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坛这是怎么了?又发生“全武行”,而且是担任中国国家篮球队的队长、上海西洋队队长刘炜在参加CBA联赛的一轮比赛后,与队友一起“群殴”云南队外援嘉伯。事情发生在11月28日晚。
前些日子,中超尾声,又是上海的队伍,申花足球队毛剑卿打人。已经烂得发臭的中国足球再次发生打人事件,人们已经见怪不怪,懒得理睬。很多人在网络上议论怎么没打死,这种心态的浮现,凸显出许多球迷对足球的爱之深,恨之切。寄望出现极端事件以后,引起有关部门痛定思痛,彻底进行改观,从而拯救中国足球与水深火热之中。因为各种处罚已经无济于事,各类违纪违规事件频频闪现在中国足球身上。媒体爱理不理的态度也犯难,时常发生在体育赛场的新闻放到社会新闻来发布,还是放在体育新闻版来发表。
中国篮球环境相比足球环境,秩序有目共睹,要好许多。但近期,中国篮球不太平静。现在CBA可以说是一个乱世,前有闹得沸沸扬扬的“凤铝事件”,后有各方对外援新政的种种质疑,这也是新赛季中国篮协高调喊打,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违规处罚措施的原因。中国足球腐烂的过程应引起中国篮球界的高度警觉。
12月4日,中国篮协针对滇沪群殴案开出了CBA14年历史上的最重罚单。其中本次殴斗的主角刘炜和蔡亮同时被处以“通报批评、罚款5万元、追加停赛10场”的处罚,停赛具体时间为12月5日第九轮至12月26日第十八轮停赛。(新华网12月5日)
中国篮协治理滇沪打架事件,“乱世需用重典”,打击联赛歪风邪气,净化篮球环境,维护中国篮球形象。比较恰当,时机把握得好。至于很多评论纠缠着为刘伟鸣冤,刘到底是打手还是“和事佬”,都无关紧要,争论这些细枝末叶有何意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作为国家队和上海队的队长,理应做还表率,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各个方面树立榜样,可偏偏在这些违规违纪的事情上带头,理应给予重罚。何况如今已经调查清楚,铁板钉钉,还有何争议。
中国篮协出“重典”能否以儆效尤?这个问题中国篮协怎么回答?14年的CBA,并非一帆风顺,也经历了坎坎坷坷,14年间发生了10多起球场斗殴事件,其中刘伟两次榜上有名。另一次是2004——2005赛季上海与辽宁的比赛中,上海队刘炜脚踢辽宁球员张庆鹏,这一脚让他复出惨重代价:篮协给予上海西洋队刘炜罚款20000元,停赛1场的处罚。要想彻底净化篮球赛场恐怕比较难办,在NBA赛场也经常发生摩擦斗殴事件。操“重典”整治恐怕很难终结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球员在打球之余能否安排些加强个人修养的培训,别让那些四肢发达的球员一点小摩擦就血气方刚,莽撞滋事。俱乐部加强对球员的管理,以及各类评比晋升与此挂钩,赛区秩序的维护等等都要加强和提升。才有可能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
(2008年12月9日 篮球报 人民网 四川在线)
媒体也可以
反封杀足协
据媒体报道:1月5日下午,在广东清新采访国足备战世界杯的中央电视台《足球之夜》记者被阻拦在了球场外,原因是国足已经下了命令,暂停该节目对国足的采访。据悉,国足之所以突下重手,主要是因为在上期《足球之夜》中,该节目所请来的几位专家对中国足协的评价较低,这惹恼了一些足协官员。
“对于《足球之夜》这种做法,足协认为是不客观的、难以接受的,已经危害到了国家队形象,影响到了国家队的备战,超出了双方合作的范围。所以昨天上午足协方面做出了反应,决定暂停央视体育频道采访国家队世预赛备战期的资格。足协方面希望能够通过用这种方式让央视体育频道的报道更客观一些。”这是中国足协给出的封杀理由。封杀媒体的事件在全国各地有不少,但是屡屡出现在中国足协这个所谓的“衙门”恐怕全国难找第二,要评一个“封杀媒体排行榜”中国足协肯定能荣登榜首。
近年足协封杀媒体事件主要有:
一、1999年2月3日,《重庆商报》某记者因报道假新闻,被中国足协海埂春训办负责人常万诚以“诱捕”方式没收了记者证。此事在赴海埂采访的记者中引起公愤,后私下和解了事。
二、1999年7月28日,中国足协做出停止《无锡日报》、《都市快报》、《成都商报》、《现代经济报》、《大河报》、《重庆晨报》等6家媒体采访有关比赛资格的事件,后被《无锡日报》起诉,一审败诉之后,二审没有宣判,不了了之。
三、2001年4月12日,随着国家队冲击世界杯外围赛日期的临近,足协制定了比以往更加严厉的规定,记者被放在了重点防范之列,当时的《足球》报著名记者李响和李承鹏首当其冲惨遭封杀。
四、2002年4月,男足国家队在香河基地集训,因平日新闻报道有诸多不实之处,《足球》与《体坛周报》两报记者在香河没能得到进入基地采访的权利。
五、2003年1月9日,因为于1月7日发表《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一文报道失实,屡屡为中国足协制造麻烦的《足球》报受到取消采访中国足协组织的一切比赛活动的严厉处罚。
