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地图上,有许多少数民族语的地名。而我国的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主要的居住区,也是少数民族语地名的主要分布区。这些以少数民族语命名的地名都有自己特定的含义。
“包头”,蒙古语,意为“有鹿的地方”。
“呼和浩特”,蒙古语,意为“青色的城市”。
“乌兰浩特”,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城市”。
“乌鲁木齐”,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
“克拉玛依”,维吾尔语,意为“黑油”。
“阿克苏”,维吾尔语,意为“白水”。
“白云鄂博”,蒙古语,意为“宝山”。
“呼和陶勒盖”,蒙古语,意为“青色的山头”。
“西双版纳”,傣语,意为“十二千田”。
“哈尔滨”,满语,意为“晒渔网的场子”,原为一渔村,铁路通车后兴起,1932年建市。
“拉萨”,藏语,意为“圣地”,因为全年日照充足,阴雨日和雾日都很少,经常晴空无云,阳光灿烂,所以有“日光城”的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