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重建家园:我的退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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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价值、生活重建(6)

第三,对“电视屏幕里的奥运”可能造成的遮蔽,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我们的目的是更全面、更深入地认识真实的中国,以此来决定我们的选择和行动。对于在座的诸位来说,不同程度地参与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都是极其难得的社会实践。我们要通过这些实践,来检验已有的许多观念,这些观念都是长期灌输给我们的,我们也深信不疑,经过实践检验,有些是正确的,我们应该坚持,有些是偏颇的,甚至是错误的,就要纠偏纠错,重新认识。我们要超越自我认识的局限,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有一个新的体认,确立更加健全的观念。例如,如何认识当今的中国?如何认识当今的世界?如何认识当今中国与当今世界的关系?如何认识我们自己和当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如何认识我们的责任?这些大问题,我们过去想得很少,也不太关心,但经历了汶川地震、北京奥运这样的国家大事,全球大事,我们就有可能,更有必要来认真思考。这样的“想大问题”,关系着我们的成长:视野狭窄,一味咀嚼身边一己的悲欢,是长不大的。奥运之后,正是我们“想大问题”的最好时机。

以上三大问题,第二个问题涉及国家制度建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改革与建设,也许更带根本性,是需要另外专门讨论的;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第一、三方面的问题,具体地说,我想讲两个问题。首先要讨论的是——

志愿者的地位,作用,我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的核心问题

还是从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的比较说起。我们前面谈了二者的区别,现在谈二者的共同点。

有一篇文章谈到两个重大事件都“定位在同样的格局”,这个格局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一是“周边有社会力量摇旗呐喊”,是一个“国家与社会互动”的“新模式”(释然:《国家与社会互动的新模式》,《南风窗》2008年16期)。这也是我在汶川地震的演讲中所谈到的“两大动员”,一是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动员”,一是民间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主导的“社会动员”。正是这两大动员,把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物质和精神力量,空前未有的动员起来,形成了巨大的力量,举世震动,我们自己也料所不及。可以说,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都把“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家动员和以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动员都发挥到了极致。

在汶川地震的救灾和灾后重建中,都充分表现了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威力,显示了中国式的集中体制的力量。比如“对口支援”就是其他国家很难办到的。而北京奥运更是把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威力显示得淋漓尽致。简直可以说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怎么办就怎么办,集全国之财力,物力,政治之力,社会之力,文化之力,还有智力,想象力,科技力,来处理奥运会的每一件事,甚至每一个细节,不计成本,不遗余力。几乎可以说,只要想得到,没有办不到的。在我看来,奥运会、残奥会的开、闭幕式就是这么打造出来的。而为许多人,包括外国人所称道的奥运会的高效率,“无与伦比”的完美,周到,就是这样的“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的一个成果,几乎是其他国家、其他体制所办不到的,许多人觉得北京奥运不可复制,原因就在于此。

另一方面,汶川地震、北京奥运的社会动员力量也是惊人的。这是举世瞠目的两个数字: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初步统计,参加汶川抗震救灾的志愿者有491万;而北京奥运志愿者据官方公布,则有170万。汶川地震志愿者的献身精神,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微笑,已经成为全球眼里的“中国标记”。

应该说,“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的传统,可以说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延续下来的。而以志愿者为代表的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的出现,并且发挥了如此巨大的作用,还是一个新事物。当然,这里也有历史的继承,比如今天北京奥运的志愿者和六十年代“学雷锋”的我们这些当时的青少年,也有某种精神上的承接;但那时的学雷锋运动,是完全由党和国家控制的,是国家动员的一个部分,和今天具有一定自发性与独立性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社会动员,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细说起来,汶川地震的志愿者和北京奥运的志愿者也有些差别,前者具有较多的自发性,奥运会的志愿者就有更多国家动员、组织的成分。

