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富人,他有三个女儿,都有自己的爱好。一个喜欢喝酒,一个喜欢打扮,第三个则很吝啬。根据城里的法律,富人写下了遗嘱,把自己的家产分成相等的三份,并规定每个女儿在把自己所得的财产出售后,要各自给她们的母亲一笔现金。
父亲去世后,这三个女儿焦急地跑去看遗嘱。在念完遗嘱后,大家都弄不懂逝者的遗愿。应该如何理解下面的话呢"姐妹们应立即将她们所继承的财产脱手,然后每人再付给其母亲一笔现金。"
遗产被分成了三份,一份是一个农场和全套的生产农具、牲口和牧场,还有管理生产和牲畜的仆人。另一份是乡下的别墅,包括葡萄棚下的餐桌、银餐具、面盆、水壶和一个存放马尔付齐酒的酒窖,另加侍候吃喝的用人。总之,供吃喝的设备一应俱全。第三份是城里的房子,包括一套时髦的用具,考究的家具,侍候主人梳头的姑娘和奴仆,另加上做针线活的姑娘,珍珠和贵重的衣物。财产分配停当,大家觉得若抽签则会使三姐妹难以得到自己喜爱的东西,于是都同意各自挑一份自己喜好的财产。当时雅典城里的人都赞成这个决定。
只有伊索一个人认为人们曲解了遗嘱的意思。他说:"如果逝者还活着,雅典全城的人都会受到他的怒骂。他禁不住会问:’一个自称有敏锐洞察力的民族,怎么会将一份遗嘱作出相反的解释呢?"‘说完,伊索开始对家产进行分配。
他给每个姐妹一份她不喜欢的财产。比如说爱打扮的得到了爱喝酒的财产;爱喝酒的则分到了牲畜:爱做家务的分得了奴仆。他觉得这种分法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他让三姐妹把财产售出,当手中有了钱,她们就可门当户对地与人联姻:她们拿着的不再是父亲的不动产,也可以把现金支付给自己的母亲了。
这就是逝者所立遗嘱的初衷。人们不禁会感叹:一个人的思维竟超过雅典全城的人教子建议:处理好一件事,并不一定非得用常规思维。有时候,运用逆向思维会更好地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