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老虎
——[美]史蒂文斯
这是一本好看的书,如果打开它又要拒绝,恐怕会令读者犯难,那就看吧。
面对历史上那么多有趣的事,谁不想轻松一下,乐一回。五千年的中国史,人都沉重了,还怎么活?皇帝累嘛,沉重嘛,他还玩得欢,疯着呢。
作为草民百姓,也会好奇地想,皇帝没事玩些啥?
是不是也下馆子喝大酒,卡拉ok,打牌赌钱,进洗脚屋,泡桑拿,逛窑子……没准一个子儿也不掏,或全部公费报销吧?凡此种种,皆透着猜测。
皇帝有啥嗜好?他们没事或下班后玩什么?——关于皇帝上班干事的读物,人写了很多,皇帝嗜好玩儿的书却着实难见。本书就照准了这一路,专挖皇帝嗜好的那些事儿,在历史厚土中极逞挖刨之能事。有时费老大劲,还以为逮着考古新发现了,可抠出来的,便可能是一截破瓦片,也可能是一土豆或者木瓜之类。干脆,打消正经八百端着架子摆弄历史的念头,咱七搞八弄不过寻一乐。我这书就为这写的。读者看见了,应该颇可一读,读着呵呵一笑,笑而忘之,可也!咱不是写文学经典,也不是搞学术研究,图的是你我轻松看历史。
这本书虽写的是皇帝的嗜好,但写着写着就觉得这班“牛逼人群”的嗜好里,又似乎不全是玩、乐、让人笑的。中国皇帝形形色色,有的就嗜好杀人,你怎么办?办是办不了他的,这要我们怎么看,他杀人的动机在哪儿,在他成长过程中是不是形成了心理障碍,分析一下,了解一下,也算有点看头。皇帝的事向来是个沉重的事,他一玩,咱就累;他一好女色,就把国家也当妓院了,逮了个好看的美眉就要办那个,这不让天下男女都遭殃吗!所以中国历史上凡皇帝嗜好越多,对国家百姓便越是麻烦,对他自己越是一嘲笑。
玩去吧,笑去吧。
庄子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皇帝从来就不是庄子所谓的“三无”人员,他们好大喜功,放纵私欲,把天下财富都当做自己的私货,丁点不见外。在这帮家伙身上,哪来至人神人圣人可言,依我看,若从他们的嗜好来看,世上最俗、最无聊的也莫过于他们。
但也有几个,本该天生着是来做雅士的,却身不由己混入了皇帝队伍。
此书或许无关深刻,只是把古代做皇帝的那些家伙在他们嗜好这方面的事儿摆一摊儿晾出来,有些尽管荒诞不稽、不可理喻,但都是这帮鸟人干的,也让咱提高一些起码认识。
写这本书没有别的想法,只是觉着好玩,为了解闷,乐呵了你也成全了我。
我没板着脸儿写,读者读来料想也大不必劳神费力,枕上可看,如厕可观,旅途更可必备,休闲尤不能少。只是上班工作、开会学习时,千万别忙里偷闲阅此书,否则同事会抢,领导会缴,带来的都是你的损失,也不符本书的消遣性质。
中国历史自秦始皇以来出了几百个皇帝,但有一条,伟大的君主和混蛋皇帝一样,在嗜好玩乐方面个个争先,谁也不甘落后。但仔细看看,他们没命地在逍遥中放逐自己,于国于其本人而言,都透着历史的沉重和代价。“他们拼命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当大门在身后砰然关上之时,他们都发现自己是在地狱里。”(米兰·昆德拉《玩笑》)这不是玩深沉,皇帝们作为一个极其不寻常的群体,他们在世当道时,都是绝对的“孤家寡人”,亦为“高处不胜寒”的最大的孤独者,他们为摆脱宿命般的孤独,或将自己放逐于肉体的狂欢,或求诸长生不死,或沉迷嬉戏冶游,更有甚者荒唐得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无论玩于物,或游于艺,他们的灵魂都无枝可栖。即使在生盖再大再豪奢的宫殿,死时入再深再宏巨的陵墓,也无法安妥他们的灵魂。
说来这本书亦如昆德拉所说,是“一首关于灵与肉的伤感二重奏”,也可大致让人认识到:历史上的皇帝往往很不地道,也十分的毛焦火辣,他们对别人要求严格得动辄杀头,而对自己却放纵逍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由于身处高位,自视为“天授之子”,却尤其成为“被凡夫的必死性所折磨的人”(乔纳森·克莱门特斯)。
那么,就让我们隔着数百乃至千年的岁月,看他们是如何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表演的吧。
194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德国犹太女诗人萨克斯在诗中写道:“时代无言地在你里面沉没/带着它的标志:坠落的石头/和烟中的旗帜。”
嗯,说得挺好。
——在偌大的宫殿里,只要我不吱声,文武百官静静站立着如一个个泥俑,是没有人敢开口的。我的威严在寂静中产生一种强大的磁场,一根绣花针掉在地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这真实吗?有时候我恍然若梦,真不知道自己是活在怎样的一个世界里。我再次问自己:我究竟是谁?
