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真账与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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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方法34 查证应收账款的突破口——函证

1.函证的范围和对象

审查人员不需要对被查证单位所有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函证数量的大小、范围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

2.函证的方式

企业询证函

(公司)

编号:

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查证)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查证,按照《中国审查人员独立查证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回函请直接寄至××会计师(查证)事务所。

通信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1.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2.其他事项:

3.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公司签章)(日期)

结论:

1.数据证明无误

(签章)(日期)

2.数据不符,请列明不符金额

(签章)(日期)

3.函证时间的选择

4.函证的控制

5.函证结果差异的分析

6.对函证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审查人员应将函证的过程和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并据以总结和评价应收账款情况。审查人员对函证结果可进行如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