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深夜,做完了“生意”的乔布斯开车带着沃兹尼亚克回自己家。沃兹尼亚克自己的车停在了乔布斯家。路上,车子出了故障,乔布斯把车停在了路边的安全地带。他和沃兹尼亚克随后步行到不远处的加油站,准备打电话给朋友求救。
精明能干而又胆大包天的乔布斯当然不会放过使用蓝匣子的机会。他和沃兹尼亚克将蓝匣子接到公用电话上,试着拨了几次,却没有成功。就在他们做新一轮的尝试时,一个警察冲了过来!随后,又一名警察也赶到了!
乔布斯没有穿外套,他战战兢兢地把蓝匣子悄悄地塞给了穿着外套的沃兹尼亚克。沃兹尼亚克连忙将蓝匣子塞入了外套的口袋。
警察早就注意到这两个形迹可疑的长发青年了!他们对这两个嬉皮士搜身检查,没有发现毒品,却发现了蓝匣子。
警察充满怀疑地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沃兹尼亚克不想去蹲监狱,当然不敢说这是用于拨打免费电话的装置。他大着胆子,说:“这是一个电子音乐合成器。”说着,他按下了盒子上的按钮。蓝匣子发出了几声很怪的声音。
警察又指了指一个橙色的按钮,问:“这是什么?”实际上,这个按钮是整个蓝匣子盗打电话的关键所在。沃兹尼亚克正不知怎么回答,一旁的乔布斯抢着说:“这是校音用的。”
另一名警察问蓝匣子是如何工作的。乔布斯说是电脑控制的。警察追问电脑在哪里。乔布斯胡诌说电脑就在盒子里。这可真是胆大包天的信口开河。当时的电脑体型巨大,怎么也不能被塞进这个小小的匣子里。警察虽然不是电子专业人士,但多少也有一点基本常识。但是,乔布斯神色自若地说谎,脸不变色心不跳。这种充满自信的表达方式终于征服了警察的心。这一经历并不光彩,但却又一次塑练了乔布斯的强悍个性。
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的毕业典礼上,大学辍学的乔布斯打趣说,这是他距离大学毕业最近的一次。那么,此刻则可能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距离监狱最近的一次(1972年,著名的老牌电话黑客“咔嚓船长”就因电话线路欺诈罪被警察逮捕)。
两个人幸运地逃脱后,辗转回到乔布斯家。这时夜已经很深了。沃兹尼亚克坚持要开着自己的福特品特车(Pinto)回伯克利大学。
开车途中,受了惊吓又极度困倦的沃兹尼亚克竟然迷迷糊糊睡着了。车子冲向了路中间的护栏。但幸好车毁人未亡。否则整个的电脑历史都会因为这一次交通事故而改写。
这是逃脱了牢狱之灾的沃兹尼亚克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这一次事故彻底地改变了沃兹尼亚克的生活,随后也彻底地改变了乔布斯的生活……
心理感悟:幸免于难往往会将人带入更大的危难。
06你敢不敢对人提要求
警察没能阻止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售卖蓝匣子的生意,但枪却可以。
有一次,乔布斯在一家比萨店旁边的停车场向一位买主交货时,买主掏出一支枪,对准了乔布斯。保命要紧,乔布斯只好将蓝匣子交了出去。
这次事件浇灭了乔布斯对蓝匣子的热情。接下来的时光,他再度陷入了不知何去何从的迷茫。
身世带给了乔布斯挥之不去的不安全感。为了克服或抑制这种不安全感,唯有将周边的一切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中。这样的心理驱动进一步推动了乔布斯的个性向着强悍发展。
外部世界的剧烈变化,也催生了乔布斯对未来的憧憬。这个外表孤傲、内心骄傲的年轻人,也向往着成为像马丁·路德·金、肯尼迪那样可以改变世界的大人物,但他又不知道该从何做起,如何去做。
蓝匣子让乔布斯赚了不少钱,也带给他不小的成就感,有效缓解了乔布斯的困惑与迷茫。蓝匣子无以为继后,乔布斯不知道接下来该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就在这痛苦交织中,乔布斯很快就要高中毕业了,但他根本不想上大学。保罗和克拉拉却因为先前的承诺而苦口婆心地说服他一定要上大学。
因为售卖蓝匣子,乔布斯经常去附近的伯克利和斯坦福。多次深入接触后,乔布斯觉得自己并不喜欢这两所公众心目中的顶级大学。此前他曾经去过一次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ReedCollege)。这所大学素以崇尚思想自由出名,学校的氛围正是充满叛逆却又渴求开悟的乔布斯所喜欢的。而且里德学院距离加州很远。距离的遥远,环境的变化,可以带来“身体匿名感”,让人更容易从先前的困扰中解脱出来。
所以,他对父母说,如果一定要他上大学,那么他只选里德学院。
里德学院?!
