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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按此經。佛為善生長者而說。故亦名善生經。凡七卷。二十八品。一。集會品。二。發菩提心品。三。悲品。四。解脫品。五。三種菩提品。六。修三十二相業品。七。發願品。八。名義菩薩品。九。義菩薩心堅固品。十。自利利他品。十一。自他莊嚴品。十二。二莊嚴品。十三。攝取品。十四。受戒品。十五。淨戒品。十六。息惡品。十七。供養三寶品。十八。六波羅蜜品。十九。雜品。二十。淨三歸品。二十一。八戒齋品。二十二。五戒品。二十三。尸波羅蜜品。二十四。業品。二十五。羼提品。二十六。毗梨耶品。二十七。禪品。二十八。般若品。今即第十四品。文也。本因善生請問外道禮六方法。佛以六波羅蜜答之。於此品初。復明東方即是父母。南方即是師長。西方即是妻子。北方即善知識。下方即是奴婢。上方即是沙門婆羅門等。若有供養是六方者。是人則得增長財命。能得受持優婆塞戒。

二。問七遮難

是時比邱應作是言。汝父母妻子奴婢國主聽不。若言聽者。復應問言。汝不負佛法僧物。及他物耶。若言不負。復應問言。汝今身中無內外身心病耶。若言無者。復應問言。汝不於比邱比邱尼所。作非法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不作五逆罪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不作盜法人耶(謂盜聽比邱比邱尼戒法)。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非二根。壞八戒齋。父母師病。不棄去耶。不殺發菩提心人。盜現前僧物。兩舌。惡口。於母姊妹作非法耶。不於大眾作妄語耶。

問。此優婆塞戒法。似被界內菩薩。何故種種遮難。皆不許受。梵網戒法。是別圓菩薩。何故惟除七逆。餘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豈藏通法門。反難於別圓耶。答。此六重二十八輕律行。別被一種根機。故下文云。出家菩薩。得畜二種弟子。謂出家弟子。在家弟子。在家菩薩。亦得畜一種弟子。謂在家弟子。既有為師作範之義。殊非泛常優婆塞可比。則遮難安得不嚴。又由界內教法。扶事為急。必事境不虧。然後理諦可發也。若梵網。是界外教。收機則廣。故惟除七遮。餘皆不揀。但所謂解法師語。亦非易易。如經云。大眾心諦信。汝是當成佛。我是已成佛。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有此信者。方能解法師語。則似易而實難矣。

三。問能受

若言無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何以故。是戒能為沙彌戒。大比邱戒。及菩薩戒。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優婆塞戒。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三惡道。受大苦惱。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至心受不。

受此戒者。亦可出家為沙彌。亦可出家為比丘。亦可進受梵網戒。亦可成無上菩提。譬如本立道生。故得無量利益。若毀破者。罪亦無量也。

四。問能歸三寶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優婆塞戒。極為甚難。若歸佛已。甯捨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若歸法已。甯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典籍。若歸僧已。甯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眾。汝能如是至心歸依於三寶不。

問。菩薩戒經云。菩薩尚聽外道異論。又云。若於日日。常以二分受學佛經。一分外典。是名不犯。此義云何。又復今時寺院。往往莊飾神像。朝暮禮拜。為有過不。答。聽學外典。為欲降伏外人。非依外典修行也。護伽藍神。理可莊飾。然比邱。沙彌。決定不應禮拜。近時叢林陋習。不足挂齒。但當依律行持。天神自然喜悅。若大自在天。護正法者。優婆塞致禮。亦自不妨。彼亦歸依三寶。不異法門昆仲也。

五。問能施無畏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若人歸依於三寶者。是人則為施諸眾生無怖畏已。若人能施無怖畏者。是人則得優婆塞戒。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汝能如是施諸眾生無怖畏不。

六。說犯戒過(分二)

先標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人有五事。現在不能增長財命。何等為五。一者樂殺。二者盜。三者邪淫。四者妄語。五者飲酒。

次釋(又分六)

一。殺生過

一切眾生。因殺生故。現在獲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賢聖訶責。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橫罹其殃。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當墮地獄。多受苦惱。饑渴長命。惡色惡力惡名等事。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復受惡色。短命貧窮。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令外一切。五穀果蓏。悉皆減少。是人殃流及一天下。

