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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道德经》对中国传统经济赋税思想的影响

中国的传统经济赋税思想在文本的意义上是片断的、零散的、缺乏系统性的,散见于历朝历代的经史子集和官员奏章中,相对于16世纪以来欧洲同时期的系统论述、专著,如17世纪威廉·配第的《赋税论》、18世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9世纪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与赋税原理》等著作,难免相形见绌。但如果肯下工夫,从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搜集整理分析,还是能够拼凑出一个相对完整的赋税思想体系来的。笔者几年前借助于《中华思想宝库》以及一些零散的著作,将从先秦以来到清末的财政税收思想爬梳整理出一篇《中国传统赋税思想批判》(《税收与社会》2004年8期),当时认为大致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窥一斑而见全豹的作用。

然而,几年下来,笔者发现了此文的一个明显缺陷,即缺乏在中国思想史占重要地位的《道德经》或道家对税收思想的论述。道家(教)是同儒教、佛教并列的中国思想史上三个源头之一,虽然在秦汉时期的儒道之争中,道家的意识形态最终被儒家思想压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道家思想仍然有其旺盛的生命力,其对世人、对统治者思想的影响是绝不容忽视的。当然,其影响更多的是在宇宙观、人生观方面,而不是在治国理财方面。因此,这导致治学者往往忽视其学说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鲁迅说:“中国的根柢全在道教。”这说法可能偏颇、绝对,但就中国思想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和影响看,《道德经》作者老子的影响大于孔子,在西方,《道德经》是仅次于《圣经》而被印刷出版最多的经典,这可能是许多国人不曾料想到的,老子——道家的治世思想在美国等国更被很多人接受,美籍华人张绪通说:“汉唐盛世是靠道搞好的,美国是靠道搞好的。”虽然这可能是不谋而合,但其核心理念的偶合我认为不是偶然的。当今西方世界已进入了后现代时代,老子——道家的理念更符合西方人对环境、对人生观念的认识,因而有可能更加大行于世。中国现在的发展状态不平衡,先富起来的地区、人群,也会更加认同老子的“道”。从这个意义上看,老子——道家的理念正未有穷期。

老子出生于公元前6世纪的春秋时期,按《史记》记载,与孔子同期,比孔子年长。相传孔子曾向老子问“道”,对老子非常敬佩,有“其犹龙乎”的惊叹和“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喟。《道德经》乃老子思想的集大成,构成道家思想的核心,晚老子3个世纪的庄子,在思想史上与老子齐名,被并称为老庄。但庄子的思想主要集中于个人主义方面,他把老子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发展为躲避现实,寄情山林,以保持心灵的纯净和追求逍遥的境界,他亦可谓中国自由主义思想的鼻祖,其论述在治世方面与老子几乎没有相交。因此本文的取材、分析、评述均集中于《道德经》文本,这是需要说明的。

《道德经》洋洋乎五千言,后人将其分为81章,其实整体无非两大方面:前37章讲述“道”,后44章论述“德”,合二为一就是《道德经》,道是老子的宇宙观、自然观、哲学观;德则是道的体性、特征在人身上的体现,是道的人格化、伦理化,在道的统率和指导下的人生观和社会观。

《道德论》对经济税收的影响直接地体现在“德经”方面,但追根溯源又无不来自于“道经”,所以在展开本文前有必要扼要了解道的基本内涵。什么是道?老子不厌其烦地解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第一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始,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见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此三章,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第十四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大意是:道是宇宙之起源,天地之本始,万物之根蒂,造化之枢机。它无形无象,无色无臭,无所不在,无所不备,充塞宇宙,遍布十方,不增不减,永世长存。它本无形而难以命名,但却真实存在,为了使人认识它、研究它、掌握它、运用它,故勉强以“道”为其命名。混沌无极太空生出气,气有阴阳之分,二气合和生出中和之气,阴、阳、和三气生出自然万物。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道与天地万物共生而共存。人与物均有私情,因此,人应取法地之至公的自然之德,地应取法天无不覆的无为之道,天应取法道之虚无清静的真一体性。而道最明确最切近的体现就是自然,故强调道法自然,是便于百姓和王公能有形象的参照,自然的特点是无为、不争,无为却能存在、发育、生长,顺天应道,这就是无不为。如果王公贵胄能够持守这样的道理,清静自然,国自然能治,百姓自然能够教化,经济自然能够发展,如此,税收也就在其中了。

