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农林与牧渔(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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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甘薯是否是舶来品

甘薯,亦称番薯、山芋。对其是否是舶来品,农史界历来意见不一。

一种意见认为,甘薯原产我国,古已有之,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古代也称它为“甘藷”,海南岛和云南等地,早在三国和两晋时就开始种植。东汉的《异物志》和晋代的《南方草木状》等古文献中,对它都有具体的记载。唐代学者欧阳询编写的《艺文类聚》中提到:“甘藷似芋……剥去皮,肌肉白。南方以当米谷,宾客亦设之,出交北。”近代有一位名叫吴增的泉州人,对甘薯种植史深有研究,著成《番薯杂咏》一书,认为甘薯在我国属土生土长,决不是“舶来品”。

较多持“舶来”说的论者认为,整个欧亚非大陆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以前,没有今天所说的甘薯这一作物,我国古代不可能种植它,它的原产地在美洲。直到明代万历年间,有一位经常到南洋吕宋岛经商的福建籍华侨陈振龙,发现当地出产的甘薯产量很高,于是躲过了“海关”的检查,历经千辛万苦,将种苗和栽培方法带回福州。由于它的产量很高,栽培也不困难,很快就在我国推广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