或许我只是一个在死亡与长生的两条黑白交织的走廊里徘徊的孤独灵魂。
徘徊在暴力与冀求长生不死的梦魇里。
有人说从相貌上就可以看出我是个什么人,在这种人的眼里,我——“鼻如黄蜂,又狭又高,眼睛细长,胸同鸷鸟,声如豺狼……刻薄寡恩,心似虎狼。”我觉得自己年轻时玉树临风、长相不错,应该是个帅哥。怎么让人说成那样?但我喜欢“心似虎狼”这一说,或许正因为我有虎狼之心,才格外喜欢暴力,它张扬了我的个性和气概,十倍、百倍地扩大了我所拥有的领土,让我的马车可以随意在任何一条道路上奔驰,接受匍匐于我脚下的畏惧者对我的颂扬与欢呼。
我是他们口中的万岁,我是他们的皇帝!
嗜好暴力仿佛是我的天性——好剑术,使我从少年始便练得一手好剑,我身为王者,剑不离腰,挥剑决浮云!我发兵攻占了赵国、韩国。在遭到燕太子丹派来的最强悍的刺客行刺时,我靠自己的剑法置对方于死地,并起兵报复,夷平了燕都。接着一鼓作气征服魏国和楚国,吞并气息奄奄的齐国,从而以暴力横扫六合,统一了我当时已知的整个世界——中国,完成了向往已久的黑色的大秦帝国梦。
我杀了自己的假父,即母亲的情人嫪毐;毒杀了仲父——那或许就是我的亲生父亲吕不韦;焚烧了所有书籍,当然那些药书和对我歌功颂德的诗集除外;活埋了460位学者。这些似乎都是我这位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的杰作。说到底,我还是以自己嗜好的毁灭性的暴力手段建立了自己的赫赫威名。我让别人死——又无比迫切与心焦地渴望自己获得不死之药而享有长生。
我知道人寿有限,再活也不过百岁,这是何等的悲哀?我们的生命与我设想中构建的万年家国、铁打江山相比,是多么的短促!我要坐享这万年江山,寿与天齐。因此,不得不发疯般地痴迷神仙方术。我信奉了方士之言,频繁地出巡封禅,遣人寻找仙山,冀求不死之药。
我的前半生忙于杀生,后半世忙于长生,在两种极端相悖而分裂的行为中度过了我的一生。
我会被人憎恨,我会被人敬畏,我会被人唾弃,但你们谁也不会忘掉我。尽管正如一位英国汉学家乔纳森·克莱门特斯在写我的一本书的扉页上所言:我们都是影子。
那么,你们可曾留意过我这个影子的故事。
我,秦王——“吹可断发的青铜剑器、烫血、星辰和大地的神话”。
第1章 秦始皇:我的嗜暴与求仙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