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时尚女性生活——怀孕与优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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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受孕前须治疗的疾病

贫血

平时有眩晕或站起来头发晕、头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具有贫血倾向的妇女,在决定受孕前一定要进行血液检查。检查后,如果确认患有贫血症,应先治愈,再考虑妊娠。贫血症主要疗法为食疗,平时加强饮食营养,多进食含优质蛋白质和铁质丰富的食物,如肝脏、瘦肉、海藻类、蛋黄、花生、芝麻等。应提倡多吃豆制品,豆制品是植物蛋白质和铁质的最佳来源,又很经济实惠。

轻度贫血不属病理范围,不必担心,若日常生活稍注意些,一些很快就可纠正过来。因怀孕而贫血的孕妇,要适当减轻工作量。如果血红蛋白在7g/dl(克/分升)以下者,就应完全休息,以减少机体对氧的消耗,同时亦可避免头晕、乏力导致晕倒而发生意外。

高血压

年轻人得高血压被称为“青年性高血压”。年轻患者比例相当小。但是,高血压患者一旦怀孕,血压会更高,这种情况很容易演变为妊娠中毒症,那么对孕妇而言就很危险了。

那些准备生育的妇女,对自己的血压值不大清楚的,平时又有剧烈头痛、肩酸、失眠、眩晕、浮肿等症状的,一定要在受孕前上医院测量血压。检查后,发现血压偏高的女性要注意平时饮食、起居,加强体育锻炼,最好能在受孕前保持正常的血压。

患高血压症的孕妇应避免过度疲劳,保证足够睡眠时间,保持情绪稳定,少吃多餐,减少盐分摄入,每天食盐量控制在2克以内,少食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

根据病情状况,可以在医生允许下,服用些利尿剂、降压剂等。

慢性肾炎

妊娠前患有慢性肾炎的,一旦怀孕,会使肾脏功能进一步恶化,妊娠早期就会诱发妊娠中毒症。孕妇患者使胎盘血液循环发生变化,供氧不足,胎儿生长发育亦会受到很大影响。另外,产后母亲会留下后遗症。所以,慢性肾炎患者不能妊娠,盼子心切的,应积极治疗,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妊娠。

如果得到医生允许怀孕,还必须和产科、内科医生取得密切联系,才可保证顺利妊娠、分娩。

慢性肾炎主要症状是浑身无力、容易疲劳、全身浮肿等,有的伴有尿蛋白和血压升高症状。妊娠前对肾脏疾病一定要及早发现,及时治疗,以防转为慢性。

妊娠时患有肾炎的孕妇,日常生活中应多休息,增强营养,多吃含蛋白质丰富的食物,补充足量维生素,饮食宜淡不宜咸,加强身体抵抗力,避免各种感染。慢性肾炎患者要严格节育,生第一胎后最好做绝育手术,因为多生一胎。就多冒一次生命危险。

肺结核

曾经患过肺结核的妇女,怀孕后很容易诱发肺结核复发。因此肺结核痊愈的妇女,决定生育前最好上医院再次检查原病灶有没有复发倾向,然后由医生决定是否妊娠。正常情况下,结核非活动期,已经趋于稳定或已经钙化,应该可以妊娠。但是,仍不能排除妊娠期和产后旧病灶复发的可能。肺结核患者应强调计划生育,以病愈至少两年后才生育为宜。

结核菌一般不会经胎盘侵入胎儿体内,即母体不会把结核病传染给腹中的胎儿。但是,如果母亲患的是开放性肺结核,又隔离不严,就很容易传染给刚出生的新生儿。因此,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卡介疫苗,严禁母乳喂养。

早期结核病往往不易发觉。如果出现持续数日低热、容易疲劳、咳嗽、咳痰、盗汗等症状,应怀疑是否患结核病,立即上医院诊治。

结核病患者在接受抗结核病菌药物治疗的同时,要注意加强营养,保持居室安静、空气流畅。户外散步有利于病情好转,多晒太阳有利于钙吸收。孕妇患者还要每天定时测量体温,检查血沉和做胸部透视,以掌握病情现状。产重患者还须做手术。

糖尿病

糖尿病是遗传性较强的疾病。即使母体在怀孕翦没有表现出病症,但实际上,母体在出生时就已携带了糖尿病的发病基因,而在各种诱因下,发病基因会表现出病症。妊娠就是其中诱因之一。因此,妊娠前必须追询一下直系亲属中,有没有糖尿病患者。

孕妇患糖尿病,会引起流产、早产、妊娠中毒症、羊水过多症和胎儿巨大等。所以,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妇女妊娠前,应该到内科诊断,根据检查结果来确定妊娠情况,对于不宜妊娠却怀孕了的妇女,应尽早终止妊娠。