保罗和克拉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还记得沃兹尼亚克因为科罗拉多大学的学费太贵而更换学校吗?里德学院是一所私立大学,学费比科罗拉多大学还贵。那些能够负担得起里德学院高昂学费的学生,都出生于很富裕的家庭。而乔布斯的父母,终其一生,只是中等收入的蓝领阶层。就连家境好过乔布斯的沃兹尼亚克都不堪科罗拉多大学的学费重负,乔布斯的家庭怎么可能负担得起里德学院的学费呢?
但是,这个天方夜谭式的要求就从乔布斯的口中平静地说了出来:“是的,就是里德学院。”
保罗和克拉拉面面相觑,迟疑了半天,才说:“孩子,你能不能换一个学校?里德学院当然不错,可是离我们家太远了,而且学费也很贵。”
对于一个任性成性的人来说,拒绝只会让他更加固执。
乔布斯斩钉截铁地说:“我只想上里德学院。如果你们不同意,我什么大学也不上了。”
17年前的画面再度鲜明地浮现在保罗和克拉拉面前。当年,他们为了得到这个孩子,郑重其事地在孩子的生母面前承诺:将来一定要让这个孩子上大学。这对善良的夫妇没有想到,当年的这个承诺,竟然要让他们在今天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甚至连倾家荡产都不够)。
保罗和克拉拉太了解面前的这个孩子了。如果不答应他的要求,他肯定说到做到,什么大学也不上的。那么,他就只能在社会上到处游荡而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保罗和克拉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再一次屈服于乔布斯的“强悍要求”。乔布斯的“肆无忌惮地提要求”再一次获得了“辉煌”的胜利。
“肆无忌惮地提要求”确实效力奇大,但是,敢于运用这一策略的人却也不多。因为这样的方式对提要求者的心理强悍程度有着极高的要求。这个人必须能够轻松自如地做到“毫不顾及他人的感受”,不在乎伤害任何一个人,不在乎摧毁任何一段关系。
参与米尔格拉姆设计的“无理由要求陌生人让座实验”的学生,在实施这一实验时,都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一名叫做古德曼的学生,只完成了20次计划中的14次,就再也没有足够的心理能量继续坚持下去了。他告诉米尔格拉姆说:“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难的事儿。”另一位和米尔格拉姆一起安排实验的教师伊文·凯茨(IrwinKatz)则这样总结道:“尽管古德曼已经有了切身体会,但我还是觉得这件事情应该易如反掌。我走向座位上的一位乘客,正要说话,但话语忽然好像卡在了我的喉咙里,就是说不出来。我站在那里,身体发直,什么也没说就走开了。任务没有完成,观察员督促我再试一次,但是我全身发软,动弹不得。我不停地说服自己——你这个胆小鬼、懦夫。这个任务是你安排的。如果连你自己都完不成,你怎么回去见学生?退缩了几次之后,我终于走到了一个乘客面前,小声地说出了我的请求:‘对不起,先生,你能给我让个座吗?’那一瞬间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不同寻常的恐惧感。这个男人站起来,给我让座了。但是我的痛苦并没有结束。我坐在那个男人的位置上,强烈地感觉需要做点什么,让我的请求显得合理。我把头埋在两膝之间,感到自己脸色苍白。这根本不像进行实验,好像马上要死了一样……”
为什么对他人提要求(哪怕不是强硬的要求)竟会如此之难?