本着这样的宇宙观、哲学观,老子的人生观、社会观、治国理念就呈现出与国人熟知的儒家哲学观、人生观、社会观和治国理念截然不同的特征来。

经世为的是致用,而用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老子的理想社会是什么呢?他在《道德经》第八十章中有形象的描述:“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阵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好一幅自耕自足,自然经济的田园图画啊!使人不由得想起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莫尔笔下的乌托邦。

儒家崇尚周礼,提出“法先王”,言必称“尧舜”,提倡“天命”,听“天命”,“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老子虽没明确提出“法先王”,但他的理想社会实际还是复古,回到上古社会的类似原始状态。而且比儒家崇尚的周朝更加纯粹。虽然,他的理想是对春秋社会诸侯杀伐、混战,生灵涂炭的不满,是一种回避矛盾的方法,但与历史发展的要求比较,这种“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实在是背道而驰。它不讲分工,不讲流通,不讲贸易,不讲发展。按照这种“路线图”走下去,中国只能是永远闭关锁国,永远停留在小农经济的水平,其结果就是永远被抛在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之后。

这样的理想目标对经济和税收的影响必然是消极的。一是由于不清楚社会分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国家的职能必然是只能停留在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方面,对税收的需要也将压缩到最低。二是由于不重视发展经济,税收也就将“巧妇难为无米炊”,没有增加的可能。老子讲究道的辩证,但对税收的合理性以及对于社会福利的作用,例如扶老恤贫,架桥、修路、水利等公共工程他却从没有思考过。

老子的治国理念,可用两个字概括:“无为”。他主张君王“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治大国若烹小鲜。”(第六十章)他进一步阐述道:“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第五十八章)郡王若是政令烦苛,事事明察,百姓就会感到紧张、对立、无所适从。宇宙造化之规律其实就是对立统一而已,执政者无视民生好静的规律,过于“有为”,乍看似乎繁荣兴盛,实际已埋下了祸根,盛极而衰就是必然的了。

但是“无为”又不能理解为毫不作为,老子的无为在普遍意义上是道法自然的宇宙观的要求,在特殊意义上是针对君王的普遍行为而有意识的矫枉。无为并不是完全顺其自然,任其自然,而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也就是无为最后要达到皆有所为的目的。无为的基本要求一是不违背事物自然本性而恣意妄为,二是不违背民众意愿、利益而膨胀私欲,三是不违背和谐宁静生活而滋彰礼法。(牟钟鉴、胡孕深、王葆玹,2007)用现代话语解释就是政府职能要压缩到“夜警”、“仲裁者”的范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不居。”(第二章)应让民众像自然界的草木一样顺应天时、地利而自由选择、自然生长。如此,无为就能达到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君王若能持守此道,清静自然,国自平安,民自教化,社会自然和谐。

在无为思想指导下,他要求君王带头节俭,“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第二十九章)“是以圣人被褐怀玉。”(第七十章)“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第五十三章)朝廷的宫殿修得高大宏伟华丽,国民的财力、劳力皆耗于此。百姓的田园荒芜,以致民无积蓄,国无库藏。然而君王却华服美食,钱财美物享用不尽。君王不自省悟,反而沾沾自喜,自以为成功。其实,他们是天下最大的强盗。他坚决反对逞强、侵略,“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三十章)

“财赋者邦国大本,而生人之喉命,天下治乱重轻系焉。”(唐·杨炎)无为而无不为的治国思想体现在财税上就是收缩国家管理职能,节省宫廷和官员开支,以减轻税赋,让百姓安心生产、生活。

