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2010报关员资格全国统考标准辅导教程与重点、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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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报关与海关管理(1)

大纲要求

1.掌握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2.掌握报关员的考核管理

3.熟悉海关的性质、任务、权力,掌握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4.熟悉报关与海关管理的关系。

5.了解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设制。

知识点精析及应用

2.1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指的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提交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经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制度。

2.1.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根据海关规定,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2年,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

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的同时,办理换领报关企业报关登记证书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

2.1.2报关单位的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报告。海关在办结有关手续后,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①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③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④报关企业丧失注册登记许可的。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⑥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形。

2.1.3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对外公布受理申请的场所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接受申请的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且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海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①申请人不具备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资格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③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海关应当受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并作出受理决定。

报关企业申请人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并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90日内,到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海关不予注册登记。

2.1.4报关企业设立条件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①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③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④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⑤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均无走私记录;⑥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⑦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

2.1.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变更和延续

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中的企业名称及其分支机构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注册地海关对被许可人提出的变更注册登记许可申请按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进行初审,并且上报直属海关决定。

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需要进行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提出延续申请并递交海关规定的材料。海关比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在有效期届满前对报关企业的申请予以审查,对符合注册登记许可条件的,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延续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延续的有效期为2年。

2.1.6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撤销和注销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海关依照规定撤销注册登记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直属海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示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①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注册登记许可;⑤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②报关企业依法终止的;③注册登记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注册登记许可证件被吊销的;④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2.1.7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

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外(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递交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均为2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

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2年;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最近两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同时,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登记人民币50万元。

报关企业跨关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拟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条件;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行为记录。

【真题链接1】下列关于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2007年)

A.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为3年

B.经海关批准后,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可以延续注册登记许可

C.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D.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报关工作经验或者外贸工作经验

【答案】B、D

【解析】本题中关于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D两项。A项错误,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均为2年。C项错误,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

【真题链接2】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发货人须经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可向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2007年)

【答案】×

【解析】经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对于报关企业,海关要求其必须具备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取得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许可。

【真题链接3】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条件之一是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2008年)

【答案】×

【解析】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条件之一是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因此本题不正确。

2.1.8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②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③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⑤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⑥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⑧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⑨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真题链接】根据海关规定,无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许可,可直接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2008年)

A.兼营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公司

B.有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境内个体工商业者

C.有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境内商贸组织

D.需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台湾企业驻沪办事处

【答案】B、C、D

【解析】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经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均可直接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因此B、C、D三项正确。

2.2报关员的考核管理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的职能指导、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对象是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登记,持有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即在职报关员。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辩申请7日内作出答复,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经岗位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岗。

记分考核管理量化标准如下:

(1)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分的情形:①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②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报关单位向海关要求修改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修改,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③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④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者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2)一次记分的分值为2分的情形:①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撤销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撤销,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②海关人员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要求报关员向海关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或者要求提交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的,海关告知后报关员拒不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或者拒不提供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导致海关退回报关单的。

(3)一次记分的分值为5分的情形:①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②在海关签印放行后,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经海关同意且不属于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性质的。③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4位数以下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

(4)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0分的情形:①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者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②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4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

(5)因为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