这是因为,人类这一物种在长期的进化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互惠法则”,也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你对我坏,我也对你坏。所以,绝大多数人的潜意识中绝不敢肆无忌惮地对他人提无理要求,以免遭到他人更加疯狂的报复。一句话,对他人提要求,需要具备强大的心理能量(自我效能感,即认为自己一定能够达成目标的自信程度)。
那么,乔布斯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
一方面这是他的生长环境为他提供了足够的“营养”来塑造他的强悍个性,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报复心理使然。身世问题带来的报复冲动在很大程度上抵消掉了提要求带来的巨大压力。这一报复心理不但指向他的两对父母,后来也延伸指向了整个外部世界。
这一次面对父母的“重大胜利”,再一次强化了乔布斯的应激模式。这绝对可以称得上重大胜利了。如果没有这样的“历练”,日后的乔布斯绝不可能在毫无底牌的前提下,强悍地在谈判桌上与多位以强悍著称的商业对手直面相对。
不安分的乔布斯终于从霍姆斯特德高中毕业了。按照惯例,父母们都会多买上几张孩子的毕业照片以作纪念。但是,克拉拉看到乔布斯的毕业照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相片上的这个孩子虽然面目俊朗,但那长长的头发让克拉拉十分难过。这位思想传统的妇女,在儿子身上花费了无数的心血,她极不情愿孩子成为奇装异服、长发飘飘的嬉皮一族。但是,她又无力改变这个孩子。心情不畅的克拉拉最终决定,只买一张毕业照。
但她没有想到,这个顽劣不堪的孩子很快又给他们出了一道天大的难题。
高中毕业后,乔布斯决定暑假要和克里斯安住在一起。他手头因为售卖蓝匣子,有了一些钱。他在可以鸟瞰库柏蒂诺和洛斯拉托斯的半山腰上租了一间房子。然后,他回到家里,正式向父母宣告了这件事:“爸爸,我要和克里斯安同居。”
保罗瞪大了眼睛,惊诧地说:“什么?”
“我们已经租了房子,我们要一起生活。”
“不行!你们不能这么做!”
乔布斯平静地说:“行,我们可以的。”
“不行!就是不行!”保罗差一点就陷入了歇斯底里中。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他为之耗费了无尽心血的儿子,竟然会用如此不近情理的方式一再地伤害自己。
但是,这个拒绝来得太迟了。在此前的岁月中,保罗曾经有过很多次机会来取得在父子关系中的主动权。但保罗因着爱的名义而一一主动放弃了。宽容被放纵成了纵容。纵容的结果就是在你无可容忍的时候,仍然只能一忍再忍。
此刻的乔布斯已经可以做到丝毫不在乎他人的感受了。哪怕这个“他人”是含辛茹苦将他抚育成人的父母。
看着面目扭曲,愤怒中夹杂着无奈而濒临崩溃的父亲,乔布斯无动于衷地淡淡说道:“那好吧,再见。”说完,转身走出家门,开着那辆红色的菲亚特绝尘而去。
泪水无可抑制地从保罗的眼中流了出来。克拉拉走了过来,无语地抱住丈夫。夫妻两人陷入了无可名状的痛苦之中……
心理感悟:拖延是拒绝的天敌。
07找到了放纵的理由
保罗和克拉拉决定,拿出所有的积蓄来给乔布斯交学费。但他们倾尽所有,也只够交第一学年的学费。以后的学费只能再想别的办法了。
1972年夏末秋初,保罗开着车,和克拉拉一起送儿子去里德学院。这是乔布斯第一次远离家,远离父母。但他却没有依依惜别的眷恋之情,而是感到了一种解脱。
