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父母对子女的爱如果不够,子女会感到痛苦。但过分的溺爱,虽然也是一种伟大的感情,却会使子女遭到毁灭。
请看下面一则故事:
有一个孩子名叫凌志,从小在祖母家生活。祖母将他视为掌上明珠。祖母的脾气很坏,对谁都敢骂、敢吵、敢打,唯独对她的宝贝孙子百依百顺,即使凌志在外面惹是生非,打伤了邻居的孩子,也绝不讲孙子半句,反而把投诉的邻居训斥一顿。凌志要吃什么,祖母不管白天深夜一定要寻来给他吃,稍有怠慢,凌志便要大发脾气,弄得一家不得安宁。有时饭菜不合口味,凌志便把菜碗摔得粉碎。读初中后,他就学会了抽烟喝酒,祖母也不加以阻止。有时晚上还要邀集一些逃学的同学去吃夜宵,不给摊主付钱,还要大打出手。流氓习气越来越重,为非作歹的胆子越来越大。有一年春节,在外地工作的祖父回家过年,吃年饭时,祖父对凌志说:“你有肝病,不要喝酒了。”凌志立即大怒,说:“过年了,你还要我不喝酒,你也惹老子不高兴!”说罢,便把餐桌掀翻,弄得菜肴遍地,一家人好不伤心。那时,他已是高二的学生了。据说,他后来因流氓罪被判刑10年。
这就是溺爱的后果。他的父母及祖父祖母后悔也来不及了。
关心与照顾孩子的生活是每个父母的天职。在孩子成长的历程中,父母承担的不仅是孩子的饮食起居,而且还承担着教育的责任。当爱失去理智或失去限度时,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成为了溺爱。溺爱是父母对孩子情感的超量支付,但其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长期生活在溺爱中,会导致孩子身心的发展出现障碍,心灵发生扭曲,没有健康的心理,没有自理、自信、自立的意志和能力,形成许多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态度,诸如自私、任性、贪婪、懒惰、粗暴、冷漠及缺乏责任感和意志消沉等。这些不良的个性品质,又是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当孩子在家庭“爱”的温室中走出来时,已形成了自私自利、任性顽劣、固执残忍的恶习,任何人在他眼里都不重要,唯独自己至高无上。他们会无理地向周围索要“爱”,或者掠夺“爱”,有时甚至威逼父母,虐待父母,从而走上危害家庭、危害社会之路。
溺爱型父母的典型特征是把孩子放在家庭的中心位置,对孩子百依百顺,甚至对孩子的错误姑息、护短,这样就易使孩子形成懒惰、任性、不合群、自私、好逸恶劳、生活能力差等不良行为习惯。这些孩子一旦踏入社会,遇到挫折便会一蹶不振,无所适从。
教子忠告
在溺爱中长大的孩子,是难以成为有用之才的。父母正确的教育方法,是要从小培养孩子吃苦耐劳的品格和战胜困难的勇气。
因此,千万不能溺爱孩子,娇惯孩子。不要一切以孩子为中心,不要培养孩子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不要把好的享受都留给孩子;不能对孩子百依百顺,无限度地去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不能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孩子的零花钱到玩具,从吃喝穿戴到亲戚朋友给孩子的礼品,父母都要过问一下并给以限制;不要对孩子实行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让孩子自己干一干,闯一闯,吃点苦,受点累是大有好处的。
哪一个父母都无法保护孩子的一生,父母有责任培养自己的孩子,使他们不怕吃苦,勇于克服困难,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人生挫折都有勇气面对生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