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王符《潜夫论》释读
31368800000021

第21章 《潜夫论》卷四(5)

《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将父[1]。”言在古闲暇而得行孝,今迫促不得养也。孔子称庶则富之,既富则教之[2]。是故礼义生于富足,盗窃起于贫穷,富足生于宽暇,贫穷起于无日[3]。圣人深知,力者乃民之本也,而国之基,故务省役[4]而为民爱日。是以尧敕羲和[5],钦若昊天,敬授民时;邵伯讼不忍烦民,听断棠下[6],能兴时雍而致刑错[7]。

[注释]

[1]王事靡盬,不遑将父:王家的差事没完没了,家有老父也无暇奉养。语出《诗经·小雅·四牡》。《毛传》:“将,养也。

[2]庶则富之,既富则教之:首要的事是让百姓富裕起来,已经富裕了,就要使他们受到教育。语出《论语·子路》之“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3]无日:没有劳动时间。

[4]省役:减少役赋。

[5]尧敕羲和:羲和即羲氏与和氏,相传俱为尧之官员,此二人均能按照帝尧的告诫教导百姓,依时而农。敕:告诫。《说文》:“敕,诫也。”见《尚书·尧典》。

[6]邵伯讼不忍烦民,听断棠下:西周成王时之太保邵伯处理民事纠纷,不忍打扰百姓,在村子旁边的甘棠树下搭起茅屋,设案听讼,深受百姓爱戴。见《诗经·甘棠》。

[7]能兴时雍而致刑错:能赢得天下太平而不使用刑罚。

[原文]

今则不然。万官挠[1]民,令长自炫[2],百姓废农桑而趋府庭者,非朝晡不得通[3],非意气不得见[4],讼不讼辄连月日,举室释作,以相瞻视[5]。辞人之家,辄请邻里应对送饷[6],比事讫,竟亡一岁功[7],则天下独有受其饥者矣。而品人俗士之司典者,曾不觉也[8]。郡县既加冤枉,州司不治,令破家活,远诣公府。公府不能照察真伪,则但欲罢之以久困之资[9],故猥说一科,令此注百日,乃为移书,其不满百日,辄更造数,甚违邵伯讼棠之义[10]。此所谓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虽多亦奚以为者也[11]。

[注释]

[1]挠:打扰。《说文》:“挠,扰也。”

[2]令长自炫:令长自卖自夸,公开枉法,贪赃受贿。炫:夸耀。

[3]非朝晡不得通:言百姓诉于官府,不从早晨等到下午就进不到衙门里面去。朝:早晨。晡:申时,指下午三时到五时。引申为傍晚。

[4]非意气不得见:此谓不送人情,不送钱财就见不上办案的官员。《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法诫》:“近臣外戚宦竖,请托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入于不测之祸。”

[5]讼不讼辄连月日,举室释作,以相瞻视:官司打赢打不赢都得延年累月,百姓只得全家人放弃农活,无数次的前去询问探视。辄:副词,总是,就。《管子·度地》:“别男女大小,其不为用者,辄免之。”

[6]辞人之家,辄请邻里应对送饷:诉讼的人家。经常要请邻里送饭送水。《说文》:“辞,讼也。”

[7]比事讫,竟亡一岁功:等到官司了结了,却白白丧失了一年的劳动时间。讫:完毕,终止。

[8]而品人俗士之司典者,曾不觉也:而那些庸俗之讼事官吏,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

[9]郡县既加冤枉,州司不治,令破家活,远诣公府。公府不能照察真伪,则但欲罢之以久困之资:郡县办案使百姓受冤,州官置之不理,百姓只得倾家荡产,远道而求诉朝廷之公府,公府亦不明查,一再拖延,上诉者经不起长时间的精力和财力的耗费,只能是放弃所打的官司。

[10]故猥说一科,令此注百日,乃为移书,其不满百日,辄更造数,甚违邵伯讼棠之义:有的官员借故设立法律条文,让上讼者等待调查核实,限定要满一百天以后才向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可还没等到一百天,朝廷却发布赦免文告,作恶者竟被赦免,上诉的案子自然也就不予追究了。这种作法实在太违邵伯于甘棠树下审理民讼的传统了。彭铎注云:“说”疑“设”。“造数”疑“遭赦”。高按:从彭注。猥:众多。

