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学生中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而“私了”的情况非常普遍。常见的情况有四种:
1.一个同学无故或因小事被欺负后,于是纠集一帮人准备报复或假意要向派出所报案。让对方感到后怕,使对方不得不托人“私了”:找个饭馆“撮一顿”或送些烟、高级打火机、运动服等礼品。
2.一个同学偷窃另一个同学的物品(多为随身听、山地车、邮册、游戏卡、书籍等)被对方发现后,怕对方向学校老师、派出所告发,托人要求“私了”。对方也乘机敲诈勒索一下同学的财物。
3.借同学的物品丢失后,生怕对方找其家长解决,于是提出“私了”,把自己心爱的物品割让给对方;有的不得不去偷去抢,以归还对方。
4.由于开玩笑,不小心造成对方出现意外伤残事故,也常常出现“私了”的情况。
以上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孩子们解决问题的方式——遇事“私了”。其实这种解决事情的方法是不对的。
“私了”反映了个别同学缺乏法律意识和知识,不愿意通过有关部门或法律来解决;“私了”也是个别同学害怕和逃避法律制裁的一种心理和方法;“私了”本身也是帮助对方隐匿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违法行为。
最重要的一点是,“私了”往往并不能带来圆满的结局。有的因“私了”不惜违法犯罪成为阶下囚;有的“私了”后耽误医疗,留下残疾;有的“私了”助长了逃避法律追究的侥幸心理;有的“私了”不成反目成仇,结果两败俱伤。尤其是在个别父母参与下的“私了”,在同学心理上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和误区。无论什么时候,“私了”都无法取代法律的公正,不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与同学之间产生了严重矛盾,我们一定不要“私了”,而要用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如遇到有人无故欺负你,应向师长或有关人员报告;如你拿了别人的东西,应正大光明地认错,不要被人所制;如丢失了同学的东西应向家长说明,并进行赔偿,若“私了”会给你精神和物质都带来损害,甚至毁了你的前程;与同学不要开过激的玩笑,若由一句无意语言或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