五穀。黍菽麻麥稻也。果。木實。蓏。草實問。一人惡業。與天下何干。若是同業相感。何為歸罪一人。若一人惡業如是力強。今作惡者。不可勝數。世界云何安立。答。然旃檀而香味遠聞。動糞廁而臭氣四達。善惡業力。亦復如是。今作惡者雖多。而修善者亦自不少。所以世界苦樂相參。若無惡人因緣力故。應成淨土。若無善人因緣力故。惡道充滿矣。

二。偷盜過

善男子。若人樂偷。是人亦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他人失物。於己生疑。雖親附人。人不見信。常為賢聖之所訶責。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墮於地獄。受得惡色惡力惡名。饑渴苦惱。壽命長遠。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貧於財物。雖得隨失。不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愛念。身常受苦。心懷愁惱。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噉。不得色力。是人惡果。殃流萬姓。

三。妄語過

善男子。若復有人。樂於妄語。是人現得惡口惡色。所言雖實。人不信受。眾皆憎惡。不喜見之。是名現世惡業之報。捨此身已。入於地獄。受大苦楚。饑渴熱惱。是名後世惡業之報。若得人身。口不具足。所說雖實。人不信受。見者不樂。雖說正法。人不樂聞。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資產減少。

四。飲酒過

善男子。若復有人樂飲酒者。是人現世。喜失財物。身心多病。常樂鬥諍。惡名遠聞。喪失智慧。心無慚愧。得惡色力。常為一切之所訶責。人不樂見。不能修善。是名飲酒現在惡報。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饑渴等。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之報。若得人身。心常狂亂。不能繫念思惟善法。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資產臰爛。

五。邪淫過

善男子。若復有人。樂為邪淫。是人不能護自他身。一切眾生。見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語在先。於一切時。常受苦惱。心常散亂。不能修善。喜失財物。所有妻子。心不戀慕。壽命短促。是名邪淫現在惡果。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惡色力。饑渴長命。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果報。若得人身。惡色惡口。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男女。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

六。問離四虗

善男子。是六惡法。汝今真實能遠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事法。所不應作。何等為四。為貪因緣。不應虗妄。為瞋恚癡恐怖因緣。不應虗妄。是四不應法。汝能離不。

貪。恚。怖。癡。四法種子。惟阿羅漢。乃能斷盡。然一受戒。即須折伏令斷。不應以此因緣。而作虗妄事也。

七。問離五遊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五處所。所不應遊。屠兒。淫女。酒肆。國王。旃陀羅舍。如是五處汝能離不。

旃陀羅。此翻屠者。或翻嚴幟。謂惡業自嚴。行時搖鈴持竹。為幖幟故。即今打狗。及劊子手之類。是也。問。屠兒。淫女。酒肆。旃陀羅舍。不遊可矣。國王處亦不應遊。豈優婆塞。并不許出仕耶。答。菩薩優婆塞戒。既從二十僧中秉受。理應清淨自居。樂道忘勢。何得更遊國王。類彼趨炎附勢者耶。古來儒者。亦有不事王侯。高尚其志。如子思孟子段干薛柳之屬。不一而足。既受菩薩優婆塞戒。自應如是矣。

八。問離五不應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五事所不應作。一者。不賣生命。二者。不賣刀劍。三者。不賣毒藥。四者。不沽酒。五者不壓酒。如是五事。汝能離不。

賣生命。則傷慈悲。賣刀劍。毒藥。則近殺業。沽酒。則招呼引召。亂性迷魂。西域壓油。亦多損害蟲命。故均名惡律儀也。此方壓油。不令先出蟲者。無罪。

九。問離三不作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三事。所不應為。一者不作羅網。二者不作藍染。三者不作釀皮。如是三事。汝能離不。

西土藍染。亦多殺蟲。名惡律儀。此土不然。亦應無罪也。釀皮者。以硝製皮。然後可用。既傷慈悲。又復臭穢。故不應作。

十。問離二事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二事。所不應為。一者。摴蒲圍碁六博。二者。種種歌儛伎樂。如是二事。汝能離不。

此等皆屬無記散亂邪業。妨廢正道。故不應為。

十一。問離四人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種人不應親近。一者碁博。二者飲酒。三者欺誑。四者沽酒。如是四人。汝能離不。

