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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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世相热议

社会和自然的区别就在于,社会是有一定道德目标的。——赫胥黎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博马舍

不管时代的潮流和社会的风尚怎样,人总可以凭着自己高尚的品质,超脱时代和社会,走自己正确的道路。现在,大家都为了电冰箱、汽车、房子而奔波、追逐、竞争。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了。但是也还有不少人,他们不追求这些物质的东西,他们追求理想和真理,得到了内心的自由和安宁。——爱因斯坦

见死不救,跟湖南人的“血性”无关

近日,在红网论坛的一个帖子——《湖南人,你的血性被狗吃了》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这位网友在帖子中叙述了一个见死不救,准确地说应该是见危不救的事例。

一位湖北人在长沙的公共汽车上好心提醒别人,正遭到扒手的“光顾”,却被团伙作案的小偷用刀扎断大腿动脉,因失血过多而休克。两名男乘客将他送往中医附一医院才保住了他的生命。当时正值晚上9时40分,同车的人较多,面对如此情景时,近在咫尺的同行人没有一人挺身而出,拔刀相助,导致好心人差点丢掉了性命。

于是这位网友在红网论坛以“鄙视你湖南人”这个ID发表了比较激动的言辞,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在帖子的言语中说6600万湖南人都丧失了血性,这种言辞是不妥当的,就一辆公共汽车上的人就能完全代表湖南人,显然有失去公允,也不具备代表性,也不能代表。何况这一车人你就能完全证明他就是长沙人,显然未经证实。照你这个“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说法,那吕曦东等等湖南人所做的见义勇为事例是什么?

从事件的经过来看,是一起见危不救的案例,没有人见义勇为。与这位网友的“拔高”与湖南人的血性挂钩,没有相融性。见危不救、见死不救与湖南人的血性如何没有关系。与“霸蛮”,“敢为天下先”等等描述湖南人的气质牵扯不上。

“一棍子打死人”,“有点事情就扣大帽子”的做法显然难以信服,试问湖北省内就没有见死不救的事例吗?我用“湖北发生的见死不救”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31,600篇。举例如下:2006年4月2日晚,武汉市黄陂区65岁的老人杜学斌夜晚坠桥后,群众向正在执法的岱黄高速公路中队民警翁某、许某、陈某求助。但三名交警站在桥上抽烟聊天,并冷漠地说:“我只管车,不管人”。结果,杜学斌因延误了最佳救助时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杜学斌的家属韩有娥、杜方梅、杜方敏、杜冬梅日前给媒体记者去信,控诉三交警不作为、乱作为。如果我也用“湖北人,你的血性被狗吃了”这样的论调对你说,你是什么感受。

见死不救、见危不救在国内外时有发生,在当代中国,发生的事例较多,广大网友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搜索,发现如此令人心寒的事例遍布全国,并不是湖南才有,比这个事例惨重的不知道有多少,好多还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而牺牲了生命的。没法一一列举。这些事例只能说明,在经济发展的当代,国人的道德素质在下滑,那些见死不救的人应当遭遇到舆论、伦理和内心的多重拷问,受到强烈的谴责。

见死不救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必须承担道义责任。难道我们都缺乏行动的勇气?每个人在指责见死不救的行为时,都必须扪心自问,我面临这样的情况将怎么办?

见死不救的行为应予谴责,这是违反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道义准则的。但我们不能仅停留在谴责上,立法、救助机制和社会保障等都要跟上。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目前正在开展的“荣辱观教育”更进一步地广泛开展。

(2006年5月19日 红网 新浪 网易)

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好吗?

