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大意”善于打仗的人,总是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同时不放过任何击败敌人的机会。
孙子在《孙子兵法》中明确指出,善战之人,总是先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同时不放过任何击败敌人的机会,商战合作也一样,在商言利,没有永恒的合作,只有永恒的竞争。
在卫星电视出现之前,香港已有两家电视台“无线台”和“亚视台”。鉴于西方有线电视的发展,港府计划设立第二电讯网络,并于1988年正式予以批准。
第二电讯网络将提供有线电视和其他非专利电讯服务(如移动电话、无线寻呼等)。
已经拥有做专利电讯业务的和黄集团,捷足先登,迅速与英国大东电报局、香港中信公司等集团组成新财团,力夺第二电讯网经营权。
李嘉诚看好的是有线电视的广阔前景,有线电视实行向用户收费制,与免费的无线台冲突不大。
1988年2月24日,和黄、中信、大东合组的亚洲卫星公司成立,宣布投资发射、操作经营第一枚专为亚洲提供电讯服务的人造卫星,计划利用中国长征三号运载火箭送人东南亚上空同步轨道。
李嘉诚双管齐下,一手欲夺第二电讯网,一手放卫星覆盖亚洲,显示出“超人”的一贯作风。
1989年初,港府初步选定有实绩的和黄为第二电讯网的经营者。
另一个强大竞争对手,是包玉刚的九龙仓与郭得胜的新鸿基地产合组的新财团。
和黄集团的首脑,在是否在港重点投资问题上意见分歧,举棋不定。结果,港府转手把牌照给了九龙仓有线传播公司。
李嘉诚的如意算盘遭到沉重挫折。但李嘉诚并没有就退出角逐,而是面对现实,亡羊补牢,绕路上山。
按亚洲卫星公司与中国航天部的原有协议,于1990年4月7日成功发射上天的“亚洲卫星一号”的原用途是以电话服务为主,由和记通讯负责经营。该卫星共24个转发器,全部出租年租金约2500万美元。
鉴于当时转发器的使用率很小,李嘉诚“移花接木”,把未尽其用的卫星改用在刚刚起步的电视计划上。
李嘉诚家族与和记黄埔各占一半股权,成立了“卫星广播有限公司”,开拓了卫星电视的新领域。
李嘉诚次子李泽楷对卫星电视也抱有浓厚的兴趣,和黄主席马世民任命他为卫星广播有限公司(简称卫视)的董事兼行政负责人之一。
卫视将向亚洲卫星公司所拥有的“亚洲卫星一号”租用线路。
1990年8月,李嘉诚说服港府,放宽有关条例。
新条例规定,若使用碟型天线收看卫星电视讯号,只要不涉及商业用途(指向用户收费等)或再行转播(指向无线台、有线台有偿提供服务),便无须申请批准及领取牌照。
条例又规定,只接驳一部电视机的独立卫星碟型天线可豁免领牌;若一座大厦共有卫星碟型天线及室内系统,则需持牌公司安装及操作。
据统计,全港至少有15万座大厦符合安装卫星天线标准。这对九龙仓的有线电视是个莫大的威胁。
九龙仓有线董事局主席是包玉刚的女婿吴光正,他禁止安装卫星天线的持牌公司进入该家族所控的大厦安装碟型天线及室内系统。
李泽楷则针锋相对,以牙还牙。他不准九龙仓打进长实系兴建和管理的大型屋村、大厦楼宇安装有线电视。
很难确认是谁最先挑起战火。但当时的情形的确是剑拔弩张,狼烟顿起。
1990年12月,卫星电视正式获得营业执照,但有两个苛刻的附加条件:一是不可播放粤语节目,二是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李嘉诚深知,第一个条件是无线、亚视、有线等3家电视台向港府施加压力的结果,是要置卫视于死地的狠毒一招。
卫视的主要市场在香港。香港华人不仅不愿看国语节目,绝大部分人连听都听不懂。
不许播粤语节目,等于丧失最庞大最重要的香港市场。这与要卫视的命无异。李嘉诚李泽楷父子频频出入港府,要求解除禁播粤语节目的条例。
李氏父子还轮番上阵,借助传媒,指责港府规定的荒谬性:一家香港本地注册的电视台,却不准许播放本地话的节目,此乃无稽之谈……
李嘉诚一直以和为贵。他如此“谩骂”,绝非一时冲动。他旨在争取民心。
李嘉诚委托一家独立的公关公司,搞了一次民意测验,接近百分之百的卫视用户都赞成播放粤语节目。李泽楷将测验结果呈交港府广播事务管理局,作为修改条例的参考。
李泽楷对九龙仓更是穷追猛打,欲置对手于“死地”。其势之锐,比当年乃父逼迫置地有过之而无不及。
九龙仓以放弃有线电视计划威胁港府,再采用哀兵之术,以争取公众舆论和港府有关官员的同情。
但李泽楷继续攻其“死穴”,既要港府解除禁播粤语节目的条例,还要求准许向用户收取费用。
这场电视大战,双方的后台都是香港顶尖的华资财团,双方的投资都达几十亿港元。因此,港府哪边都不想得罪。态度自然就采取中庸,一方面放宽对粤语节目的限制,另一方面只维持一家收费电视。
李泽楷力撼吴光正,已初步达到预期目的。一位评论家说:“李泽楷采取的是进尺得寸的战术,欲借五百,则开口一千,否则借五百都要打折扣。”
李泽楷进尺得寸的战术,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一个小店主对一件欲卖6元的物品往往对顾客开价8元,顾客还价到6元成交,双方都皆大欢喜。其实这6元正是小店主要卖的价格。
1991年3月,卫星电视公司成立。李嘉诚任主席,马世民、李泽楷任副主席,陈庆祥任行政总裁。总投资为4亿美元。
实际上,卫视的管理大权由李泽楷统揽。
他向国际著名的广播电视公司BBC和MTV等买片,以少量的现金加一份卫视盈利(比例分红)的方式成交,以此法为StarPlus的娱乐频道选购节目。
李泽楷尽量购廉价节目。对过时的热门剧,他也有选择地大量进购。播映结果,观众均反应良好。
论收视率,卫视只能望无线、亚视两位大哥的项背。但若论收视面,卫视则占尽优势。
卫视可24小时不停地向40多个国家和地区播送节目。节目质量及收视面,成为广告经营的基础。
李泽楷从1991年底卫视全面开播,到1993年中转让止,不到20个月就为卫视挣来广告收入3.6亿美元。而维持5个频道的年费用为0.8亿美元。经营态势良好。
但李泽楷并不满足现有业绩。他仍为敦促港府放宽限制而不懈努力。
苍天不负有心人。1992年7月2日,港府颁布新的电视广播条例,宣布卫视自1993年10月底起,可完全开播粤语节目。此外,卫视不可独立经营收费电视,但可透过收费电视(注:指九龙仓有线电视)的频道,经营收费的卫视节目。
李泽楷与吴光正进行谈判。1993年6月,两大财团达成协议:卫视与有线的重叠业务结盟,实行天地共存。
李泽楷对吴光正及其九龙仓穷追猛打,在港府的裁定下,取得了十分有利的成果。最后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
当然这是商战的一种理想状态,而商战的本质却是逐利,为了利益,就应该当仁不让,想当初李嘉诚与包玉刚可谓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共同时攻英资,但在新的利益面前,该竞争的还得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