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夏天的缘故,小吊带热裤很盛行,看得人煞是眼热心跳。美则美矣,可还是无法假装看不见窄窄衣摆下探出头的刺青。它们多在身体角落呼之欲出,颈背、手臂、腰际、大腿,想来更有许多蜿蜒在我们这些外人寻不到的隐秘处。
刺青已经成为了爱的标志,爱的无以表达无以寄托,就得弄个花啊鸟啊蝶啊英文字母啊种在身体上刻在皮肤里,向全世界宣布爱的刻骨铭心。可是爱上的人大都头脑已经发热,没有去想过还有万一不爱的明天,爱可以收回,人可以忘记,刺青该怎么抹杀?有种镪水可以洗去,但是会留下疤痕,何必自讨苦吃呢。
台湾的麻辣玉女大S徐熙媛就曾在她的生日PARTY上坦露心声,演艺圈里红了这么多年,有过几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唯一的后悔的,就是身上的刺青,一时的冲动,无穷的追悔。
历数各路名人,大都属于“青帮”:大S、蔡依林,张柏芝、乐基儿,爱戴、周笔畅、安吉丽娜朱莉、贝克汉姆、维多利亚,按说刺青是个人喜好本无对错,可凡事都有个限度,没有一个男人会真的不介意所爱女人身体上每个刺青背后的爱恨缠绵,除非他本身就是一个千帆过尽自己先短了道理的男人,比如谢霆锋。
都学过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句子,然后就昏昏然飘飘然的不知该怎么表白爱了。恨我们所处的是个太平世道,没有机会为心爱的人挡子弹,所爱之人大都身体健康到不得了,也没什么机会陪着受苦,那就人为制造点痛苦,来个刺青,向他表白自己爱他爱得有多疼有多苦有多衷心耿耿。
可是爱就是爱,不因为你受了疼受了苦,它就能成为图腾。它有自己的生命轨迹,该来则来该走就走,当爱已成往事,这个时时晃于眼前的刺青该情何以堪,是不是有点初衷已改的尴尬呢?刺青成了爱情身上甩不掉的累赘。
建议那些想弄个刺青彰显爱的人,先去负重十公斤爬山,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刺青,要不要带着这个累赘行走爱情江湖。
据说,1040年,Godiva伯爵夫人为了减轻人民赋税之苦向伯爵求情,对方却和她打赌,当她赤身裸体走过城中大街时,若人民留在屋内不偷看观望,就宣布减税。翌日,伯爵夫人骑马过城,人们都诚实的回避屋内,令大恩人不至蒙羞。事后,伯爵兑现当初的诺言。
而今,Godiva夫人的名字,成为巧克力里的不二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