十二。問離放逸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法放逸。所不應作。何等放逸。寒時。熱時。饑時。渴時。多食飽時。清旦暮時。懅時(懅。音渠。懼。怯也。又心急也。亦音據。慚懼也)。作時。初欲作時。失時。得時。怖時。喜時。賊難穀貴時。病苦少壯年衰老時。富時。貧時。為命財時。如是時中。不修善法(是名放逸)。汝能離不。

十三。問能作世事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先學世事。既學通達。如法求財。若得財物。應作四分。一分應供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轉。留餘一分。藏積俟用。如是四事。汝能作不。

十四。問離四寄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財物不應寄付四處。一者老人。二者遠處。三者惡人。四者大力。如是四處。不應寄付。汝能離不。

十五。問離四惡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惡人。常應離之。一者樂說他過。二者樂說邪見。三者口輭心惡。四者少作多說。是四惡人。汝能離不。

問。菩薩應勸化一切惡人。皆令修善。今誡遠離四種惡人。寧不違失菩提心耶。答。久修大士。力堪化人。初心菩薩。應先自護。若不遠離惡友。必至受其熏染。既遠離已。令菩提心修習增長。不患不能化度此輩也。

十六。時僧兩滿

若言能者。應令是人。滿六月日。親近承事出家智者。智者復應至心。觀其身四威儀。若知是人能如教作。過六月已。和合眾僧滿二十人。作白羯磨。

白者。秉白也。羯磨。此翻為業。亦翻所作。亦翻辦事。亦翻作法。謂白眾作法。為其成辦受戒事業也。

問。外道求出家。但制四月共住。沙彌受具戒。止須三師七證。今此善人。欲受優婆塞戒。何故必令滿六月日。觀四威儀。能如教作。方於二十僧中。作白授戒。豈出家尚易。此反難耶。又設有他緣。不滿六月。無二十僧。亦可受否。答。此一種菩薩優婆塞。乃是居士中尊。與比邱內外夾輔。共興佛法者。故授法獨加慎重。他緣既無開聽。恐難輕許。止可授通途五戒。并梵網地持等戒耳(梵網。即流通心地品。地持。即菩薩戒本經)。

十七。正白羯磨

大德僧聽。是某甲。今於僧中。乞受優婆塞戒。滿六月中。淨四威儀。至心受持。淨莊嚴地。是人丈夫。具男子身。若僧聽者。僧皆默然。不聽者說。

此正作白羯磨文也。由僧默然。即是共許彼人作優婆塞。從此便得為優婆塞。故云成辦事業也。

十八。勸持受歸

僧若聽者。智者復應作如是言。善男子。諦聽諦聽。僧已和合。聽汝持作優婆塞戒。是戒即是一切善法根本。若有成就如是戒者。當得須陀洹果。乃至阿那含果。若破是戒。命終當墮三惡道中。善男子。優婆塞戒。不可思議。何以故。受是戒已。雖受五欲。而能不障須陀洹果。至阿那含果。是故名為不可思議。汝能憐愍諸眾生故。受是戒不。若言能受。爾時智者。次應為說三歸依法。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受三歸已。名優婆塞。

問。雖受五欲。不障聖果。與惡邪見中。所謂婬不障道何異。答。佛為出家人制斷婬欲。彼乃妄云婬不障道。故名惡邪見也。今佛為在家人。但制邪婬。不制非時食。殘宿食等。然苟依戒行持。遵修念處。便得證於初二三果。故云雖受五欲。而能不障初果等也。然彼設證阿那含果。則正婬亦必永斷。豈婬不障道之邪說哉。問。優婆塞何故不證第四阿羅漢果。答。由尚居家。未斷殘宿食故。不成應供德故。問。沙彌亦無殘宿食戒。何故得證四果。答。沙彌雖未受殘宿戒。而住僧伽藍內。即可斷殘宿食。故亦得證四果。證四果已。無漏戒與律儀戒共發。即得名比邱也。問。斷邪。已受三歸。尋常五戒。亦受三歸。今既滿六月後。二十僧中作白羯磨。何須又受三歸。答。三歸是一切戒之本源。故一切戒並由三歸而得。但由期心各別。故令所發無作。亦各不同。今正依此三歸。得名菩薩優婆塞也。

十九。問定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