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爱对男人不如嫁对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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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爱过,才最先说分手

爱他七年,才知道,爱情象一片口香糖,起初是因为它绚丽的包装和诱人的香味而你侬我侬,嚼着嚼着,当初那些诱惑统统消失殆尽,徒留的,只是一种模糊了时间的惯性而已。

记不清我们的无味惯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和他之间,已经到了比亲人少一点,离爱人远一点的四不象状态。

我无数次的跟自己说,这七年,他的父母已经把你当成了准儿媳,他的朋友和同事都喊你嫂子,安心去睡吧,天下本无事。

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程序化,下班,吃饭,打电脑,睡觉,周六回他父母家半天。更多的时间他都飘在外面,很晚才带着满足表情和衬衣上的暗香进门。男人的背叛有两种姿态,一种是当面锣对面鼓的叫阵,另一种是表面波澜不惊内里早已翻云覆雨。他属于后者,让我连象个泼妇般歇斯底里的借口都没有。

他有意躲我,我的日子便沦落到与电视为伴。看到一个恶俗三角恋桥段的日剧,女主角爱了男主角四年后蓦然发现男主角身边有了另一个佳人,一段欲罢不能的日子后,女主角站在男主角面前说,我要和你分手,请记住,是我先和你分手的,是我甩了你。说完,女主角转身离开,头,始终是昂扬的,清清楚楚的写满骄傲。

原来,为爱受苦的女人不止我一个,原来,先一步说分手的姿态也可以高贵迷人。

周六回他父母家。他母亲给我夹菜时追问,你们什么时候把事给办了啊。我差点被嘴里的菜噎到,他只是把头深埋到碗里,仿佛饿了三天。

到这一步我再看不穿就真成了把头埋进沙土里的鸵鸟,即便我能跟他有苟延残喘的明天,那也不过是企求来的,我在他心里轻的不如一张纸。

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不过是自我保护,没跟那个女子木已成舟之前,先占着锅里的,再贪着碗里的;咬牙把他往高尚了想,他也不过是对我们七年情感心有愧疚,耐心等我先离开,他好落得个善始善终的好名声。

既然爱已经成了虫吃鼠咬过的烂苹果,那我还傻等他给我个交代干吗?那句交代是能疗伤止痛还是能指引着我找到个新好男人呢?再不走像是跟自己较劲,跟自己过不去。这笔帐,怎么算怎么输。

第二天一早,我淡眉素眼地把钥匙还给他,分手吧,记住了,是我先甩的你。然后提起行李出门。他脸上的表情极其复杂,低声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在爱里做过很多卑微的事,为他轻贱过自己,那时觉得,再卑微轻贱的一头,只要在另一头放上爱的砝码,都是值得的,所以,乐此不疲。既然爱到了头,离开是迟早的事,就应该为自己骄傲一次,帅气一次,抢先一步说分手,抢先一步甩了他。以强势的姿态离开,应该是女人对爱的觉悟,对自己的保护。

为爱卑微过一百次后,至少应该让自己骄傲上一次,这样才公平的互不相欠,趁早两两相忘。也许在某个倒霉尴尬的场合,会有不知趣的人向我提起跟他的过去,我至少可以威风的昂着头说,呵呵,是我先甩的他啊,我们不合适。或者在某个狭窄拥挤的街头与他和那个女人冤家路窄的头碰头,她的眼神势必凌厉而炫耀,支撑我以不屑姿态扳回这一局的,便是先行分手的那点傲骨和傲气,拽什么拽,你当成宝的男人,不过是我甩了不要的。

爱过,才最先说分手,身为女人,既然无可挽回输掉爱情的实质,那就必须要赢回爱情的面子,打成平手。这样,才能在爱情江湖里,永远挺直腰板不做悲悲切切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