[11]此所谓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虽多亦奚以为者也:这就如孔子所言之熟读《诗经》三百篇,交给政务却不办,纵然读的书多,然又有何用呢 ?奚:疑问词。何,何为。《论语·子路》:“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原文]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1]。”从此观之,中材以上,皆议曲直之辨,刑法之理可[2];乡亭部吏,足以断决,使无怨言。然所以不者,盖有故焉[3]。

[注释]

[1]听讼,吾犹人也:审理诉讼,我与别人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语出《论语·颜渊》。王符引此语意在说明:凡人,只要秉心正直,则皆可断讼也。

[2]中材以上,皆议曲直之辨,刑法之理可:具备中等以上才能的人,都可以判断是非的曲直,清楚量刑执法的道理。中材:中等才能的人。

[3]乡亭部吏,足以断决,使无怨言。然所以不者,盖有故焉:乡亭一级的官员完全能够审理和调解民间的诉讼案件,使当事双方都能没有怨言。然而,之所以不是如此者,是因为另有原因。

[原文]

《传》曰:“恶直丑正,实繁有徒[1]。”夫直者贞正而不挠志,无恩于吏[2]。怨家务主者结以货财[3],故乡亭与之为排直家[4],后反复时吏坐之,故共枉之于庭[5]。以羸民与豪吏讼,其势不如也[6]。是故县与部并,后有反复,长吏坐之,故举县排之于郡[7]。以一人与一县讼,其势不如也。故郡与县并,后有反复,太守坐之,故举郡排之于州。以一人与一郡讼,其势不如也。故州与郡并,而不肯治,故乃远诣公府尔[8]。公府不能察,而苟欲以钱刀课之[9],则贫弱少货者终无以旷旬满祈[10]。豪富饶钱者取客使往,可盈千日,非徒百也[11]。治讼若此,为务助豪猾而镇[12]贫弱也,何冤之能治?

[注释]

[1]恶直丑正,实繁有徒:伤害公正,丑化正直,这种人多得很。语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2]夫直者贞正而不挠志,无恩于吏:品行正直的人不屈从他人,不向官吏行贿。挠:弯曲。引申为屈服。不挠志即不弯曲自己的节士,不向邪恶屈服。

[3]怨家务主者结以货财:仇视正直的人却用钱财贿赂官员,并且相互勾结。彭铎注云:“务”疑“赂”。 高按:“赂”字合宜。即贿赂官员。

[4]故乡亭与之为排直家:所以,乡亭官吏便帮助他们(指仇视正直的人)排挤和迫害正直的人家。《说文》:“排,挤也。”

[5]后反复时吏坐之,故共枉之于庭:如果受害者不服冤判上诉翻案,乡亭官吏便与恶人伙同一起到衙门排抵上诉者。“庭”即“廷”,指衙门。彭铎注云:“枉”疑“排”。 高按:从之。

[6]以羸民与豪吏讼,其势不如也:贫穷困弱的百姓与有钱有势的官吏打官司,肯定是比不过官吏的。羸民:瘦弱之民。《说文》:“羸,瘦也。”

[7]是故县与部并,后有反复,长吏坐之,故举县排之于郡:所以县衙与乡亭就又串通一气了。如果日后案子再上诉到郡里,县衙的官吏会因断案不公而受到处罚,所以全县的官吏又伙同起来到郡里去排抵上诉者。王符言“后反复时吏坐之,故共枉之于庭,以羸民与豪吏讼,其势不如也。是故县与部并,后有反复,长吏坐之,故举县排之于郡”以及下文之“以一人与一县讼,其势不如也。故郡与县并,后有反复,太守坐之,故举郡排之于州。以一人与一郡讼,其势不如也”,意在说明东汉各级政府对老百姓的诉讼都是维持原判,老百姓没有能打赢的官司。

[8]乃远诣公府尔:于是上诉者不得不远到朝廷的三公衙门去投诉。诣:到,到达。多用于上级、尊长或尊敬的人所在的地方。《史记·孝文本纪》:“张武等六人乘传诣长安。”

[9]公府不能察,而苟欲以钱刀课之:三公府不愿查明真相,而只是想借机敲诈他们的钱财。钱刀:钱币。谓官府向诉讼者敲诈钱币。

[10]则贫弱少货者终无以旷旬满祈:而贫穷困弱无有钱财的上诉者最终没有办法荒废时日等到百日之期。彭铎注云:“祈”疑“期 ”。高按:从之。

[11]豪富饶钱者取客使往,可盈千日,非徒百也:富贵有钱的人拿出很多的金钱专门雇人守着打官司,可以等满一千日,一百天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小尔雅·广诂》:“饶,多也。” 取客:犹今之“雇人”。

