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炎帝与民族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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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炎帝祭祀与政治文化

瞿林东

一、关于炎帝的传说

在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有许多关于炎帝的传说。从历史学的观点来看,远古的传说虽然不能视为真实的历史,但有些传说总还是保存了先民在一代代口耳相传中对于历史的片断记忆。从这个意义上说,“传说是传播历史知识的最原始的形式”,“远古的传说,总是夹杂着相当浓厚的神话性质。而且随着年代的变迁,传说的本身,也会有变化。但传说里也有反映历史真实的东西。”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5页。正因为如此,在人类文明史上,传说具有重要的价值。

关于炎帝或炎帝神农氏的传说,反映了中国先民发明农业之早、从事耕稼之勤的历史;这样的传说,历代皆有,且从很早的时候起,人们就开始了对炎帝或炎帝神农氏的祭祀,直至于今,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华文明之连续性的发展。炎帝传说与炎帝祭祀,已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

先秦文献,以至于秦汉及秦汉以下的许多文献,都有关于炎帝传说的丰富内容。这里,仅举几例有代表性的材料略作说明。

一是关于炎帝最早的活动区域。皇甫谧《帝王世纪第一》记:“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虫乔氏之女,名登,为少典妃。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因以氏焉。”这是关于炎帝的出生和由来,而其“氏”则与姜水有关。同书又说:“炎帝初都陈,又徙鲁。”这表明,炎帝或炎帝部落活动的范围不限于一个固定的地方,后世各地多有关于炎帝的传说,当与此有关。

二是关于炎帝或炎帝神农氏何以为后世所敬仰与尊崇。《周易·系辞下》记:“疱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显然,这是关于原始农事和原始交换的记载。尤其是关于农事的记载,在先秦文献中层出不穷。如《尸子》记:“神农氏治天下,欲雨则雨,五日为行雨,旬五日为时雨。正四时之制,万物咸利,故谓之神。”见汪继培辑《尸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雨水与农事有直接的关系,至于“行雨”、“时雨”的说法,当是反映了先民对于风调雨顺的期望。而四时的制定,同历法有关,也同农事有关,这应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才能达到的。先民把这些经验的总结都集中到炎帝或炎帝神农氏这个象征性的人物身上,反映了他们对这些经验的重视,从而这个象征性人物在先民的心目中也被神化了。《尸子》为战国时作品,它说“故谓之神”,正反映了这一历史过程。关于传说中炎帝的另一个贡献,是“尝味草木,宣药疗疾,救夭伤之命,百姓日用而不知,著《本草》四卷”《帝王世纪第一》,见《丛书集成初编》本。炎帝著书,自不可能,但先民在这方面的经验积累是毫无疑义的,这些也都集于炎帝而使其格外为后人所敬重。

三是炎帝或炎帝神农氏名号的由来。这自然与炎帝或炎帝神农氏何以受到先民的敬仰与尊崇有关,同时也还有与此相关的一些传说有关。《汉书·律历志下》记炎帝:“《易》曰:'疱牺氏没,神农氏作。'言共工伯而不王,虽有水德,非其序也。以火承木,故为炎帝。教民耕农,故天下号曰神农氏。”这是说的“炎帝”、“神农氏”名号之所由来,以及二者合而为一的原因,分别都交代清楚了。《白虎通义》卷一记:

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

这是突出从狩猎到农耕过程中,“神农”的作用。《帝王世纪第一》称:炎帝“长于姜水,有圣德,以火承木,位在南方主夏,故谓之炎帝”。这是把活动方位与名号联系起来。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一·官制总序》又说:

神农氏以火纪,故为火师火名。火,德也,故为炎帝。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也。神农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师与官也。

炎帝时代,自无官制。这似是把有关的传说同《周礼》的相关内容相比附而衍生出来的说法。凡此诸说,从传说来看,似都可以“成立”;从历史来看,也都不能说毫无根据。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传说中反映了一些历史的踪影,而历史的源头总是要从传说讲起。

二、炎帝祭祀的历史传统

炎帝祭祀有久远的历史传统,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和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据有关研究者的考察,关于炎帝或炎帝神农氏的祭祀,有几个不同的脉络:一是和“蜡祭”有关:“腊祭源于田间祭祀田神,始于伊耆氏。后周时以神农氏、伊耆氏等合祭,相沿至宋代。”二是和“先农坛祭”有关:“先农坛祭源于籍田祭祀农神,西汉末演为祭祀炎帝神农氏,相沿至清代。”三是和炎帝陵祭有关:“据有关资料记载,炎帝神农氏死后‘葬长沙’,而至宋初始于今湖南省炎陵县鹿原陂访得炎帝陵寝所在,即立庙行祭,相沿至今。其地在汉晋时期属长沙郡(国)茶陵县境,宋嘉定四年(1211年)析置酃县,1994年更名炎陵县。”以上见李学勤、张岂之总主编《炎黄汇典》(三),曲英杰主编《祭祀卷》前言,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

这三个祭祀脉络中的“先农坛祭”和“炎帝陵祭”,前者延续至清代,后者相沿至今。这一历史传统,是值得十分重视的。从现存的文献看,从《续汉书》志、《晋书》志、《宋书》志、《南齐书》志、《魏书》志、《隋书》志、《旧唐书》志、《新唐书》志、《大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元史》志、《大明会典》、《明史》志、《大清会典》、《清史稿》志等,均有关于祭、飨先农的记载。关于炎帝陵祭,似乎要晚一些。《帝王世纪》称:炎帝神农氏死后“葬长沙”。《续汉书·郡国志》说得详细一些:“炎帝神农氏葬于长沙。长沙之尾,东至江夏,谓之沙羡,是其地。”《宋史》卷一〇五更有明确记载:

