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二年七月的一天,在位于太行山区的一座名叫平甸岭的山头上,二十岁的姑娘王某跟随表侄女在她姑母的坟前烧纸跪拜。祭奠已毕,正欲起身返回时,王某忽然看到不远处有个人在那里踯躅徘徊。王某知道,那地方是一处悬崖,因而立即想道此人一定是要跳崖自尽。说时迟,那时快,王某不及和表侄女说明白,便向那人跑去,一把拉住了那人的衣服。
那是一位三十来岁的年青男子。当他突然被王某拉住时,吓得脸色煞白,魂不附体。正要挣脱时,猛回头看见王某是一位体态均匀、眉清目秀的姑娘,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
“你为什么要寻死呢?有什么事……”
经王某再三劝解,那人才止住了哭,哽咽说道:我姓崔,家住新乡市七里营……今年二十四岁……我也不想活了……。
王某听得崔某是来为心上人殉情的,不由顿生怜悯之心,苦苦劝说了一个多钟头,终于劝得崔某改了主意,和她一同下山走了。
过了不久,崔某携带礼品到王家答谢王某的救命之恩。回到了王家,见有王某的父母在堂,便认了干亲,当了干儿子,和王某也就成了干兄妹。
当时王某在村里办的纸厂上班,言谈中说到纸厂产品积压,因要不到车匹无法外运时,崔某便大夸海口,说他有门路,关系多,不但要车匹的事不费吹灰之力,而且还能买到各样紧俏物资。
于是经过王某介绍,崔某被纸厂奉为上宾,盛宴款待之后,纸厂派王某和另一位姑娘跟随崔某去新乡办理车匹手续。
崔某领着两个姑娘到新乡后,四处奔波了三天,便宣布车匹已经联系好,要另一位姑娘回厂去汇报,留下王某和他在这里等。崔某每天领着王某逛商场、公园,又慷慨解囊,给王某买了化妆品、晴纶衫、各式礼物。不几天,相识不久的崔、王二人便熟识得如同一对恋人一样。在崔某的一再要求之下,二人竟然照了一张“合影”。随着感情的升温,崔某又向王某求婚,王某推却不掉,只好半推半就地接受了崔某的求婚礼物。
可是,王某早已定了婚,对象已入伍,仍和她保持未婚夫妻关系。因此,王某虽被崔某百方引诱,终不愿以身相许。
崔某垂涎王某已久,见王某不愿投入他的怀抱,便以“合影”相威胁,扬言要把“结婚照”贴到大街上。王某被逼无奈,只好答应和未婚夫断绝关系。
然而崔某要的不仅是这个。十月的一天,崔某骗王某到山上游玩,当走到一处偏僻无人的山沟里时,崔某突然手持三楞刮胡刀,逼王某脱下衣服,将她强奸。
王某被逼奸之后,才彻底认清了崔某的本性,急急忙忙回到家中,寄书未婚夫,请他回来完婚。谁知在她的新婚之夜,崔某又隐藏在她的洞房外,乘她外出之机将她劫持到村外,逼她和他重归于好,保持关系。王某不从,崔某当将王某按倒在河沟里,再次进行狂暴的蹂躏,然后,逼迫王某跟自己连夜逃往外地。
当王某丈夫家中发现王某被劫持后,立即召集人将崔某抓获,送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审讯调查,证明崔某名叫崔宏志,现年三十一岁。他因盗窃国家贵重物品被判有期徒刑六年。服刑期间越狱逃出,以物质引诱手段骗一位十七岁少女的“爱情”。后因逼少女成婚,少女不从,被逼跳井自杀,他因此又一次被公安部门通缉,在太行山各处流窜。那天,他恰好慌不择路跑到平甸岭,被王某发现,误以为他要自杀。他见王某又起色心,便顺口编了一个未婚事嫁他人的故事,将错就错,沾上了王某。
[评析]:一个逃犯看中了一个姑娘,而姑娘终究不能逃脱魔掌,说起来好似一个不解之迷,其实里面却有着铁一般不可更改的规律。这规律就是:凡骗取女色者,必先以金钱、物质相引诱。崔某引诱王某,也是如此。他先携礼品至王家,以疏通感情,然后在新乡又多次买衣物,送手表、钱。在王某初次接受礼物时也许还有点不好意思,待到再次时,便习惯成自然。殊不知崔某所赠,乃是诱饵,既食人家之饵,不可避免地成为人家的猎物。这就是铁的规律,是一般受骗女子之所以受骗的必经之路。
既然如此,女人之防受骗,当以不随便接收别人的馈赠为要则。然而,女人的本性又为爱贪小便宜,故尔,女人的受骗也再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