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时,即便是身为领导者的我们也难免碰到这种情况:刚刚颁布的禁令,自己却不小心违犯了。这时怎么办?一双双眼睛都在盯着你看呢!倘若此时,我们以“此禁令对下不对上”为由开脱自己,下属自然不会说什么,但是这条禁令的实施,就肯定不会那么顺畅了。
建安三年(公元198年),曹操又率兵东征。一路上,旌旗招展,刀枪林立,浩浩荡荡的大军有条不紊地行进着。
此时正是五月,麦子覆垅的收割季节。由于连年战火,许多田地都荒芜了。随着一阵轻风,飘来了一股股新麦的清香。原来,在队伍的前面出现了一大片黄澄澄的麦地。农夫们正在挥镰挑担,忙着收割。
曹操传令:“凡是踩踏麦田者,罪当斩首!”传令兵立即将曹操的命令传达三军。
全军上下,人人都小心翼翼起来,因为他们深知曹操的为人,不要因为踏一垄麦子而丢了身家性命。所以,士兵们行走时,都离麦田远远的。骑兵害怕马一时失蹄狂奔乱窜,也就纷纷下马,用手牵着马走。队伍在麦田边缓缓地向前移动着。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凑巧,“嗖”的一声,一只野兔从麦田里窜了出来,穿过路面遛到了另一块田里。这野兔刚好在曹操及另外两名军官的马前穿过,把三匹前头大马吓了一跳。由于另外两个将军都下马牵着马缰绳行走的,所以马只是小惊了一下就给稳住了。曹操此时正坐在马上得意,他的马匹给这一惊,犹如脱了缰的野马,一下子蹿进麦田几丈远,差点没把曹操摔下马来。等到曹操回过神来勒缰绳时,一大片庄稼已给踩坏了。吓得那些在田间的农夫们也赶忙躲避,害怕被惊马踩死。
面对眼前这一意外突发事件,大家都惊呆了。曹操命令说:“我定的军规,我自己违反了,请主簿(秘书)给我定罪吧!”
主簿在听了曹操的令后,忙对曹操,又像是对大家说:“依照《春秋》之义,为尊得讳,法不加重。将军不必介意此等小事。”旁边的一些军士也跟着附和道:“主簿说得对。将军,还是带我们赶快上路吧!”
曹操听了,一本正经地说:“军令是我制定的,怎么能被我自己破坏呢?”接着,又像是自言自语地感叹道:“唉,谁让我是主帅呢!我一死,也就没人带你们去打仗了,皇上那里也交不了差呀!”众人忙说:“是呀,是呀,请将军以社稷为重。”
曹操见大家已经彻底地倒向他了,稍稍顿了顿又继续说:“这样吧,我割下自己的一撮头发来代替我的头颅吧!”
于是,拔剑割下一绺头发,交给传令兵告示三军。
曹操这样做,既维护了他制定的军令,同时又保住了他的脑袋。
明智的领导者最在意的是名声,有好名声才能有好威信,才能做到众望所归。作为一个领导者,我们只有在下属面前树立一个以身作则的形象,才能做到取信于“民”,才能大大有利于我们领导工作的开展。下属无不希望他们的上司会是一个以身作则的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