近年来,医院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老百姓只好寻找能尽量减少医疗消费支出的新途径,“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的现象正悄然流行起来。湖南长沙一家很“正规”的国有医药店每日的生意都比较红火,该店经理告诉记者,他们药店零售额比去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这是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非处方药品的推广使用在医疗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景观。消费者对“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有何看法,记者作了随机采访。

小病进药店好

周红斌(大学教授):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我对看病吃药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小病进药店”也是我家目前常用的方法,我每个月只有60多块钱的医疗费,今年3月份,我患扁桃体炎,到湖南医科大学附二医院检查治疗,共花去治疗费、药费100多元,回到家中一看医生开的药品,我家中都有,且价格只有30多元就可以在药店买到。4月19日,我的这个老毛病又犯了,我就到药店买了10多块钱的药就解决了问题。我个人非常赞成“小病进药店,大病则上医院”,这样可以增强老百姓的自我保健、预防意识。

谭鸣(公务员):人们有病并不是不想上医院,确实是老百姓看不起病,药品价格让人望而生畏,药品行业管理有待改革,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且药品的流通环节回扣、折扣现象严重。小病到药店买药,大病则到医院这种现象之所以流行,关系到医疗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医疗机构的改革,我本人就是小病上药店,大病进医院,这也是无奈的选择。

方艾(企业管理):小病进药店也是许多原因造成的,医院的就诊过程比较复杂,挂号、交费、取药等等环节就得耗掉许多时间。如今办什么事都是讲求快节奏,而医疗单位在这方面似乎还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办事风格,并且医院的药品价格比药店要贵出几倍甚至更多。我一般有哪儿疼痛或创伤,自己有把握判断得准确的,就去国有药店购药品进行自治。

杨涛(打工族):我没有正式工作单位,而且应聘了几个单位也没有一家为应聘人员报销一分钱的医药费用,无奈一般有病就是到药店买药吃,医院进不起,除非实在解决不好的病才进医院。

钱刚(合资企业职工):我们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看病吃药都得自己掏腰包,虽然工资收入比国有企业高,但是,一旦生病就受不了,去年我的一位同事患阑尾炎住院,总共花去600多元的费用,在出院时医院开了一大堆西药,其中很多药物是保健功能药品,例如维生素AD、E、C等,后来一位医生道出了个中原因,原来一些医院医生的工资奖金与所开药品挂钩。我现在是怕进医院,平常有点小病小痛还是到药店去买药治疗,日常生活中注意养生保健,加强体育锻炼。我们急切呼唤医疗机构的深化改革,真正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舒缓(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医疗保险制度没有改革之前,我们单位看病吃药是实报实销,也从没有关注过药品价格的高低,一有病就跑医院,检查治疗,开药一切都听从医生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我们单位每月发给职工几十元的医疗费,现在我才知道药品的价格是高不可攀,一个小小的伤风感冒,上医院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欣闻从5月11日起,省物价局对134种常用药品实行了强制性降价,这是件大好事,但是要让老百姓能承受,所有的药品价格和医院的检查治疗费都得大幅度的降价。我现在有病还是先自己买药吃,还根据一些小偏方自己采药治疗,等药品价位降价和医院的各种费用降价后我还是愿意到医院去看病。

吴东高(律师):药品价格居高不下,首先是药品流通环节太多;其次是药品流通环节的折扣、回扣现象严重,《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坚决制止商品流通领域的回扣现象,回扣属违法行为,折扣合法,药品的折扣现象也不正常,出现了“一零扣”,即1元钱的药10元钱卖出,10元钱的药只用1元钱买进,中间就回扣给对方9元。药价折扣滋生了腐败的温床,减少了税收。药品流通环节的一些腐败现象必须动大手术,严厉打击,把药品价格降下来,我们再不要来讨论是小病进药店好还是大病进医院好这个话题。

有病就得进医院

魏洪华(教授):我认为有病就得进医院治疗,因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药三分毒”,患者服药还是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很多药品上标注的用量只是一个参考标准,并且这个标准也人是药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多数药品特别提示消费者要“遵医嘱”。很多患者自己买药吃,难道你能凭疼痛的程度来服药吗?我看此种做法不可取,那还要医院干什么,有什么病直接到药店买药吃得了,只要售货员记住药品的功效,有病还得去请专家,靠得住。

戴开封(医生):许多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医药常识,难免“吃错药”。我曾经抢救过一位自认为懂点医的患者,他本身患有高血压,他却误认为是头晕,还患有胃炎,他自认为是肠道有毛病,却迟迟不愿到医院治疗,自己到药店买了几种治疗头晕,肠道疾病药混合食用,没想到西药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中毒,最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才挽回了生命。

