面安全:地面湿滑或有水渍出现时,若未能立即处理,也会造成顾客在行进时滑跤。3.员工作业安全管理

员工作业方式不当,也可能造成顾客或员工本身的伤害。例如:补货作业不当、大型推车使用不当、卸货作业不当,都可能造成商品掉落,因而砸伤或压伤顾客和员工。

二、内部安全管理

1.开(关)店的安全管理

大部分零售企业在非作业时间内,并未安排人员留守。但是为了防止窃贼夜间闯入、窃取财物,通常会与保险公司合作,安装安全系统。因此有必要对开、关门的作业加以规范,以确保卖场的夜间安全保障。有关之管理内容如下:

(1)开(关)店必须由特定人员(如店长、副店长或其他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开(关)保全设定,并依照正常的规定作业进行开(关)门。负责人员除了必须在记录簿上加以记录并签名外,还必须附有至少两位人员的附属签名,以为证明。

(2)开店后,值班主管应检查正门人口、后门、金库门及所有门窗有无异状,要确保一切正常,没有被破坏的迹象。

(3)关店前应做好以下事项:

清点现金,检查收银机、金库、店长室,并且上锁。

除必须的电力外,其他不必要的电源应关掉,所有插头亦应拔起。

检查店内每一角落,包括:仓库、作业场、机房、员工休息室、厕所等,防止有人藏匿于店内。

员工安全检查。例如检查员工带走公司之手提袋及物品。

开(关)门时应提高警觉,注意周围有无可疑状况。

2.保安报告管理

(1)零售企业发生的任何保安状况,例如偷窃、抢劫、防火、顾客财物损坏、意外事件等等,店长均应在了解状况发生的原因后,迅速向上级相关主管报告,以便进一步做更有效的处理或追踪。

(2)任何对警方或上级主管的保安报告,其内容必须简短、明确,并且包括人、事、时、地、物等,以使对方能迅速了解发生的状况。

(3)零售企业主管应熟记下列电话,并抄录张贴在电话机旁、公布栏或其他的指定地点。

119消防电话;

110盗窃电话;

当地派出所电话;

当地电力公司营业所电话;

上级主管的联系方式。

3.锁匙管理

(1)店门、店长室和金库的锁匙应有备份,并分别交由正副店长或业务相关人员妥善保管。未得许可,不得任意打造。

(2)金库的保险锁密码应只有必要的工作人员知道。当零售企业店长或副店长换人时,应随时更换保险锁密码,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所有锁匙均应编号,以利管制,便于发生不法事情时追查责任。

4.金库管理

(1)新旧任店长交接后,必须立刻将金库密码重新设定,且只有店长、副店长两人知道。

(2)金库室(店长室)为机密地方,除必要人员,其他不相关人员不可随意进入。

(3)金库门应随时关上并上锁。

(4)店长每天上班后、下班前,第一要务就是检查金库门有无上锁和异状发生,如有任何问题,应立即向上反应。

5.联系侵占的防范

(1)定期抽检员工的储物柜,以及携离公司的手袋及物品。员工储物柜仅能放置私人物品,不准放置任何公务用品、易燃物(如汽油、瓦斯、爆竹等)及非法物品,以防范员工的侵占行为。

(2)定期抽验下列人员的作业情况,避免发生工作人员借着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钱财,或图利于亲友。

收银人员;

商品验收人员;

负责现金处理的相关主管人员。

6.偷窃管理

偷窃问题是零售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相当重要的一部分。防范的对象除了一般的顾客以外,也不可忽视零售企业本身的工作人员。

下面列举一些零售企业的防盗技巧。在开放式的卖场中,把最易失窃的商品陈列在售货员视线最易到达的地方,这样,会给小偷增加作案的困难,有利于商品的防盗。但是,最易失窃的商品最好不要放置在出人口处,出人口处的人员流动大,售货员不易发现或区分偷窃者,容易造成商品失窃。

还可以采取集中的方式,在大卖场当中把一些易丢失、高价值的商品集中到一个相对较小的区域,形成类似精品廊的购物空间,也是一种好的安全的商品陈列方式,非常有利于商品的防窃。

这样的防盗措施还不够,要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除了“安全”的陈列方式之外,还可以安装先进的电子商品防盗系统。

7.电子防盗系统的保护

电子防盗系统从保护形式上可以细分为立式系统、隐蔽式系统、通道式系统等3种类型。

立式系统是卖场内最常用的保护方式,检测装置醒目地安在商场出入口处,除检测报警功能外,还有明显的威慑作用。

隐蔽式系统是把系统隐蔽地安装在卖场出口的地毯下或天花板处,不影响卖场的整体形象,也能起到防盗保护作用,满足店内美观又实现防盗的需要。

通道式系统顾名思义,用来保护收银通道,它用在卖场收银台的通道出口处,是实现零售企业防盗的有效方法。

不同类型的零售企业,在考虑防盗措施时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