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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初恋

[美国]邓肯(女)

在全家人中,我是最有勇气的。当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了,我就自告奋勇到肉铺去,耍点小花招,诱使肉铺老板赊给一点羊肉片。派到面包师那儿去的也是我,我去左说右说,央求他继续让我家赊购。这类出门办事,总是得到真正的冒险乐趣,特别是当我成功的时候(而我总是成功的),就高高兴兴地回家,跳着舞,手里拿着战利品,心里的欢欣就跟抢掠得手的强盗一样。这是很好的一种教育,因为从哄骗凶恶的肉铺老板中,我学得了一种本领。后来能够对付凶恶的经理人。

记得我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因为商店不肯收购她编织的一些东西而哭泣,我便从她手里接过篮子,把她织的帽子戴在头上,织好的连指手套戴在手上,挨家挨户兜售叫卖。东西全部卖掉了,带回家里的钱还比商店给的多上一倍。

我常听见有些家长说,他们工作是为了给孩子们留下很多的钱。真不知道他们是否意识到,这样做正好是把这些孩子生活中最冒险精神一笔勾销了。因为给子女们留下的钱越多,孩子们就越软弱无能。我们给子女最好的遗产就是放手让他自奔前程,完全依靠他自已两条腿走自己的路。由于进行教学,我姐姐(还有我)到过旧金山最富有的人家,对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我毫不羡慕,反而可怜他们。他们的生活狭隘而且愚蠢,使我万分惊讶。

同这些百万富翁的孩子们一比,在使生活过得有价值的每件事情上,我显然要比他们富有一千倍。

我们作为舞蹈教师的名声传开了。我们称之为新的舞蹈体系,其实并不存在什么体系,只是随着幻想即兴表演,脑子里想出什么好点子,就教什么。我最早表演的舞蹈之一是朗费罗的诗《我向天空射出~支箭》。我常常背诵这首诗,教孩子们根据诗意做出舞姿和动作来。一到晚上,母亲给我们弹琴,我就即兴表演舞蹈。

有一位可爱的老太太是我家的朋友,她常来我家消磨晚上的时间。

她从前在维也纳住过,她说我使她想起了范妮·艾斯勒,常常对我们讲述艾斯勒大获成功的故事。她总是说:“伊莎多拉将成为范妮‘艾斯勒第二。”这些话激励了我的雄心壮志。她让母亲把我送到旧金山一个著名的芭蕾舞教师那里去。但是,这位教师的课我并不喜欢。当他让我用脚尖站立起来的时候,我问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因为这样美。”我说那很丑,并且违反自然。上完三课以后,我就不去上课了,永远也没有再回去。他称之为舞蹈的那些僵硬而陈腐的体操动作,只是扰乱了我的理想。我追求的是一种与此不同的舞蹈。我说不清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然而我探索着,走向一个看不见的世界,一旦找到钥匙,我就能够进入这个世界。当我年幼的时候,我的艺术就已经潜伏在心中,它之所以没有被扼杀,是由于母亲的英勇冒险精神。我相信,不论孩子将来要干什么事业,应当从小做起。真不知道有多少父母能够认识到他们给予孩子们的所谓“教育”,只是迫使子女陷于平庸,剥夺他们创造美好事物的任何机会。但是我又认为非这样不可,否则谁向我们提供千千万万为有组织的文明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店员和银行职员等等人员呢?

母亲有四个孩子。要是通过强迫教育,她本来可能把我们变成务实的公民的。有时她也痛惜地说:“为什么必须四个孩子都干艺术,没有一个讲求实际的呢?”然而,正是由于她自己爱美和好动的精神使我们成了艺术家。母亲对物质生活毫不在意,教我们不要把财物放在眼里,像房子呀,家具呀,各式各样的用品呀,都不要放在心上。由于她的榜样,我从来没戴过贵重首饰。她教导我们说,这类东西都是束缚人的桎梏。

离开学校以后,我成了非常好读书的人。我们当时住在奥克生。有一所公共图书馆,尽管离家很远,我还是跑着步,或是跳着舞,跳跳蹦蹦上那里去。图书管理员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妇女,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位女诗人,名叫艾娜·库尔勃里丝。她鼓励我看书,当我向她借好书的时候,她总是显得很高兴,美丽的眼睛充满着热情。后来知道有一个时期父亲曾经和她热恋过。她显然是他终生钟情的对象,大概是这根看不见的命运之线把我引向她的。

那时我读了狄更斯、萨克雷、莎士比亚的全部著作,还读了无数小说,有好有坏,有精华,也有糟粕——贪婪地什么都读,往往垒在白天搜集来的蜡烛头的亮光下通宵读书,直到黎明。那时我也写过一部小说,还自己编过一份报纸,所有社论、本地新闻、短篇小说,全都是我一人写的。另外还坚持记日记,为它发明了一和秘密文字,因为这时候我有了一个巨大的秘密:陷入了情网。

除了儿童班以外,姐姐和我还收了一些年纪较大的学生,她跟他们跳当时叫做“交际舞”的东西,如华尔兹、玛祖卡、波尔卡等等。这批学生中有两个青年,一个是年轻的医生,另一个是药剂师。这位药剂师美得惊人,名字也挺漂亮——弗农。我当时才十一岁,由于云鬓高耸,衣衫垂地,所以看起来要大一些。就像蒙塔的女主人公一样,在日记里写着我狂热地爱上了他,自己也相信的确如此。弗农是否意识到这一点,我不知道。在那样的年纪,实在不好意思去吐露我的爱情。我们一起去参加各种舞会,他几乎每个舞都和我一起跳。舞会以后,我迟迟不能入睡,直到凌晨还在写日记,叙述我极度狂喜的心情:“我在他的怀抱中飘飘荡荡。”他白天在大街上一家药房里工作,我常常为了经过他面前,不惜走上好几里路,有时候鼓足勇气走进店里对他说:“你好吗?”

并找到了他租住的那所房子,经常在晚上从家里跑出来,去看他窗口的灯光。这种激情一直延续了两年,受尽了相思之苦。临了,他宣布即将和奥克兰上流社会的一位姑娘结婚,我只敢在日记里写下失望的痛苦。现在还记得在他举行婚礼的那一天,看见他和一个蒙着白纱的貌不出众的姑娘一起走向祭坛时,我是一种什么心情。此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直到最近,我在旧金山演出,有一天,一位白发苍苍,但看起来很年轻、漂亮的男子走进我的化妆室。我一下子认出了他,他就是弗农。我想,过了这么些年,总可以把年轻时候的热情告诉他,他可能会感到有趣。然而,他却异常害怕,马上就谈到他的妻子,就是那个貌不出众的姑娘。看来她还活着,他对她的眷恋之情始终不衰。有些人的生活是多么单一呀!

这就是我的初恋。我爱得发狂,相信从那以后,从没有停止过疯狂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