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胸部中枪,却仍坚持演说到底的男人。
1919,发生一件令我永志难忘的事件。当时我正在军中,被派在约州长岛的阿普登营服务。一天下午,一队士兵走到一个小山丘上,一起对着天空射击,他们是在放礼炮,是为罗斯福的逝世而施放的。在美国历代统中,瑟尔多·罗斯福是最具异彩的总统。
他的小名叫泰迪,泰迪·罗斯福在各方面都是佼佼者,例如,他虽患有重的近视,即使戴上眼镜,也无法认出站在0尺远的好朋友,但他却是射击高手,曾在非洲一枪射倒向他迎面扑来的狮子。
他小时候身体极为虚弱,不但脸色苍白,而且常为气喘所苦。为锻炼身,就到美国西部当牛仔,晚上就在星空下睡觉,身体果然日益强壮;也曾到南美的荒野探险,还登上阿尔卑斯山的洋格弗及马塔亨峰。古巴战争时,身为一队的指挥官,不怕如雨般的炮火,率领队员勇敢地向圣胡安山发动击。
罗斯福在他的自传中说,自己小时候意志懦弱,而且非常胆小,极怕受。但日后,不论是手腕、肋骨或肩骨折断,他仍会冒险到底。他在达科塔州当牛仔时,曾从马背上摔下来而跌断肩骨,但他立刻爬起来跳到马鞍上,续赶牛。
他锻炼勇气的秘诀是,对于怕得不敢做的事,也要勇敢地向它挑战,也是以大胆去面对心中恐惧的事。结果,他拥有不怕咆哮的狮子、喷着火焰的巨炮或其他任何可怕东西的胆量。
1912总统选举时,从事进步党运动而欲前往某演说会的罗斯福,在途遭到一个精神失常的人狙击,但他却佯装没有被击中一般,从容地上台演说,最后终因失血过多而在台上摇摇欲坠,旁人这才急忙地将他送去医院。就任总统期间,他的枕头边一定放一把装有子弹的手枪,出外散步时也经常随身携带小型手枪。在总统任内曾和年轻的陆军军官打拳,结果左眼因对方的重拳而血管破裂,左眼从此就失明了。但当时罗斯福并没告诉这位上尉真相,当上尉问要不要再打一会儿时,他只告诉对方自己年纪大了,没有体力继续打下去。
即使过了好几年,他仍未将左眼失明的真正原因告诉对方。
当他在长岛牡蛎湾的家中时,都是自己劈火炉用的木柴,也和佃农们一割干草,并向工头要求付他应得的工资。
他不抽烟也绝不说粗话,至于酒则只在睡前喝一点,而且是将一汤匙的兰地混在奶昔中喝。曾有谣言说他酒量极大,他即将造谣的人以诽谤罪告法院。
担任总统期间虽然每天都忙碌不堪,但仍阅读数以千计的书。他每天下以每人钟为限地接见很多人,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本书,在访客出入的间隙时间,马上拿出书看几眼。
出外旅行时,也常带着袖珍版的莎士比亚或巴恩斯的诗集。当他在达克州当牛仔时,就曾就着火堆,念“哈姆雷特”全篇给同伴听。在他前往巴西丛林旅行时,每晚都看吉朋的“罗马帝国兴亡史”。
他非常喜欢音乐,但唱起歌来却是荒腔走板。当他一个人工作着时,常唱赞美歌“主阿!我要接近你!”有一次,他骑着马通过西部街道时,当地的居民夹道欢呼,他一边脱帽答礼,一边仍不断唱着“主啊!我要接近你!”的兴趣十分广泛,一次他打电话给华盛顿市一位有名的新闻记者,邀他赶快到白宫来。记者一听总统邀他,以为一定有特别政治问题要告诉他,立刻兴奋地打电报给报社,要他们随时准备发号外。他到白宫之后,总统丝毫没有提及政治方面的事情,只是带着他到院子的一棵大树下,要他看猫头鹰的巢,原来猫头鹰生下雏鸟了。有一次,罗斯福总统坐在行驶于西部大平原的总统特别列车,和几名政府高级官员交谈,谈话中他突然发现有个农夫脱下帽子,站在铁路边的玉蜀田上。他认为这位农夫一定是为对他表示敬意才脱帽,于是马上跑到最后一节车厢,使劲地挥动帽子。其目的并不是要赢得好感,只是衷心感谢民的爱戴。
到去世那年,他的健康急速衰退,虽然才0,却已呈现老化现象。在跟他差不多年纪的老友信上写道:“你和我现在都是站在射击壕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射中,而掉入黑暗的壕中。”
1919,罗斯福于睡眠中安然去世,“请把光线遮住。”——是他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补注——17纪中叶就已住在纽约的荷兰裔望族后代,其家系包括英兰、威尔斯、苏格兰、爱尔兰、法国、德国、荷兰等血统,是典型的美国人。在美国人眼中,他是历代总统中可称之为伟人的其中之一,也是品行高的人。Theodore Roosevelt(1848—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