离开学还有几天,校园里空荡荡的。保罗和克拉拉的心里也是空荡荡的。乔布斯甚至都没有让保罗和克拉拉走进校园,就用一声淡淡的“好吧,谢谢,再见”将他们拒之门外。在这一刻,17岁的乔布斯不希望别人看到他的父母,甚至不希望自己有父母。他宁愿是个无牵无挂的孤儿,没有来历,没有牵挂,可以自由自在地投入自己的生活,可以我行我素地开创自己的生活。
保罗夫妇满怀无奈地离去。日后当他们得知花光了自己积蓄的儿子在里德学院是如何地放浪形骸,不知道会有多么地心痛。
里德学院拉开了乔布斯生活新的一页。
里德学院里到处是奇装异服的人,到处是想法怪异的人。乔布斯顿时有了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在这里,他很快结识了几个新朋友,其中有丹尼尔·科特克(DanielKottke)、伊丽莎白·霍尔姆斯(ElizabethHolmes)等。这几个人后来一直出现在乔布斯的生活中。
对乔布斯影响最大的是一个叫做罗伯特·弗里德兰(RobertFriedland)的人。他比乔布斯年长几岁,整天穿着印度长袍在校园里游来荡去,甚至还去参加学生会主席的竞选。在上大学之前,弗里德兰还曾因吸食毒品被判入狱两年。
这个人惊世骇俗的程度就连乔布斯也自叹不如。有一次,乔布斯到弗里德兰的宿舍里去找他。弗里德兰正在和他的女友做爱。乔布斯觉得很尴尬。弗里德兰却浑若无事地让乔布斯坐在一旁等一会儿,然后继续把爱做的事做完。
在某种程度上,弗里德兰成了乔布斯的精神导师。他的旁若无人和强悍意志带来的独特魅力对乔布斯影响很大。日后乔布斯的行事风格中能够找出很多弗里德兰的影子。
弗里德兰对印度的大师尼姆·卡洛里·巴巴(NeemKarolieBaba)顶礼膜拜,坚信大师能够通过“醍醐灌顶”来让自己开悟,从而解决所有的人生难题。此刻的乔布斯,个性上的强悍已经基本定型,但在信仰上依然充满迷茫。弗里德兰成了乔布斯心目中为数寥寥的权威人物。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冥想打坐,探讨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但乔布斯也不是一个简单盲从的人。对于任何事情,他绝不肯轻易接受他人的结论,而是要自己探索出答案。在里德学院宽松的思想氛围下,他阅读了大量在当时堪称前卫、异端的书。比如《一位瑜伽士的自传》(这本书是唯一一本被他下载到iPad2上的书)、《宇宙意识》、《突破修道上的唯物》、《动中修行》、《活在当下》等。但当时最打动他的却是一本叫做《禅者的初心》的佛教入门书。
《禅者的初心》是日本禅师铃木俊隆(ShunryuSuzuki,日本禅宗曹洞宗传人)专门为美国的佛学修行者所写的禅宗入门图书。这本书之所以能够打动乔布斯,是因为书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
乍一看到这句话,乔布斯就像遭到当头棒喝一样,整个心灵空间顿时豁然开朗。此前,他的内心充满了困惑挣扎。他放浪形骸,刻意与世俗相悖,却从来无法找到内心的宁静。他自己也在怀疑自己的所作所为,到底是否正确。但是,这句话给了他最大的精神力量。既然做任何事都是在展示天性,既然人生只有一次、存在的唯一目的又是展示天性,为什么还要接受世俗的种种约束呢?为什么不率性而为,将天性发挥到极致呢?
从此,佛教成了乔布斯最坚定的信仰。在基督教更为盛行的美国,为什么乔布斯会做出这样的信仰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