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武科考试沿袭明朝,也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也有武举人、武进士之分,一甲三名也是状元、榜眼、探花。考试的内容,头场试马箭,以纵马三次发九箭,中三矢或四矢为合格。二场试步箭,发九矢中三或四矢为合格。再开硬弓、舞大刀、掇石。刀有八十斤、一百斤、一百二十斤三种。石有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三种。弓必开满三次,刀必前后舞胸花,石必离地一尺,达上膝或上胸。文字方面,或写策试,或默“武经”若干字,因时代而不同。这是清代武科考试的大概。
在火器还未发达时,这种考试,本来也未可厚非。乾隆年间,屡次用兵,火枪已成为有力武器,于是一些有识之大臣向皇帝建议,是否武科考试改试火器?乾隆皇帝下谕云:
“鸟枪虽系制胜要器,而民间断不宜演习。山东王伦之变,幸群贼不谙放枪,易于剿灭,此显而易属者。”
这是说在乾隆三十九年,山东兖州百姓王伦,借用气功治病,教授拳术,聚集众徒弟,因寿张知县发兵逮捕,于是起义,杀了县官,攻陷堂邑、阳谷,进入河北临清,势欲威胁北京。乾隆命大臣舒赫德征讨清军。利用火器优势,将王伦剿灭。因为起义只凭弓刀等旧武器失败很快。乾隆帝心里十分清楚,因此他反对武科考试改用火器。因为如果考试改用火枪练习,火器就会在民间发展起来,这样也会造成对王朝的威胁,所以乾隆皇帝不准改变考试内容。
正因为武科考试也使用愚民政策,所以一旦帝国主义入侵,清王朝本身既无力抵抗,而民间也只能用落后武器抵抗新式的火器,所以难以遏制外敌的深入。道光以后,一连串的对敌屈辱、投降、割地、赔款,不能说与愚民误国的武科考试制度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