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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古琴的创造与发展

古琴

古琴,原称“琴”,也叫“七弦琴”,是我国远古时期沿用至今的一种雅乐器,是我国宝贵的乐器遗产之一。古琴在很早就已创造出来了,汉代就有了种种关于古琴创造的传说。

一种传说认为,古琴是神农所造。神农氏时代,人们过着采集渔猎的生活。神农氏用木制耒、等农具,教人们从事农业生产,并在实践中创制了古琴。另一种传说认为,古琴为伏羲所造。伏羲是中国神话中的人类始祖,生活在公元前15000年,人类就是由他和女娲氏相通而产生的。

这两种传说当然没有科学根据,但因为这些传说人物的渔猎生活与弓箭有关,而弓箭的弦与古琴的弦有类似之处,这说明古琴的创造与弓箭的产生是有联系的。古琴实际上是古代劳动人民在生产劳动中创造出来的。殷墟甲骨文中有一个字。据考证,这个字就是“乐”字,意思是木头上加上丝轸,表示一种弦乐器。这是劳动人民劳动创造的产物。

古琴,是一种弹拨乐器,它的面部用纯净干透、纹理如丝的桐木,底部则用坚实耐寒、挺拔苍古的梓木制作,腹部设有龙池、凤沼。琴身备有七弦十三徽,一弦稍粗,至七弦渐次而细,粗弦发音宽和典雅,细弦音色淡适清邈,岳山、雁足处弦系两端,所以人们亦称它为“七弦琴”。

据古籍记载,远在公元前三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便创造发明了琴、瑟、箫、笙等乐器,并广泛地用以演奏古老的乐曲,这时便已产生了原始的古琴曲谱。古琴这种乐器,到了汉代已基本定型。魏晋以后,古琴的型制和现在的古琴大致相同。《论语》中记载,孔子在各国听了韶乐的演奏,竟被其艺术魅力感动得“三月不知肉味”。古人不仅用古琴表达感情,娱悦身心,还把古琴视为道德和情操的象征,主张以琴瑟移风俗,以礼乐治乱世。古琴在汉魏六朝时期曾是伴奏相和歌曲的乐器之一。隋唐九十部乐中,古琴也用作伴奏乐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古琴形成了独特的演奏艺术和别具特色的多种流派。在我国许多古典诗歌、戏剧、绘画中都有关于古琴的记载。

古琴的表现力异常丰富,演奏技法百余种,可以说举世无双、中外罕见。散音宽大纯厚、落落弦中;实音坚劲圆润,脆如金石;泛音演奏时洁如皓月、静若秋潭,似天风响环珮,如珍珠走玉盘。除此之外,勾、挑、轮、托、剔、打、吟、揉等若干技法,如松风竹雨,流连不尽,取其音而婉转,刻其意而如神。古琴曲有多种,一般可分“畅”、“操”、“引”、“弄”四大类。自古善琴者八十余家,五曲、九引、十二操超然不落窠臼。今天,所见者以虞山派、金陵派、蜀派为最多。历来,古琴的演奏形式也是多样的。有出神入化的独奏,也有相映成趣的琴箫合奏;有韵贴自如的琴歌伴奏,也有庄严宏伟的雅乐演奏。

新中国成立以来,古琴家们为继承传统艺术,发展民族音乐,至今已整理出大批古典曲目和古代传谱,以及大量琴书、琴况、琴论、琴考的传、抄、印本,为古琴艺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古琴作为中国器乐艺术的集大成者,从琴制(形制和制作)、琴弦、琴谱、琴曲、琴史、琴歌、琴社、琴派等构成了中国古琴艺术,在中国音乐史、美学史、社会文化史、思想史等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是中国古代精神文化在音乐方面的主要代表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