而这样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出现,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在《致青年朋友》这本书里,有一篇演讲:《“我们”是谁?》就谈到了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在中国社会运行,管理格局和机制里,只有一种力量,就是国家机制的力量,政府主导一切。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出现了市场机制,市场力量。而“非政府,非营利”的志愿者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现,又产生了“第三种力量”:社会组织机制,社会的力量。这样,国家、市场、社会三种机制,三种力量的互动与相互制约,就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格局。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三种力量,志愿者社会组织,是以公民的身份来参与国家公共事物,参与社会管理的,这背后有一个公民权利的问题。我在汶川地震的演讲中,就谈到了长期以来,我们盛行一个观念,或者说被灌输一个观念:每个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管好自己的事,而把公共事物放心地交给“公仆”,交给政府去做。这背后是一个政府及其官员管理、主导、垄断一切的逻辑。这就在实际上把公民视为“被管理者”,置于公共领域之外,这是变相的对公民权利的剥夺,并且造成了对人的生命发展空间的挤压。限制,甚至不允许公民在公共政治和精神空间发展,就只能在个人的,物质的有限空间里求发展,这就是这些年许多人,包括年青人,变得越来越物质化与个人化,“咀嚼着身边的小小的悲欢,而且就看这小悲欢为全世界”(鲁迅语),其中的内在的,体制的原因。看不到这一点,只是一味指责年青一代“自私,狭窄,不关心公共事物,没有责任感”,不仅肤浅,而且有害:会遮蔽体制的根本问题。

但这样的状况,在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中有了一个大的突破:许多公民,许多年轻人,不只关心自己的本职,自己的学业,更以志愿者的身份,关心、参与2008年这两个国家最重大的公共事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育公共事件。我在前面说过,这同时是有利于年轻人自身成长的,为什么大家都感觉到,就在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这两个历史的瞬间,我们都迅速地成长了,就是因为我们走出了狭窄的校园,我们有了一个大视野,获得了一个大的生命空间。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自由和有效的途径,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这是公民的权利,具体地说,我们应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这也是我们的义务:这是我们对社会的回报和承担。我们还要在这样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自觉上,建立“公民文化”。这些年,我们提出了“志愿者文化”的概念;在我看来,所谓“志愿者文化”就是这样的“公民文化”。而志愿者精神,它的核心,就是公民意识。

确认这一点,不仅对如何把握志愿者精神,而且对如何确立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不能把志愿者看作是一个降低社会成本的廉价劳动力,也不能简单地把志愿者精神归结为服务精神;志愿者当然要进行社会服务,但这种服务,是在行使公民权利,是在履行公民义务,这样的实质是不能忽略、淡化和淹没的。

这就谈到了作为“第三种力量”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的作用问题。它不仅是一种群众的参与,同时也是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对市场化负面效应的有效制衡。不能小看这样的监督、制约、制衡的作用。我们前面说过,“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提高效率,有很大的优越处。但是,政府权力的高度集中使用,同时是具有危险性的。也就是说,即使“集中力量办大事”,政府的作用还是应该有边界的,政府的权力还是应该有限度,有制约,有监督的。不然就会发生权力的过度使用,滥用,后果不但十分严重,而且难以纠正和挽回。说句不太中听的话,“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这“大事”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集中力量办救灾、奥运这样的好事,人民受益,可以得民心;但如果决策错误,或者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办了错事,坏事,越集中权力,危害越大,也会失民心。事实上,在奥运前后,所发生的公共恶性事件,如贵州的瓮安事件等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滥用集中在自己手里的权力。没有限制、监督、制约的“大权独揽”,其危害性绝不能低估。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对政府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其作用是不可低估的。这也就是这些年一直在呼吁要建立“公民社会”的意义所在。作为志愿者,我们也应该更自觉地行使这样的知情、监督和制约权。

