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链接1】出料加工货物按规定期限复进口,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其价格因素包括()。(2006年)
A.原出口料件成本价
B.境外加工费
C.境外加工的材料费
D.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答案】B、C、D
【解析】出料加工货物复运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登记手册、进口报关单、货运单据及其他海关需要的单证申报进口,海关对出料加工复进口货物以境外加工费、材料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征收进口税。因此B、C、D三项为正确答案。
【真题链接2】出料加工货物未按海关允许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2006年)
【答案】√
【解析】出料加工货物未按海关允许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将货物出境时收取的税款担保金转为税款,货物进境时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
4.1.23溢卸或误卸的进境货物、放弃进口货物、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
4.1.23.1溢卸或误卸的进境货物
溢卸进境货物指的是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误卸进境货物指的是将指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站)卸下的货物。
溢卸、误卸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确实的,由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出境手续;或者由该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或者申报进口手续。经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该货物的收发人申请,海关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未向海关办理退运或者申报进口手续的,由海关依法提取变卖处理。
溢卸、误卸货物的报关程续如下:
(1)溢卸进境货物由原收货人接受的,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的溢卸货物证明,如属于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应提供有关的许可证件,海关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后放行货物。属于溢卸或误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2)对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以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的,应与短卸货物原收货人协商同意,并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的货物。如非同一运输工具或同一运输工具不同航次之间抵补的,只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的进口货物。以上两种情况都应由短卸货物原收货人按照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手续。
(3)指运境外港口、车站的误卸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退运境外时,经海关核实后按照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海关手续,退运至境外;指运境内其他港口、车站的误卸货物,可由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就地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也可以经进境地海关同意按转关运输管理办法办理转运手续。
(4)对溢卸、误卸进境货物,原收货人不接受或不办理退运手续的,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在国内进行销售,由购货单位向海关办理相应的进口手续。溢卸、误卸进境货物属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依法提取变卖处理,变卖所得价款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1.23.2放弃进口货物
放弃进口货物指的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货物。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
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的放弃进口货物的所得价款,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再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的,按比例支付。变卖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尚有余款的,上缴国库。
放弃进口货物的范围包括:①没有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进口货物。②保税货物。③在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④暂准进境货物。⑤其他没有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4.1.23.3超期未报关货物
超期未报关货物指的是在规定的期限未办结海关手续的海关监管货物。
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提取变卖。被决定变卖处理的货物如属于《法检目录》范围的,由海关在变卖前提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的费用与其他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变卖所得价款,在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①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②进口关税;③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④滞报金的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按照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应当提交许可证件,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不符合进口货物收货人资格、不能证明其对进口货物享有权利的,申请不予受理。逾期无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还的,余款上缴国库。经海关审核符合被变卖进口货物收货人资格的发还余款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申报规定,补办进口申报手续。
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的范围包括:①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②在海关批准的延长期满仍未办结海关手续的溢卸、误卸进境货物。③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保税货物。④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暂准进境货物。⑤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运输出境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4.1.24无代价抵偿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期限。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的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货物,其“税则号列”与原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不一致的,不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范围,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口时,除应当填制报关单和提供“基本单证”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特殊单证”。
进口申报需要提交的特殊单证包括:①原“进口货物报关单”;②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或者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③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④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出口申报需要提交的特殊单证包括:①原“出口货物报关单”;②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③原出口货物税款缴纳书;④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免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现场放行后,海关不再进行监管。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但是进出口与原货物或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按规定计算与原进出口货物的税款差额。高出原征收税款数额的,应当征收超出部分的税款。低于原征收税款,原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同时补偿货款的,应当退还补偿货款部分的税款;未补偿货款的,不予退还。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如下:
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引起的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口前应当先办理被更换的原进出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的有关海关手续。
(1)退运进出境。原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的退运出境的报关手续。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时不征收出口关税。原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被更换的原出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的退运进境的报关手续。被更换的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2)放弃交由海关处理。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不退运出境,但原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愿意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海关应当依法处理并向收货人提供依据,凭以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
(3)不退运出境也不放弃或不退运进境。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不退运出境且不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被更换的原出口货物中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的货物不退运进境,原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接受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进出口之日适用的有关规定申报出口或进口,并缴纳出口关税或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应当交验相应的许可证件。
【真题链接1】上海某航运公司完税进口一批驳船,使用不久后发现大部分驳船油漆剥落,向境外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同意减价60万美元,并应进口方的要求以等值的驳船用润滑油补偿。该批润滑油进口时应当办理的海关手续是()。(2004年)
A.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缴纳进口税
B.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免纳进口税
C.按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缴纳进口税
D.按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免纳进口税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24号令)的规定,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如果申报进出口的货物,与退运出境或者退运进境的货物不完全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说明理由,海关审核认为理由正当,且其税则号列未发生改变的,按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并办理退补税手续;税则号列与原货物的税则号列不一致的,不适用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税款。该题中驳船与油漆显然不在同一税则号列,应当“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缴纳进口税”。
【真题链接2】补偿货物进口时,可以以无代价抵偿货物向海关申报进口的情形有()。(2008年)
A.合同规定的索赔期1年,原货物进口1年
B.合同规定的索赔期2年,原货物进口3年
C.合同规定的索赔期5年,原货物进口3年
D.合同规定的索赔期10年,原货物进口5年
【答案】A、C
【解析】本题中,补偿货物进口时,可以以无代价抵偿货物向海关申报进口的情形有A、C两项。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而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真题链接3】短少抵偿的进口货物,收代人按照无代价抵偿货物向海关申报时,除填制报关单并提供基本单证外,还需要提交()等特殊单证。(2009年)
A.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B.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C.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D.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短少检验证明书
【答案】A、B、C、D
【解析】收货人向海关申报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时,除应当填制报关单和提供“基本单证”外,需要提交的特殊单证包括:①原“进口货物报关单”;②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或者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③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④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因此A、B、C、D四项都正确。
【真题链接4】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2007年)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