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冰上舞蹈的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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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骑手的天堂

艺术对我的意义在哪里?这是一个会和每位艺术家狭路相逢的问题。

北方的游牧民族,除了亲友、帐篷和淡水之外,最难舍难分的就是马匹了。从成吉思汗的时代,他们就习惯骑在马上向世界冲锋了:头伏在马脖颈飘拂的鬃毛间,嗅闻烟草般浓烈且刺激的热汗的气息,双腿夹紧光滑的马肚子,手臂挥扬着嗖嗖作响的鞭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马,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即使最文弱的牧民,跨上马背,顿时展现出进攻者的姿态,而其他场合都无法排除落伍者的消沉单薄——或许,这只是我这位旁观者的错觉?我想这肯定是一匹时间之马,天上一日,人间一年,难怪骑手要在扑面而来的光阴逆流中眯缝起眼睛,生怕被风吹掉帽子。骑手的天堂在马背上。当他滚鞍落马,他立刻就老了。白发苍苍的老骑手,坐在波斯地毯上,嚅动掉光牙齿的嘴嚼着总也嚼不烂的手抓肉,那情景看了让人揪心。

我已好久没回过草原了,我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只记得他们去锁距帐篷仅仅50米的羊圈,都恨不得骑马。一公里的路要叫他们步行的话,那简直遥远得近乎恐怖了,就像让穿惯了皮靴的人赤脚走过一丛荆棘一样。相反,只要骑在马鞍上,他们就容光焕发,狂热得不相信还有什么海角天涯。此时,对他们来说,世界不过是一张平铺的地图,在飞扬的马蹄下倒退着。而远足的马及其驭者,反倒静止于时间之上。马背上的皇帝与平地上的乞丐,其实是同一个人。

生存在草原上,被自己的坐骑抛弃是耻辱的。没有了马,你无异于画地为牢的囚犯。你可以放弃牧场、水源与盐巴,但永远不会中止向世界索取一匹马的要求。徒步旅行的人,你将对马背上风驰电掣的那份晕眩充满渴望,并被这种渴望折磨得要死。哦,那一马平川的淋漓尽致,那巨人般的快感!

马背上的新娘,一下地就是祖母了。马背上的太阳,一落山就是夜晚了。我呢,马背上的歌手呢,一进城就变成哑巴了。

所有和马亲热过的人,都拥有成吉思汗的血统。我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拎着一根废弃的军用皮带,寻找那匹私奔的马,寻找祖传的马头琴。望穿秋水。我在十字街头摇摇晃晃,像被命运之手随意捆扎的稻草人,风一吹就倒。我的马在哪里呢?我呼风唤雨的前生在哪里呢?我的灵魂在哪里呢?没有了你,我就是楼影幢幢中的行尸走肉,都市里的交通规则令我寸步难行。

城市流传过这样一则笑话:一位长着罗圈腿的男子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时他诚惶诚恐,谁知军医却赞不绝口:“你天生适合当骑兵!”我可能就是那个长着罗圈腿的人。我时常琢磨自己草原上的兄弟:长期以马为代步的工具,他们的双腿是否会退化呢?他们若背弃天地一统的大草原,投奔勾心斗角的城市,这先天的缺陷是否影响他们在世俗中的竞争能力?想到这里,风吹草低,马蹄声就出现了。我相信马对于他们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坐骑,不是一双鞋子,穿了可脱,脱了再穿。马实则已替代他们的下肢,构成生命中的一部分。每当目睹骑手风雨兼程后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面庞,目睹骑手天性中的豪爽、剽悍与温柔,我不再怀疑马的灵魂已嫁接在他们的精神中。甚至骑手这个概念,都是由人与马合二为一的。他们本身就是一匹匹四蹄如雷的人头马。

由骑手与马的关系,我开始联想到艺术了。应该说,我联想到艺术家的命运了。联想到梵高笔下躁动不安的色块、贝多芬指尖触及的黑白琴键以及普希金铜浇铁铸的韵脚……这一匹匹美术之马、音乐之马、诗歌之马,时时刻刻在冲击世界的栅栏。当艺术加速的时候,世界就减速了。世界的喧嚣对骑手而言,如风过耳。只有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坐下来,一向麻木平庸的我才心情踏实、神灵附体、稳操胜券,搭乘着一匹语言之马周游四海。高楼广厦呀,万家灯火呀,像人群一样分开,闪出一条通天大道。渐渐地,市井尘埃被远远甩向脑后;渐渐地,青草高过我的眉毛。我不知道这是出发还是回归。世界啊,我对你的要求极低,不过是一张远离世俗的椅子(一匹木马?),一副承载流浪者灵魂的马鞍。我临窗而坐,笔走龙蛇,纸上响起踢踏的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