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堡肯定是个大嗓门,否则他不会对着天空、旷野以及城市嚎叫——他的嚎叫也不会被全人类听见。
金斯堡肯定是个空前绝后的大嗓门,否则他不会对着男人与女人嚎叫,对着镜中的自我嚎叫,对着整个人类,发出野兽般的嚎叫。他在为保留最后的兽性而斗争。
他对着路灯、天花板甚至墙壁嚎叫,对着月亮嚎叫,对着监狱、精神病院、停尸房和加利福尼亚超级市场嚎叫:“我们上哪儿去,华尔特·惠特曼?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关门,你的胡子今夜指向何方?”他把惠特曼称为灰胡子的父亲。他是一个不听话的儿子。
他的犹太母亲是位疯女人。但她给自己的儿子写最后一封信时是清醒的,简直代表着整个世界在劝告:“钥匙在窗台上,钥匙在窗前的阳光下——我带着钥匙——结婚吧,艾伦,不要吸毒!”很遗憾,他在她死后第二天才收到这封迟到的遗书。死者都携带着钥匙,而金斯堡却永远地放弃了回家的钥匙,继续流浪。锁如同政治、法律、性别以及道德一样,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的。他既是母亲的叛徒,更是世界的叛徒,他自称“新的变种”,只对自己负责。
当金斯堡在太平洋彼岸、在旧金山的露天广场、在世人的耳朵里嚎叫之时,我发现,人类声带的存在使机器相形见绌。没有比这更原始的乐器了,也没有比这更高亢的马达了。这简直是一只有生命的喇叭,一朵膨胀的黑暗之花!我发现了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白热化的战争——他变形的肉体、他抽象的灵魂。这大工业时代的诗人、这人类的儿子,是为自己而嚎叫的——不是为听众,更不是为上帝。
所以你很难分辨他的嚎叫是一种痛苦还是一种快乐。它有别于呻吟、呼唤、咆哮或呐喊。它是没有目的的。这是病人的嚎叫还是医生的嚎叫?是人性的还是兽性的?是来自天堂的还是来自地狱的?是饥渴的还是满足的?
也许金斯堡的嗓门像你我一样普通或平庸,只不过他嚎叫的方式令世界震惊——这撕心裂肺的,这声泪俱下的,一会儿像狂人,一会儿像孤儿。他是渴望征服呢?还是在等待认领?一贯低吟的诗人种族,出现了嚎叫的异类。正如迪克斯坦在《伊甸园之门》中的评价:“50年代末,金斯堡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个局外人,而且是为主流文化所唾弃的活力、传统和异端邪说的绝妙象征……但金斯堡所代表的正是不久后大部分美国文化的前进方向。”不要误以为他就是时代的导师或传教士,他不过是第一位遭遇荆棘的迷路者罢了。但他的嚎叫是无法模仿的。他是一位屹立在人类听觉中的诗人,以偏激的方式说服麻木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