先代陵庙及录名臣后。建隆元年,诏:“前代帝王陵寝、忠臣贤士丘垅,或樵采不禁、风雨不芘,宜以郡国置户以守,隳毁者修葺之。”

乾德初,诏:“历代帝王,国有常享,著于甲令,可举而行。自五代乱离,百司废坠,匮神乏祀,阙孰甚焉。按《祠令》,先代帝王,每三年一享,以仲春之月,牲用太牢,祀官以本州长官,有故则上佐行事。官造祭器,送诸陵庙。”又诏:“先代帝王,载在祀典,或庙貌犹在,久废牲牢,或陵墓虽存,不禁樵采。其太昊、炎帝,黄帝,高辛,唐尧,虞舜,夏禹,成汤,周文王、武王,汉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五户,岁春秋祠以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王、康王,汉文帝、宣帝,魏太祖,晋武帝,后周太祖,隋高祖,各置三户,岁一享以太牢;秦始皇帝,汉景帝、武帝、明帝、章帝,魏文帝,后魏孝文帝,唐玄宗、宪宗、肃宗、宣宗,梁太祖,后唐庄宗、明宗,晋高祖,各置守陵两户,三年一祭以太牢;周桓王、景王、威烈王,汉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和帝、殇帝、安帝、顺帝、冲帝、质帝、献帝,魏明帝、高贵乡公,陈留王、晋惠帝、怀帝、愍帝,西魏文帝,东魏孝静帝,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顺宗、穆宗、代宗、敬宗、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后唐末帝诸陵,常禁樵采。”寻又禁河南府民耕晋、汉庙地。凡诸陵有经开发者,有司造衮冕服、常服各一袭,具棺椁以葬,掩坎日,所在长吏致祭。

……

[绍兴]十四年,衡州守臣刘清之奏:“载炎帝陵在长沙茶陵,祖宗时给近陵七户守视,禁其樵牧,宜复建庙,给户如故事。”淳祐八年,湖南安抚大使、知潭州陈韡再言,从之。

从上文可以得知,北宋时,把炎帝陵祭列于非常重要的位置,而南宋各级官员更是谨慎对待此事。

据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知县唐荣邦主修《酃县志》卷四“炎陵”条记:“按:宋《礼志》:太祖命李昉、卢多逊、王佑、扈蒙等分撰历代帝王碑,遣翰林待诏孙崇等分诣诸庙书于石。炎陵自太祖访得,于乾德五年建庙陵。上遣比部员外郎丁顾言诣潭州祭告。其诣庙立碑。亦因五代百司废坠,匮神乏祀,特为修举。碑文暨分撰诣庙书石诸人,俱无从考。”转引自《炎黄汇典》(三)《祭祀卷》,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251页。然而自北宋以后,关于炎帝陵的碑文、祭文便多了起来,表明宋、元、明、清历代皇朝对此事的重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金朝统治者在这方面的活动。《金史》卷三五记:

三年一祭,于仲春之月祭伏牺于陈州,神农于亳州,轩辕于坊州,少昊于兗州,颛顼于开州,高辛于归德府,陶唐于平阳府,虞舜、夏禹、成汤于河中府,周文王、武王于京兆府。

以女真族贵族为主所建的金皇朝,如此重视对炎、黄至文、武的祭祀,深刻地反映出它对中原历史文化传统的认同,因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炎帝祭祀与政治文化

明、清两代,是炎帝陵祭祀最为频繁、隆重的时期。明代大祭,有史可查的15次,其中14次告即位,另外一次为天顺初年,是为英宗朱祁镇告复辟。清室为明正统,对炎帝祭祀更为恭谨。祭文均由翰林院拟定,程序亦按礼部定式,分“迎神”、“初献”、“亚献”、“终献”、“受胙”、“撤馔”、“辞神”七道。每一程序均有颂词,是为乐章。乐章及祭祀图式,旧志均有详载。每遇祭,鹿原陂上官宦军民云集,奉圣寺内晨钟暮鼓,梵音绕梁,数里之内,殷殷若有雷声。如此数日,礼毕而止。清代大祭,有史可查的38次,其中告即位9次,告靖边军功6次,告灾1次,告万寿12次,告复储1次,告后宫晋徽4次(中有3次兼告),告先人后事礼成7次。还有一次,是乾隆帝弘历庆幸当了50年皇帝,遣人前来谢恩的。所告靖边军功,包括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平吴三桂之乱、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漠北之战、乾隆二十年(1755年)准噶尔之战等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以上引自《炎黄汇典》(三)《祭祀卷》,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315-316页。

炎帝祭祀确确实实成为明、清两代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中的重大典礼,这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具体反映,是历史文化认同的突出表现。这在祭文中反复有所致意:

第一,关于“功被生民”、“润泽生民”。这是对炎帝的歌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清皇朝政治思想中的民本思想,这种民本思想是先秦时期的思想成果之一,而在西汉以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第二,关于“宣著人文”、“渊源递衍”。这是讲的礼制教化,源远流长,强调先贤制定的礼法制度在后世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这个思想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明、清政治生活中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即所谓“统绪相承”,从而对于维护中国历史文化的连续性与继承性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关于“四千年帝绪王猷”、“四千年治法钦承”、“继道统而新治统”。这是清朝皇帝在祭文中反复申言的观念,人们可以从中得到这样的启示:清朝统治者并未把自身视为“异族“,而认为是炎帝、黄帝以来历朝历代的继承者。

今天的人们对于以往历史文献中有关所谓“异族”的记载和说法,一要作历史的看待,二要作正确的辨析,以符合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事实,以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祭祀炎帝和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个传统,对于民族凝聚力的不断增强,对于民族精神的形成、丰富和发扬,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