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典山岳摆了酒席,两人把酒畅饮,相谈甚欢。席间,阿德曼恩又一次见到了典山岳的儿子典谷尘,矮人爱屋及乌,越看这个孩子越是喜欢,男孩儿身量虽然不矮,可是还是被阿德曼恩的热情搞的有些不好意思。阿德曼恩从自己的储物手环之中取出一只面具,塞到典谷尘的手里。
“小伙子,拿着!”
典谷尘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连忙推辞,但哪里推辞的过,硬被阿德曼恩把这只面具塞到手里。
“我和你父亲是兄弟,你就是我侄儿了,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合适东西给你,这个面具是我前两年路过晨曦森林边缘的时候和那里的商人换的,据说是精灵族做的,用的是柠檬树的树皮,几乎不用魔法的催动,就可以改变容貌,变成很多奇怪的东西,虽然时间不会太长,但是很有意思。送给你了,就当是个见面礼吧。”
典谷尘毕竟是孩子心性,马上带上试了试,确实不需要魔法催动就可以使用,带上去之后竟然变成了一个老虎的脑袋,十分真实,不仔细看竟然看不出来,典谷尘得到了这件玩具十分高兴,摘下来戴在了一旁的涂安头上,很快涂安的头竟然变成了一个牛的脑袋,典谷尘显得十分兴奋,又觉得有些不礼貌,不好意思偷偷看了父亲好几眼。
典山岳当然知道典谷尘的意思,笑骂道:“小兔崽子,赶紧走吧,回去玩吧。”典谷尘答应一声笑着跑开了,跑出门又回头冲着阿德曼恩笑着说了声:“谢谢叔叔!”
典山岳无奈的摇了摇头:“贤弟见笑了,我这个孩子被我惯的顽劣了一些。”
“哪里的话,男孩子总是闹一些才显精神。”
“谷尘原来十分爱笑的,只是前几年他母亲去世之后,就有些变了,虽然孩子心性还在,但总是少了什么。我一个人带着他,虽然有涂安帮忙,但是母亲的位置总是无可取代。别人总说典山岳看人识人有些本事,可惜我连自己儿子也看不大清的。”
阿德曼恩也是有些感慨,赶紧岔开话题,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武技魔法,不知不觉,天就已经彻底黑了,矮人虽然好酒,但是心里还有事情,并没有喝太多,几杯之后阿德曼恩向典山岳说了地下矿洞中发现宝藏的事情。典山岳略微思考,对阿德曼恩说道:“其实宝藏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不用奇怪。西山下边那死伤了那么多人,少不了去巨魔那里买药救治,所以我早就知晓了消息。”阿德曼恩听到这话不由老脸一红,事情过了好几天了,巨魔知道了,人族也也知道了,就他这矮人之王不知道,怎么能不脸红。
“贤弟心地纯良,想的自然少了,你矮人族的长老既然早就想走,出现了这个机会,就好像天上掉下来的一样,肯定想尽办法要瞒住所有人,只是死了这么多人,事事都堵着不让别人知道,自然不可能,你平时对外接触交流相对简单,瞒着你怕是更容易一些。”典山岳宽慰到。
阿德曼恩也知道这其中也有布尔长老故意配合迪恩引出那些要走的人,如果告诉了自己,自己肯定压不住火气,到时候只怕打草惊蛇,所以才没有通知自己,要不然自己这矮人之王只怕真的就白当了。
“地下的挖出金子宝石魔核,当然不算是坏事,自古以来就没有嫌钱多的道理。可是这些东西肯定不是凭空而来,如是无主之物,自然好办,如果不是,攒了这么多好东西埋在地下,我们贸然拿了,东西烫手,咱们这座红月亮城怕也要惹上麻烦。”典山岳想了想说道。
“大哥这么说,是知道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不瞒你说,我最近得到一个消息,算是一段旧闻吧,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似乎和这地底下的东西有什么联系。贤弟,三战之地的故事你可听说过?”
“小时候可能听族里的长老们讲过吧,不记得了。”阿德曼恩说道。
“三战之地,说的就是我们脚下的这块地方,传说一千五百年前月精灵在这里剿灭了他们口中的叛逆海精灵,一千年前菲亚特王朝在这里掘了河道,引河水淹死雾秦人六十多万,五百年前狼人和兽人在这里杀了一年多,死了至少一百多万人口。”
“这个我知道,血气染红了月亮嘛,这场战役引起了死神的窥探,所以才弄出了咒怨之眼。没这回事哪来的红月亮城啊。”
“贤弟说的没错,可是你发现没有,似乎每隔五百年这里要有一次大战,就要死好多人?”