梁启功(工人):有病上医院靠得住些,不论大病小病,我自己就是个例子,我以前总觉得胃痛,就到药店买些胃药吃,结果越吃越严重,去年痛得实在无法忍受了,再到医院去检查才发现我的病是胃穿孔,由胃炎导致,医生说假如早治疗的话还可以治愈,我认为是小病,导致不经医生诊断而贻误了病情。

喻晖(专业打假):有些药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还有甚者制造一些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三无”药品,闹出人拿的事时有发生。人命关天有病上医院心里踏实些。

对于“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的做法,患者和医者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要老百姓看得起病吃得起药,首先必须全面实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小病进药店”能治好病当然好,既能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又能减轻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但必须有这样的前提条件,药店里的药品是安全系数高,副作用小的非处方药品。医疗卫生部门也应加大医药价格管理力度,减少药品中间环节,努力把过高药品价降下来。其次,医疗机构的深化改革也迫在眉睫,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无论大病小病都能得到价廉、快捷的对待。

(2006年3月10日 三湘都市报)

不是裸体婚纱

而是人体婚纱

在大众眼里,不穿衣服就是裸体,有伤风化,违反道德标准的,是下流的、淫秽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摄影艺术里,人体艺术是人像摄影的一个门类,运用人体进行艺术创作,是展示人体美、自然美的一种艺术形式,也称其为写真,不是裸体,而是人体艺术,一个是低级趣味,后者是高雅艺术,两者不论混为一谈,我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很多人就把裸体摄影与人体艺术划等号,不能只停留于表层美感。这是错误的。

人体艺术婚纱照在国外非常普遍,在我国有些地方也偶有青年尝试过,但是终究没有形成气候,我想在不久的将来,会有很多人去拍摄人体艺术婚纱。只要认清他的本质,不与其他污垢结合在一块,他本身就是纯洁,完美无瑕的。各种美的艺术都有人去喜欢和推广的。

人最美的是恫体。“自然是一切之母。”不能回避的是,我们该怎样看人体艺术。歌德说过:“谁看着人体美,任何时候都不能触及它;他感受同自己和世界完全协调。”关键是,应该把它看成是“大自然的合法女儿”,把裸体变为情感欣赏和从中获得特殊的、崇高的享受的对象。文艺复兴时期画家S·博蒂切利的现实主义绘画拓荒之作,《维纳斯的诞生》,画面上纯洁秀美的全裸女神踩在硕大贝壳上浮水而出,到处可以呼吸到海滨特有的空气,飘拂着金色长发的维纳斯体态柔美娇嫩,全身沐浴在阳光和春风之中,充分显示了人体美和自然美。她的永恒的魅力,给人以纯审美的享受,感受到神奇的美丽。

拍摄人体婚纱或者是个人写真,都是对纯自然美的一种表达方式,反映的是一种青春情绪,记载了青春的历程,没必要杞人忧天。

当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等级、习俗不知不觉渗透其中时,有时衣服也成了一种“枷锁”。还有一位艺术家说过:“人最美的衣裳是皮肤。”我们用最美的“衣裳”拍摄婚纱,难道不可以吗?

其实,婚纱照未必一定要向公众展示自己,留着作为青春的记录也是一个非常好的纪念。

就人体婚纱照而言,客观地说,是经济形态变化、审美观点变化境况下的一种借鉴与吸收。只要它不是为了刺激人的感官,挑逗色情,淫秽不堪,便不会“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而人体婚纱照是一个题材,一种表达方式,对作为个人“独抒胸臆”的人体婚纱照,加以禁忌和排斥,非要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显然,虚伪而又苍白无力,也有失厚道。

我觉得你想拍就去拍吧,在乎别人的看法和社会的条条框框。

(2007年3月15日 东方新报)

