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以前,我国没有完备的工资制度。直到汉朝才规定了各级官阶的薪俸。但当时并不是按月发给,而是按年结算,即所谓的“年俸”。真正按月发俸,始于南朝宋元嘉末年。
先秦时所发的不是现金,而是实物,主要是粮食,称作“禄”。汉代,“禄”改称“俸”,仍发粮食。汉殇帝延平年间,“俸”改成了“半钱半谷”,称为“月钱”。
唐代以后,朝廷开始以货币的形式给官员发放俸禄了。但唐初官员的俸禄主要还是以实物支付的,另外再发放一部分“俸料钱”。唐代中期以后,才逐步完成了由实物制向货币制的转变。
明代中期,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官员的俸禄才改为发放薪金,当时称为“月费”,继而又改称为“柴薪银”。后来称工资为“薪水”,便是由“柴薪银”一词演变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