“巧合吧?”
“我也之前也没有考虑过这些,但是告诉我这消息的人却不这么认为。首先是地点,同一个地方发生三场大战,每次间隔五百年,这本来就有些不正常,即便是写故事,也太巧了吧。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一些别的东西,这些东西愈发的让我感觉这应该不是巧合这么简单。他告诉我他查了这几次大战的资料,奇怪的是每次大战中都有一群特别的人。”
“特别的人?什么特别的人?”阿德曼恩明显来的兴趣。
“这几场战争,都有半人马出现。”
“半人马?”
的确,如果说迷之大陆上特别的人,半人马绝对算的上一号。大陆上智慧种族很多,但是半人马和其他各个种族的差别最大。人族两手两脚;矮人虽然粗壮,但是两手两脚;精灵面容精致漂亮,虽然耳朵尖尖,但是两手两脚;巨魔高大凶恶,面目可憎,但是两手两脚;兽人长着獠牙和绿色的皮肤,但是两手两脚;巨人和侏儒虽然一大一小,但是两手两脚;牛头人狼人虽然一个牛头一个狼头,但是他们还是两手两脚;即便是布耐德人和鱼人这两支大海里的走出的种族在大多数时候也是两手两脚。所有人都是两手两脚,但是有一个种族不是,他们就是半人马!
传说半人马是神明酒后和云雾媾和生下的后代,但是这件事情是存在争议的,否定这种观点的人说不管是神明还是云雾和半人马似乎一点联系都没有,而赞同这种观点的人却是从另一个角度给出了理由:半人马这一族群所展示的实力足以证明他有一个强大的神明父亲,但是他们性格和处事上的粗野、不讲道理甚至是变态也似乎证实了他的父亲当时确实喝醉酒了。
半人马,顾名思义,半人半马。他们上半身是人的躯干,包括脑袋和双手,下半身是马的身子,有躯干和四条腿,也有尾巴。从人类的角度看,如果把这两部分拆开,那么他们都是非常完美的。他们的容貌在人类看来即便比不上自负的精灵,也没有差到哪里去,并且男性半人马比男性精灵更具有一种阳刚之美。他们的下半身就更不用说了,草原上最神骏的千里马也不能与他们相比。可是当这两样东西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更多人们叫他们怪物。
他们的长相只是他们被叫做怪物的基础,他们的性格和处事方式更让人们难以接受以至于这些成为他们被世人认证怪物的证据。半人马族群的内部是一个残酷的体制,他们没有姓氏,几乎没有什么家族观念。女性半人马一生下来就是商品和奴隶,而男性半人马更多的是用决斗问题,而决斗的结果只有你死我亡,当然也可以选择投降,投降的下场是死亡,而失败的下场往往是强行夺取尊严的阉割,对,就是阉割,这种在其他种族早就绝迹的罪恶方式。至于对外,他们更多显示出了他们残暴,不讲规矩和不择手段的一面。所以几乎没有任何人和他们做朋友。他们和牛头人同为游牧民族,共同生活在姆斯瑞尔山北面的逐风草原上,但是牛头人最讨厌的就是半人马,两族之间的纷争世世代代都没有断过。
“那半人马参与这些战争中是为了什么呢?”阿德曼恩有些不理解。
“不管是因为什么,以半人马的性格,肯定是有利可图,而且绝对不是小利。既然他们出现在红月亮城的附近,肯定是这里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们。可是之前我们红月亮城这块地方大半还在伏尔加河下边埋着呢。”
“不会是西山下边的东西吧?”阿德曼恩猜测道。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这些东西既然宝贵,为什么别的种族不来挖呢,就算半人马自己知道消息,可是这已经过了一千多年啊,要挖早就挖走了,以半人马的性格,不可能给我们留啊。什么样的宝藏能让这一族的怪物折腾一年多年,看着这么多人死呢,如果只是金子魔核,怕是不值得吧”
“那是为什么呢?”
“一定是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这样吧,等解决了你族里那群要回家的人的事,我带你去见一见那位告诉我这段旧闻的人,那可是个又怪又妙的人,大家商量一下,或许会有好的结论或者办法。”
“好吧,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我得看看大哥口中的又怪又妙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两人商议好之后,就喝了会儿酒,直至深夜,二人都有些醉了才各自休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