[12]镇:镇压,压制。《说文》:“镇,博压也。”

[原文]

非独乡部辞讼也。武官断狱,亦皆始见枉于小吏,终重冤于大臣[1]。怨故未雠[2],辄逢赦令,不得复治,正士怀冤结而不得信[3],猾吏崇奸宄而不痛坐[4]。郡县所以易侵小民,而天下所以多饥穷也。

[注释]

[1]亦皆始见枉于小吏,终重冤于大臣:也都是起初被小吏所冤枉,最终又沉冤于高官大臣之手。

[2]怨故未雠:申讼者还未报仇雪恨。

[3]信:伸也。

[4]猾吏崇奸宄而不痛坐:贪赃枉法的官吏及被放纵之罪犯得不到严厉治裁。猾:狡诈,狡猾。猾吏即狡诈狡猾之官吏。坐:被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此当解为治裁。

[原文]

除上天感动,降灾伤谷,但以人功见事言之,今自三府以下,至于县道乡亭,及从事督邮,有典之司,民废农桑而守之,辞讼告诉,及以官事应对吏者,一人之[1],日废十万人,人复下计之,一人有事,二人获饷,是为日三十万人离其业也。以中农率之,则是岁三百万口[2]受其饥也。然则盗贼何从消,太平何从作?

[注释]

[1]一人之:彭铎注云:“之”下疑有脱文。高按:从之,此当作“一人之日废,日废十万人”。

[2]三百万口:此为估算之数也,意谓就全国而言将会有很多人受其饥寒矣。

[原文]

孝明皇帝尝[1]问:“今旦何得无上书者?”左右对曰:“反支故[2]。”帝曰:“民既废农远来诣阙,而复使避反支,是则又夺其日而冤之也。[3]”乃敕公车受章,无避反支[4]。上明圣主为民爱日如此,而有司轻夺民时如彼,盖所谓有君无臣,有主无佐,元首聪明,股肱[5]怠惰者也。《诗》曰:“国既卒斩,何用不监[6]!”伤三公居人尊位,食人重禄,而曾不肯察民之尽瘁[7]也。

[注释]

[1]尝:副词,曾经。《左传·昭公十二年》:“吾尝学此矣。”

[2]反支故:因为避反支的缘故。反支:民间称之为月期。现在民间仍然流行初一、十四、二十五为月期之说。月期之日不宜出行、办事。

[3]民既废农远来诣阙,而复使避反支,是则又夺其日而冤之也:百姓已经荒废农事远道来到朝廷上诉,如果再让他们避反支日,岂不是更多的延误了他们的劳作时日,更使他们受冤了。

[4]乃敕公车受章,无避反支:于是告诫掌管民事的长官公车司受理百姓上书之事,不得避反支。敕:告诫。

[5]股肱:辅佐大臣。

[6]国既卒斩,何用不监:国家的命脉已经断绝,为什么不去检察呢。语出《诗经·小雅·节南山》。

[7]尽瘁:即憔悴。瘁:劳累。《诗经·小雅·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原文]

孔子病夫[1]“未之得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2]”者。今公卿始起州郡而致宰相,此其聪明智虑,未必闇也,患其苟先私计而后公义尔[3]。《诗》云:“莫肯念乱,谁无父母[4]!”今民力不暇,谷何以生?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嗟哉,可无思乎!

[注释]

[1]孔子病夫:孔子憎恶。病:疾病。引申为担心,忧虑。此作“憎恶”解更为恰切。

[2]未之得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没有得到官位,生怕得不到。得到了,又怕失去它。《荀子·子道》:“孔子曰:‘小人者,其未得也,则忧不得;既已得之,又恐失之。’”

[3]今公卿始起州郡而致宰相,此其聪明智虑,未必闇也,患其苟先私计而后公义尔:现在朝廷的公卿从州郡到宰相,他们都是聪明智慧的,未必都是愚昧无知的,最怕的是他们以私利为先而以公义为后矣。

[4]莫肯念乱,谁无父母:没人肯把祸乱想,试想谁个无父母。语出《诗经·小雅·沔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