从国家新闻管理的角度出发,中国足协有权利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也有权利拒绝媒体采访。也有权利接受部分媒体采访,也有权利拒绝部分媒体采访。中国足协拒绝中央电视台采访国足,这个做法并不违规违法。
媒体也有根据自己的报道需求和定位选择采访的权利,媒体的功能中有一条很重要的职责——舆论监督,与司法监督、党纪监督等形成了一套监督体系,舆论监督的意思大概是说媒体一定程度代表公众、代表老百姓、代表人民对权力机关运作的一种监督。从某种意义来讲,代表老百姓就是代表舆论。其实无论是足协还是媒体,都不是个别人的所有物。先说媒体,它是大众的代表,媒体对政府部门(中国足协并不是一个民间机构)的监督,其实就是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再说足协,它是公民通过一套合法的组织形式组织起来的、为公民提供服务的机构,足协接受公众监督,和政府其他所有部门接受公众监督一样,都是理所当然的。
中央电视台和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各类媒体对中国足协进行监督,是行使的公众职责,没有过错。《足球之夜》的一个小小的评分就惹恼了足协官员,这个评分能不能代表民意,值得探讨。评分的标准有哪些,是否公允,是不是国家体育总局考核足协官员的标准,都值得商榷。对此,足协官员动怒就以自己掌握的一点发臭的资源来要挟媒体,封杀媒体,如此做法,显然是屎不臭挑起臭,当了搅屎棍的角色。如此做法,除了招致更多的非议,从而自毁形象,难道还有更多的意义吗?
从历年中国足协封杀的事件来看,其中有些是媒体本身的错误——报道失实新闻,封杀他情有可原。但其余的都是揭人家老底,摸了老虎屁股,说了别人坏话,为此,足协要维护那个已经脓疮满面的形象,气得吐血地拒绝那些代表民意说了真话的媒体来继续挑刺。从两者的博弈中,中国足协表面上好像占据了上风,可以用手中的资源来给“唱反调”的媒体厉害,还以颜色。让那些不听话的媒体无法采访中国之队的比赛,让你损失这部分资源,从而逻辑地推理成难以获得这部分广告收入。其实不然,在信息爆炸的今天,一家媒体不能直接获得现场采访的素材,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这个信息和资源。对于媒体来说,损失并不大。
反观中国足协,如此频繁地封杀媒体,招致更多的“敌人”,得罪了不少媒体,最终自己吃亏,搬着石头砸自己的脚。从历年的“封杀事件”来看,最终收获的并不是足协,而更多的是人多势众的全国广大媒体。中国足球的整体发展一年不如一年与媒体的导向有部分关系。职业联赛市场氛围逐步下滑,球迷丧失信心,投资者纷纷撤离足球这块是非地,国际大赛正式交锋时屡败屡战,这其中,自身原因占据主要,次要就是媒体的监督,媒体代表民意不愿意接受和喜欢中国足球。
中国足球要发展,离不开广大民众的支持,同时更加离不开媒体的报道和舆论监督。中国足球要发展,足协应该有宽广的胸襟,包容的胸怀,敢于容纳批评的肚量。哪怕是打分这样欠公允的批评,还是直捅刀子的舆论,应该以包容改之加勉的态度来对待。不要说别的大道理,足球比赛没有媒体的参与报道和电视直播,你的广告费有谁会给你?媒体与足协应该是鱼和水的关系,有利益牵扯,有各自权利的行使和实施。在信息时刻在变化和剧增、传播媒介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广大的消费受众获取信息的来源绝大多数都是在依靠各种各样表现形式的传媒,例如: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以及网络等等,要试图改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认知,要想将包含有企业自身内容的商业信息传播给目标消费群体,仅仅依靠自身传播力是远远不够的,就必须借力于传媒这个起桥梁作用的第三者。
上述这些道理大家都懂,难道中国足协不懂?既然懂道理还要封杀,恐怕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一时气头上意气行事。而意气行事尤其是政府部门的意气行事,一般说来是要付出代价的。至于在这件事情上中国足协要付出何种代价,大家就拭目以待了。“官逼民反,不得不反。”量变导致质变,不断的封杀,最终招致媒体集体封杀足协的难堪局面不是我个人的担忧,很有可能媒体放弃报道中国足球。在没有市场,民众整体失去信心的时候,这个项目国家还会不会让它存在都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问题,少了足球没什么了不起,并没有一些人所说的影响大国形象。多少年一直干不好,一而再、再而三地丢中国人的脸,颜面扫地还有什么形象可言?不断在浪费国家的资源和纳税人的钱,主管部门同意,市场也会把你踢出去的,民众也会抛弃你的。
(2008年1月10日CCTV-5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