患糖尿病的孕妇,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严格的饮食摄取。一般热量为每天每千克1.94千卡左右,主食每天约350~400克,蛋白质每天每千克体重为1.5~2.0克,同时应注意摄入维生素、钙和铁等,多吃牛奶、蔬菜和豆制品,少吃或限食含糖多的根薯类和水果、糖果等。

产妇患者要提前3~4周住院待产,产褥期要注意防止感染,每天测体温4次。重症糖尿病患者不宜哺乳,轻症者可以哺乳,但要加强乳房护理,保持清洁,防止感染。

为了及早发现糖尿病,有家族病史的妇女和孕妇要在不同时期做尿糖测定。值得注意的是,化验呈阳性者,不一定就是糖尿病患者。因为妊娠期间可引起肾性糖尿,妊娠后期乳腺功能活跃,就会出现乳糖尿,而这些均属生理糖尿。因此,怀疑患糖尿病的要进行多次认真检查才能确定。

心脏病

怀孕后心脏必须负责向子宫输送大量血液,而机体耗氧量增多和体内水、钠潴留等,则会导致心脏负担过重。到临产分娩时及产后1~3天内,心脏负担更为加重,这时很容易发生心力衰竭。因此,心脏病患者在妊娠中病情会进一步恶化,由于心脏承受不了供血负担,会引起流产、早产,而且心脏病还是妊娠中毒症的起因。

如果有呼吸困难、身体易疲倦、心悸等症状的妇女,怀孕前要接受心脏检查。心脏病Ⅲ级和Ⅳ级就要严禁怀孕,最好做绝育手术,如果是避孕失败,要及早采取人工流产。冒着生命危险要孩子是不值得的。

Ⅰ级和Ⅱ级心脏病患者可以妊

娠,妊娠后应尽可能请心脏病专科医生、产科医生进行定期会诊,随时要观察、留意心脏功能情况,以防发生心力衰竭,危及母婴生命。

患心脏病的产妇要提前数周住院待产,并且选择条件较好的医院分娩。临产时,要尽可能休息好,每天不要少于10小时睡眠,选择富含维生素和蛋白质的食物,饮食以清淡为主。心理不要紧张,要树立信心,要相信在医务人员的精心护理下,一定会顺利生出可爱的宝宝。产后不要过早出院,多住几天,便于观察静养,同时要预防感染,防止细菌性心内膜炎发生。不宜哺乳,并且要采取严格隔离措施,最好采取绝育手术,这对心脏病患者很有必要。

病毒性肝炎

肝炎患者妊娠后,不仅影响母体身体健康,而且危及胎儿。因为肝炎为病毒,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诱发流产、早产、死产和畸胎,即使侥幸生出胎儿,而该新生儿却是肝炎患者,死亡的可能仍然大。因此,病毒性肝炎患者,应积极治疗,待肝功能恢复后才可妊娠。

如果有浑身无力、侧腹疼痛、发热,甚至出现黄疸等症状,应怀疑是否患有肝炎,并尽早上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曾经患过肝脏疾病的妇女,在妊娠前或妊娠早期要及时告诉保健医生,并做血液化验和尿检。

患病毒性肝炎的孕妇,必须在内科和产科会诊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妊娠早期可以考虑治疗牲流产的方法。如果病情严重,应先控制病情,在病情缓解的情况下现做治疗性流产。

(2)到了妊娠中、晚期就不宜流产了,必须严格预防妊娠中毒症,加强围产期保健。

(3)分娩时要先验好产妇血型,大多数患者分娩后需输血。

(4)产褥期要特别注意预防感染,定期做肝功能检查。

新生儿要和母亲隔离,并注射抗病毒肝炎的血清。母亲不能哺乳。

子宫肌瘤

患子宫肌瘤的孕妇本身没有什么特别感觉,大多数也能自然分娩。但是,由于粘膜下肌瘤妨碍受精卵着床,反复引起流产,就必须先施手术把肌瘤摘除后,再考虑妊娠。

妊娠后发现患有子宫肌瘤,若不影响妊娠的继续,不必去处理。但要严格观察子宫肌瘤的变化情况。如果子宫肌瘤生长的部位严重妨碍分娩进行,如阻碍耍儿头下降,那么就应采取剖腹产,并且可以同时摘除肌瘤。

梅毒

梅毒可经胎盘侵入胎儿体内而造成流产、早产、死产、畸胎儿导致新生儿脑膜炎等。新生儿先天性梅毒的主要症状是:塌鼻梁、血性鼻涕、皮肤出现梅毒疱疹、骨骼异常等。

认为自己有患梅毒可能的妇女,妊娠前一定要进行血液检查,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这危害十分大。被确认为梅毒患者的要接受治疗,痊愈后才可考虑妊娠。