不能强逼王石的慈善标准

前几天,王石和他的万科地产捐了200万,还要求公司员工捐款不要超过10元。王石认为: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捐款不应该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王石的这番话语一出,立即引来不少谩骂与非议,甚至有人非常愤慨。有人认为王石的慈善“歪理”令人寒心。很多人认为相王石这样的房地产企业应该捐赠得更多,在一些论坛和QQ群里,多数人认定王石应该捐赠1亿元人民币才合适,与他的企业形象相称。其实,当我们理性地看待个人或组织慈善的时候,我们容易以企业的规模和个人收入来衡量慈善的标准,爱心不分大小,来自个人和企业意愿,我们不能强逼王石的慈善标准。也不能逼着一些企业和个人行善。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人类共有的人性光辉。在四川5.12地震发生以后,来自国际社会的捐款、捐物纷纷涌向四川灾区。血浓于水的中华儿女也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用于解救我们的同胞,我们的父老乡亲,我们的兄弟姐妹。让他们渡过难关,重建家园,这是每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人类起码的道德和良知。

我们每个人在帮助受难的同胞时,倡导量力而行,爱心不分大小。这些天来,有个人捐赠上亿元的富豪,也有捐赠几元钱的在校学生,幼儿园的小朋友;甚至让人感动的是连一个乞丐竟然捐出了105元。有一些农民工说,我们没有钱,但我们有血,给灾区人民献出来;有各地兄弟省份也纷纷捐赠,数额不一;有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海外企业都纷纷捐出善款和物质,数额也是自愿的原则,多少均可。著名房地产企业家王石先生所在的企业捐出200万,是他企业的自愿,也是他带领的这家企业的爱心,我们不能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挟”类似的企业。不能给他制定一个满足大众的心里标准,也不能硬性规定他的标准,否则,就失去了慈善意义。

但是,王石要求公司员工捐款不要超过10元,这个做法就不妥当,员工的爱心大小,不能以行政的命令来制约,也应该顺其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具体多少,都发自个人的内心。企业员工的爱心多少,不应该是王石论调的所谓“企业和个人负担”。

王石和一些企业领导可以倡议企业员工进行捐赠,但限定数额的做法违背了慈善的真正内涵。企业在进行慈善的时候,留给大众和消费者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民族使命感,企业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和市场的支持,是广大人民成就了你,应该回馈社会,报答社会和消费者。个人在奉献爱心的时候,也是一次心灵的洗礼,是一次很好的道德教育。对于企业来讲,是一次很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对于国家和名族也是如此。

21日在网上看到神舟电脑董事长吴海军关于捐款的一个批示:希望没有向灾区捐款的员工离职,甚至还骂捐了款仍有怨言的员工是混蛋。吴先生表现出来的是血性,应受到社会的赞扬。他比王石就令人尊敬,在大灾大难面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与悲戚之心,无私奉献之心,一个员工这点起码的爱心都没有,的确不配称做一个良好的中国公民,更谈不上一个好员工。难怪吴总请这样的员工离职,有理由怀疑他能做好本职工作。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应该教育企业职工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个人心灵积极向上,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企业、国家、民族才有希望,才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才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还有网友列出了国际在华企业的“铁公鸡”榜,榜单中许多大型跨国企业至今未向灾区拔一根毛,令许多百姓痛斥。灾区的营救工作还在继续,受伤的灾民还在救治,死难的同胞需要处置,家园需要重建。是否捐赠,或以其他方式来支援灾区,都由灾区以外的国家、地区、企业、个人来选择,以何种方式去帮助灾区,也是个人和单位的自愿。不能强逼,不能以行政手段来逼捐,也不能以其他方式来利诱和交换。一些单位和个人不愿意行善,也有诸多因素,比如,捐献的善款、物质的使用透明度一直以来就是人们议论的焦点,如何把来自四面八方的爱心都行使得恰如其分,让捐助者满意,透明度高,恐怕是具体实施单位的一个重要工作。

我想对王石先生说:你不愧是一位精明的商人,一位老奸巨猾的商人。在地震灾害面前,在举国哀悼几万死难者,500多万无家可归的同胞的时候,你老人家抓住这个点,反其道而行之,难免授人把柄,令人痛恨。但你的尺度把握得好,别人拿你没有办法,你难道就没有炒作的嫌疑?

(2008年5月22日 红网 新京报 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