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夏绿蒂·勃朗特
先生,——沉默的六个月过去了,今天是十一月十八日。我写上一封信的日期是五月十八日。因此,我可以再给你写信而不违背我的诺言。
夏季和秋季显得无比漫长。
说实话,我必须作出艰苦的努力,才能把强加于己的自我克制忍受至今。
你,先生,你不可能理解其中的滋味。可是请设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孩子离你而去,远在一百六十里以外,而你在六个月之内不得给他写信,听不到他的消息,听不到别人谈他,对他的健康状况一无所知,——那你就容易理解这样一个义务是多么苛刻了。
我坦率地告诉你。我曾经试图忘掉你。因为怀念一个你非常敬仰但又认为不复得见的人,是太令人伤神了。而当一个人忍受这种焦虑心情达一两年之久,只要能回复心情的宁静,他是在所不惜的。我什么办法都尝试过,我找事情做,禁止自己享受谈到你的快乐,但我既没能消除遗憾的心情,也没能制服急躁的情绪。
一个人无力控制自己的思想,成为某种忧思、某种回忆的奴隶,委实令人感到屈辱。
为什么我不可以给予你友谊,像你给予我友谊一样——不多也不少?如果那样,我就能保持宁静,但持自由,就能毫不费力地保持沉默十年。
……
先生,我向你提出一个请求:当你回信时,请谈一谈你自己的事,不要谈我;因为我知道,如果谈我,你就一定要责怪我,这一次我想看到你慈祥的面孔……
我的老师,务请告诉我一点什么。随便什么都行……
只要我相信你对我怀有好感,只要我有希望得到你的消息,我就能安心,不会太悲伤。
明年五月我还能给你写信吗?我宁愿等一年,但那是办不到的——太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