梅毒的主要症状是:初被感染,只是生殖器溃疡,即外阴部受损伤,数天后伤口会自行愈合,但实际上病根本未除,约12周后又重新发作,并伴有头痛、高烧、皮肤上出现红斑等症状。因此,自己曾有过或丈夫有过生殖器官溃疡的,一定要上医院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患梅毒孕妇若能早期发现,早期治疗,赶在胎盘尚未形成之前痊愈,那么就不会传染给胎儿,否则只得采取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脚一叠愀女性尿谴掘,并且尿道口离阴道和肛门又很近,因此细菌较容易侵犯到膀胱,引起膀胱炎。病情若没有得到控制,感染会延伸到肾盂,又导致肾盂肾炎。膀胱炎的主要症状是尿频、尿急、尿痛、尿道口有烧灼感等。患者常可通过大量饮水而使症状有所缓解。如有上述症状,应及早接受检查治疗,不要耽误。膀胱炎容易复发,尤其是在妊娠期,阴道分泌物增多,稍不注意清洁,极易导致复发。因此,患过膀胱炎的妇女医治要彻底,即使一般症状消失,尿化验也正常,也必须持续服药一星期左右,以防复发。孕妇要预防膀胱炎,勤洗澡,勤换内裤,保持外阴部的清洁。平时多饮水,禁用香辛等饮料,避免过度劳累,勿受凉。如果发现得了膀胱炎要及时治疗,如果症状在妊娠36前或分娩一周后出现,可用热水坐浴。以减轻症状。受孕时情绪要稳定在我国,人们普遍把怀孕称做“有喜”,这个比喻是很有意思的。因为怀孕意味着就要做妈妈了,丈夫就要做爸爸了,而爷爷奶奶就要抱孙子了,这当然是值得高兴的喜事。其实,从保健的角度讲,把怀孕看做“喜事”,也是在提醒孕妇:应该保持心情愉快,情绪乐观,避免不良情绪的发生和影响。即使遇到不痛快的事也不要苦恼发怒,这对孕妇自身的健康,特别是对于腹中胎儿的健康发育,是非常有好处的。

为什么呢?说穿了就是一句话:孕妇的情绪变化,会导致生理功能、身体质量与健康状况的改变,而这些改变又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所以,孕妇对此必须有足够的重视。这方面的道理不用多说,只要懂得孕妇情绪不好会给胎儿带来哪些不利影响,人们就明白了。

先以孕妇发怒为例。有的医学和心理学研究者专门测量过,孕妇发怒的时候,血液中的激素水平会很快升高,体内的有害化学物质的浓度也会在短时间内增多,这些物质通过血液循环很快遍及全身,而且能够通过胎盘屏障进入羊膜腔。奇怪的是,这些物质会在胎儿身上直接发生作用,用专家的话说就是:“胎儿可以复制出母亲的心理状态”,日后在性格、情绪上会还原母亲的性格和情绪。可见,这样的结果是很不好的。

此外,血液中的白细胞是健康的“卫士”,人在生病时,白细胞特别是白细胞中的巨噬细胞便进入“战斗”,与侵入体内的细菌、病毒进行搏斗。而孕妇发怒,恰恰会使血液中的白细胞减少,这无疑会使体内抵抗疾病的战斗力减弱,降低了人体免疫功能。所以,有可能更多地感染疾病,这不仅对自身健康不利,也会由于经常生病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且,孩子出生之后抵抗疾病的能力也比正常孩子差一些。由此可见,怀孕期间孕妇的情绪不佳,造成对健康的不利后果是多方面的。

另外,有的专家经过调查还发现,一些发生腭裂、唇裂等出生缺陷的婴儿,其母亲在怀孕期间往往情绪不好。专家分析认为,怀孕7~10周这段时间,正是胎儿口腔腭部和上颌骨形成的时期,而此时孕妇的情绪不稳定,受到一些不良刺激,很可能就是形成出生缺陷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从国外的一些研究来看,孕妇的情绪好不好,同样对胎儿有直接的影响。美国医生从一些自愿接受调查的孕妇那里得到的有关资料显示,性情暴躁、急躁、情绪波动大、容易发怒、多愁善感、敏感多疑、心胸狭窄的孕妇,妊娠早期以及中期发生流产的,要比正常孕妇高出3~5位。而且这些孕妇生的孩子,比正常孕妇生的孩子体重明显要轻一些,并且分娩时出现难产情况的也多于心理正常的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