应该说,在加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汶川救灾、重建,北京奥运都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最近报上就公布了对救灾、重建进行审计的结果。在这方面,我觉得奥运会似乎还有加强的必要。比如,我至今还不知道奥运会的支出情况,我前几天看中央电视台“奥运数字”的节目,看到了无数数字,就是没有看到奥运会支出的数字。据说奥运会的支出,大大超出了预算,我不知道这样的超出,有没有经过相应的合法手续。由于没有公布支出数字,就只能听各种“小道消息”了。据《华尔街日报》引用中国奥林匹克研究中心的估算,北京奥运投入总计42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900亿元。还有“一天平均二亿元”的说法,那么,申报以来一共七年,就有5100亿元,这是一个巨数,难怪有人说:“北京如今的高规格可能会令今后潜在的奥运申办国家望而生畏”。我不反对奥运的费用多一些,毕竟是百年一遇;但这样的巨额却超出了我的思想与情感上的承受力。因为我有一个数字比较:今年9月1日,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特别报道,大标题是《教育提速奠基民族未来》,其中专门谈到“2006年至2010年,国家财政新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如此大肆宣扬的“奠基民族未来”的教育工程,其投资居然比不上一个体育盛会!再考虑到一直到现在,政府还没有兑现教育投资占当年GDP4%的承诺,面对奥运会的过度奢华,心里实在不是滋味。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和感受,我知道也有朋友认为奥运会的钱花得值。但作为纳税人,我想是有权也应该对奥运会的用费——用多少,怎么用,用得是否都适当,有没有腐败现象,提出质问的:这也是在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这里,顺便对国家所实行的体育发展的“举国体制”提出一点质疑。据说这样的“举国体制”也是体现了“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的,这次奥运会中国运动员的突出成绩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但它的负面也是突出的,即是突出了部分人竞技水平的提高,而忽略了全民健身。我这里也有一组数字:据今年6月1日公布的第五次全国多民族大规模学生体质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学生肥胖检出率仍然继续攀升,7至22岁城市男生超重和肥胖检出率分别为15.23%和11.39%,比2000年上半年上升1.4和2.7个百分点;城市女生超重和肥胖检出率也分别上升0.7和0.9个百分点,达到8.72%和5.01%,而最严重的就是举办奥运的北京,平均五个孩子就有一个小胖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重视体育锻炼,体育课被看作是可有可无的“小课”,或装点门面的“花瓶”。最能说明举国体制的弊病的是中国男子足球:这是中国体育和球迷的心中之痛,不仅国家足球队在奥运的表现让人难过,更由于完全忽略了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扶植和发展,以至奥运会后又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我们不能因为奥运会的成功,掩盖这些体育发展体制的负面问题,我们也应该关注并进行监督。

现在,我们讲第二个问题——

如何认识“世界”、“中国与世界”以及“我们和世界”

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奥运会的理念:“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响亮的口号,却很少有人去追问和思考它的真实内涵。在我看来,它至少可以分解出几个问题:为什么是“同一个”?是“怎样的世界”?是“怎样的梦想”?以及我们每一个人,在实现这样的梦想中,应担负什么责任?

北京奥运,是中国和世界的一次零距离接触。我们早就说“全球化”,说“地球村”,对普通民众来说,都不太容易理解,现在,具体化了,形象化了:某种程度上,奥运村就是一个地球村。我想在座的奥运志愿者更是亲身体验到了,我们和其他国家、民族的运动员和普通民众确实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所谓“同一个世界”,细说起来,应该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是全球化时代在很多方面都已经打破了国界,许多人都成了移民,在世界范围内流动迁徙,更换国籍。这次奥运会最触目的就是所谓“海外兵团”,许多中国运动员加入了其他国籍,代表他所属的国家来和我们同台竞赛。过去我们大惊小怪,不能容忍,现在都习以为常了。作家龙应台有一个对台湾大学生的演讲,甚至作了这样的夸张性的描述:“一个21世纪的孩子,很可能父母分属不同国籍,自己又出生在第三国,在第四国接受教育,在第五国和第六国成家立业,妻子属于第七国,他的子女则拥有第八国和第九国的护照,最后他自己在第十国埋葬”。(《我离世界有多远——谈21世纪大学生的“基本配备”》)。台湾作家余光中还写过一篇散文,题目叫《日不落家》,说“一家而分居在五国,你睡我醒,不可同日而语”,就成了“日不落家”。这样老两口每天看电视,对气候的关注,就自然不限于台湾一地,而要关心全球气候:“温哥华还在零下!”“暴风雪袭击纽约,机场关闭!”“布鲁塞尔呢,也差不多吧?”——这里的描写,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象征:在这全球化时代,大家都成了“利益攸关者”。就以2008年所发生的几个全球事件为例,无论是粮食危机,气候变暖,还是石油的价格起伏,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都牵动着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也具体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在今天的世界,每一个国家的国内问题都会变成全球问题,每一个世界问题也都会变成国内问题,问题也不再是单一国家所能解决。因此,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我们是“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