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姐歌谣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产生了较大影响,显示了中华民族民间传统艺术的魅力。它在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美学等方面均意义重大,2006年,刘三姐歌谣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刘三姐歌谣源出宜州,但在广西、全国乃至全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展示了壮族歌谣文化的艺术魅力。刘三姐歌谣大体分为生活歌、生产歌、爱情歌、仪式歌、谜语歌、故事歌及创世古歌七大类,具有以歌代言的特色,其传承比较完整,歌谣种类丰富,民族特色鲜明。
历史传说
传说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703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被视为“神女”。她与同村的卖柴歌手李小牛相爱。财主莫怀仁以触犯礼教之名,把他俩捆绑丢下河里,李被淹死,三姐飘到柳州,被老渔人救起,并收为义女。后来,刘三姐在柳州唱歌又唱出了名,莫又请来三个歌手与刘三姐赛歌,大败而归。莫恼羞成怒,叫打手把三姐捆绑装进猪笼,沉入河底。三姐死后,人们在她坟前供祭两条大鲤鱼,祭间坟墓裂开,三姐跳出来骑着一条鲤鱼上了天,另一条鲤鱼变成了“鱼峰山”。目前山上有刘三姐汉白玉雕像,洞内塑有男女对歌群雕。
歌谣的特点
刘三姐歌谣包含了千百年来无比丰富的情感以及杰出的诗性智慧,由于歌谣轻便灵活,形式简单,因此较容易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借以表达他们对现实生活的真切感受,吐露激荡在心胸间的喜怒哀乐,因而情意真切、感人至深。
刘三姐歌谣浸润在壮民族的婚丧嫁娶及各种节庆礼仪中,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歌谣中对比兴手法的娴熟运用以及口传心授的歌咏习俗,格调优美,形式多样,展示壮族歌谣鲜明的艺术特色。歌谣传统脉络清晰,代代相传,不绝如缕,构成一种群体性的思维方式,是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集体意识,积淀着许多古老的观念、原始的意象,内涵丰富深邃。刘三姐歌谣的精神内核是壮族文化,外在形式借助汉族文化来展现,使之成为多元文化交相汇融的象征。
发展现状
“三月三”,是壮族地区最大的歌圩日,又称“歌仙节”,相传是为纪念刘三姐而形成的民间纪念性节日。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每年的这一天,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及其他各地都要举行盛大的歌节。歌节期间,除传统的歌圩活动外,还要举办抢花炮、抛绣球、碰彩蛋及演壮戏、舞彩龙、擂台赛诗、放映电影、表演武术和杂技等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另外,各种商业贸易、投资洽谈等活动亦逐渐增加,形成“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新风尚。届时,岭南壮乡宾朋云集,歌如海,人如潮。不绝于耳的嘹亮歌声,寄托着人们对生产、生活、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和向往。
延伸阅读
刘三姐另一传说
广西宜山壮族传说,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腹结舌,无歌相对,无言以答,羞
而退。然而她的才华却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后被害死于柳州。传说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了仙。也有的说她在贵县的西山与白鹤少年对歌七日化而为石。还有的说财主莫怀仁欲娶她为,三姐坚决反抗,莫买通官府迫害三姐,三姐乘船飘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