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4月28日生于中国广东省梅县雁洋堡下虎村一个小商人家庭。原名叶宜伟,字沧白。1902年入钟傲泉私塾读书,后进古玉泉私塾读书。1908年就学于丙村镇三堡学堂。1912年就学于梅县东山中学。1916年在梅县横山新群小学教书。后随父赴南洋谋生,到达马来西亚的怡堡。1917年夏回国,入云南陆军讲武堂学习。毕业后前往福建漳州,追随孙中山从事民主革命,加入“援闽”粤军。1920年8月参加粤军回粤驱逐桂系军阀之役。不久,任广东东路讨贼军司令部参谋。1921年10月,随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孙中山出巡广西,后任江防舰队海军陆战队营长。1922年夏,当投机革命的广东军阀陈炯明发动武装叛乱时,叶剑英率部参加护卫孙中山、反击叛军的作战。10月,前往福建,任东路讨贼军第八旅参谋长。1924年春,任建国粤军第二师参谋长,应廖仲恺之邀,参与筹办黄埔军校,任教授部副主任。1925年2月,陈炯明叛军再次来犯,奉调回第二师参与组织指挥作战,保卫广州,参加第一次东征。
10月,参加第二次东征,同月参加平定广州商团叛乱。先后兼任第二师独立营营长和新编团团长,设营于香州,配合黄埔军校培训军士。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总预备队指挥部参谋长,参加北伐。攻克南昌后任新编第二师师长。1927年4月******发动反革命政变后,毅然通电反蒋,从吉安赴武汉,任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第四军参谋长。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昌起义前,在九江得知汪精卫阴谋加害叶挺、贺龙的消息,立即告知叶、贺,并商定对策,挫败了汪精卫的阴谋。南昌起义后,劝说第二方面军总指挥张发奎放弃尾追撤出南昌的起义军。后兼任第四军教导团团长,率部南下,进入广州,任****广东省军委委员。根据****广东省委的指示,积极扩充教导团、警卫团等革命武装,为起义创造条件。12月11日,参与领导广州起义,任工农红军副总指挥。1928年冬,赴苏联莫斯科,入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到达上海。1931年初,进入中央苏区,历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部部长、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参谋长、中国工农红军学校校长、瑞金卫戍司令员、闽赣军区及福建军区司令员,参与反“围剿”作战的指挥。1934年,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红军长征前,任军委第四局局长。10月,任军委第一纵队司令员兼政委,参加长征。11月,在西延、龙胜山区敌机的一次空袭中负伤。12月,任中央纵队副司令员兼军委第一局局长。第一、第四方面军会合后,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与张国焘企图分裂和危害党中央的阴谋作了坚决斗争,保证了第一方面军主力胜利北上。到达陕北后,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兼第一方面军参谋长。1936年2月,协助******、彭德怀指挥东征战役。同年7月起,到安塞、西安等地,联络东北军、西北军中的爱国力量,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2月,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西安事变发生后,协助****全权代表******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事变的和平解决。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与******、朱德一起,作为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代表,到南京参加国防会议。8月,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后,任八路军参谋长。同年底到达武汉,任****中央长江局委员,在武汉、长沙、桂林等地,进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9年1月,任****中央南方局常务委员。2月,协助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创办南岳游击干部训练班,任副教育长,讲授游击战战略战术,宣传持久战思想。1940年3月,出席******召开的全国参谋长会议,发表《对日作战与摩擦问题》的讲话,驳斥了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言论。同月,出版《叶剑英抗战言论集》。1941年2月,从重庆返回延安,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协助******、朱德等指挥作战。11月,兼任军事教育委员会委员和军事学院副院长。1945年,在延安多次接见中外记者参观团和美军观察组,介绍八路军、新四军抗战情况和战绩,扩大中国敌后抗战在世界上的影响。1945年6月,被选为****第七届中央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积极准备内战,挑起军事冲突。叶剑英参加以******为首的****代表团,赴重庆出席政治协商会议,与国民党政府继续进行停战谈判。1946年1月,赴北平任军事调处执行部****代表,与国民党代表、美国代表调处国共军事冲突和监督双方执行停战协议。******发动全面内战后,他于1947年2月返回延安,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参谋长。同年3月,****中央主动撤离延安后,赴晋西北临县地区,任****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统筹后方工作。1948年,任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后,任北平市委副书记、市军管会主任、市长。8月中旬,离北平南下,任****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0月上旬,参与指挥广东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华南军区司令员、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参与组织指挥海南岛登陆战役,领导华南军民剿灭国民党残余武装和土匪,实行土地改革。建立城乡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1952年后,任中南军区代司令员、****中央中南局代理书记。1954年后,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训练总监部代部长等职。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8年起,任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治委员,一度兼任高等军事学院院长。参与领导人民解放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为坚持和发展******军事思想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他主持全军院校和部队的军事训练,倡导郭兴福教学法,开展群众性的练兵活动,组织实战演习,参与领导制订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指导全军开展军事科学研究,总结人民解放军建军和作战的经验,探讨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指导规律,参与制订国防战略方针。1966年1月,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5月任****中央书记处书记。“**********”期间,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斗争。1967年以后,实际上被解除了在党和军队中的领导工作。1969年夏,受******、******委托,在陈毅主持下,与徐向前、聂荣臻一起,全面深入研究了国际形势,为打开对外工作的新局面提出了战略性的意见和建议。1971年,****叛逃事件发生后,重新以中央军委副主席的身份主持军委日常工作。1975年,任国防部部长。1976年10月,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78年,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83年,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同时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职务。他是****第八届至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十一中全会增选)、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和中央副主席。1982年是****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
1986年10月22日,叶剑英在北京逝世,享年八十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