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调入公安机关之前,在一家广播电台工作。是那种飘浮在场面上无所不知又一无所知的分子。由于某种遭遇,我来到省公安厅上班。每天走进大门时,几乎战战兢兢,感觉走进了监狱。我知道这个比喻并不恰当,但潜意识中的确如此。在原来的小城,包括政府,无一处机关有执枪的哨兵站岗。于是我佩服那些起先就在公安厅上班的人,鱼贯出入大门,眼睛并不偷窥哨兵,多么坦然。
刚上班时,我总改不了与哨兵紧张对视的毛病。我知道这不对,只有坏分子或上访者闯入公安厅大门时,注意力才在哨兵身上。于是我屡被哨兵盘问。掏工作证时也不坦然,双手在上衣兜忙乎,以至把粮票散钞撒了一地。我不行,受不了专政机关的威严。一位老同志开导我,你紧张什么?哨兵是保护咱们的,你要从心里这么想。我想,“咱们”是谁?实际哨兵以保卫的姿态象征性地保卫这个大院和这个大院所象征的权威,也就是“他们”。冷不丁,我进入“他们”而成“咱们”,这需要一个过程。老同志开玩笑说,你又没干坏事,这么紧张干吗?放松点。放松,一个小地方来的人能在公安厅大门口放松?这得练什么程度的气功?我的确属于没干过什么坏事的人,但契诃夫笔下的小公务员没干坏事不也吓死了吗。
后来,我在这个院呆了好多年直至现在,知道哨兵不过是武警战士,他们年轻无知。上岗精神抖擞,下岗吊儿郎当。他们训练、卧倒,吃饭的时候排队唱“日落西山红霞飞”。他们的青春无可拒挡,和杂货店小姑娘调情,想家而泪下,奴役新兵等等。这些使我无视他们的存在了,也就是他们作为政府化身的整体含义被我无意的观察而分解了,变成了个体的人。
刚进公安厅上班时,我也吃了一惊。当走廊里满是警察时,我的手抖起来,以为出事了。我从未见过这么多警察聚在一起。在此之前,我连派出所也没有造访过。渐渐地,我清醒过来。这就是公安厅,警察们上班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
就在刚到公安厅上班那些日子,有一件事刺激了我,或者说像子弹击中了我。有一天中午下班,我走到门口,见门侧有一中年女人跪在地上,身体挺直,即古人所谓“长跪”。她身上披一块白布,中间掏洞如马甲般套在头上,前胸后背各写一个斗大的“冤”字,墨迹淋漓。我腿软了,心里搅拌着一股难受的东西,向嗓子眼涌。少顷,干警七手八脚把中年女人架进接待室里。
我怔住了,眼前仍然是石头大的“冤”字。这是多大的冤啊,让一个人千里迢迢而来,跪在公安厅大门口。连着几天,我胸里绕着这个情景,推测这件事的前前后后,越想越窒息。最后,我希望把这种思想停止下来,坚信这桩冤已经被伸了。
所谓“伸”,也就是张,筋骨舒展了。那么冤必是被桎梏锁住的蜷曲的心灵和身体。在这里,伸张的不仅是事件还包括正义。这如同“雪”在阳光下消融使真相显露,即所谓“昭”的道理一样。
站在警察的立场上,用理性眼光看,这件事如同许多拦车告状的事一样,属于上访一类。可能是冤,也可能不是冤。可能已经解决了,也可能尚未伸张正义。这都有待于了解事情本身才能作出评论。
我的工作涉及宣传,所以在采访中,譬如在法医鉴定机构、监狱等处,常常向对方请教,在打击处理案件中,冤案比例是多少?对方答,由于司法程序的严密化和科学化,在刑事犯罪中很少有冤案。在性犯罪案件中,也许有极少的冤案出现。
当冤案的利刃刺破无辜者,鲜血流下来的时候,还意味着凶犯安然无恙。冤案只能由司法机关实施,这就意味着惩治犯罪者在犯罪。这的确是最恐怖的一件事情。
应该说,中国一天天好起来的理由之一,也在于冤案一天天少了。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把所有的爱都无吝惜地倾注在包拯身上。包青天的戏可以代代演下去。
在合肥的包公祠,有一口用木栏围起的井。据说,在井边可以窥见水波的人有福。我与友人张成功、赵昂诸君同游此处。扶栏欲窥前,路人说井水下降,看不到什么了。有几个女人匆匆一探,亦说啥也看不见。我几乎憋足了劲,定神向里面看,在虚无之中竟有水深缓涌动。我想起一位诗人的句子:“这是比黑包公还黑的眼睛。”看到了包公的眸子,福与非福干我不是大事。我想,包青天的眼神仍然这样警觉,世上的冤自然应该越来越少了。
冤,这个汉字看来看去,确如一个倔强的人单腿而跪,举着青石磨盘。他能举多长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