他认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第七十五章)同样的意思,他在第四十六章中说得更直接、更愤慨:“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税是百姓的血汗钱,君王欲壑难填,百姓怎能不饥,又怎能不反抗呢?!现象是百姓不驯服,难以治理,根子却在于君王的“可欲”、“不知足”、“欲得”。是以,知足无为,才能使君王得以长治久安。

君王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百姓呢?老子对统治者进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第四十九章)“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八十一章)为他人作的贡献越大,自己就会感到越富有。也就是通过为百姓做事,达到心灵、精神的提升和富有。这是一种“给予的美德”,非有大境界、大慈悲、大爱心之人不能做到。然而,老子就是以这样的标准去要求并力求说服统治者。

由此,老子进一步提出了他对社会财富分配的看法,应该说在偏重于出世的老子思想中,这是他涉世很深且极富人本精神的见解。在第七十七章中,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天道运行,不偏不倚,至为公平。就像张弓射箭一样,过高了就压低一点,过低了就抬高一点,多余的减去,不足的补足,直到平衡为止。天之道,是减损有余的而补充不足的,使贫富两极逐渐达到中和平衡。人之道,则相反,是减损不足而奉给有余的,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谁能改变这种状况,减损有余以弥补不足的呢?只有奉行大道替天行道的人才会这样做。

从“无为”到“以百姓心为心”,再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的治国思想从引而不发、修身养性再到跳将出来呼吁有道者以顺天道改变社会分配不公的状况,虽说从哲学思想上是与其宇宙观息息相通的,但在实践层面看来,他也意识到无为和道德说教是无从解决深刻的社会矛盾的,因此,不得不以“道”的名义,强调重新分配的合理性与合道性。

老子的治国思想相对于他“玄之又玄”的天道宇宙观、世界观是平易好懂的,但是一般研究者往往注重了诠释前者而忽视了后者。这大概是因为在汉以后,道家思想逐渐失去了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它更多地成为失意者“穷则独善其身”,安抚心灵、寄情山水的精神食粮。因此它的宇宙观、哲学观掩盖了它的社会观和治国理念。

综观老子的治国理念,是有许多积极意义的。首先他同儒家人本理念有着很多相通之处。两家都反对君主专制,反对暴政,重视民心的向背,“民为贵”、“保民而王”(儒),“以百姓心为心”、“和光同尘”(道);也都反对纷争对抗,主张“和为贵”(儒),“安其居”(道),“善战者跟上刑”(儒),“夫兵者不祥之器”(道);还都反对沉湎于物欲与私利之中,“君子忧道不忧贫”(儒),“圣人被褐怀玉”、“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道)。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精华。从古到今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其二,老子主张的“无为”,从积极方面认识,其实是“无为而无不为”,是“实有似无”的“无为”,是以限制君王的滥施权力好大喜功而让百姓摆脱桎梏的“有为”。是认识到百姓自身力量的朴素的“群众英雄观”。如果细细体会的话,市场经济的精髓不正是这样的吗,小政府、有限政府、夜警政府与大市场,政府以搭建公平的环境来让无数的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充分涌流,从而达到国强民富的和谐社会。其三,老子强调治国之道必须合乎自然之道,也就是自然的法则。一部《道德经》有五处推崇自然,其中典型的论述是“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自然的观念是道家处理人际关系、人与万物关系的最重要的带有普遍性的原则。“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魏晋·王弼)以此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我认为这就是唯物主义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的发展观。可惜,国人片面理解了“天人合一”,只把它用到养生方面,而在发展方面,则以为人是万物之灵,可以为所欲为,改造一切。结果怎样呢?面对当今社会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我们深感老子“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难能可贵。

老子治国思想的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他的理想社会不是建筑在生产力提高,分工扩大,工农商学全面发展从而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基础上,而是着意要倒退回古代社会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状态,以此回避、消矛盾。但这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同样也不符合经济规律,影响所及,就是不求进取,安贫乐道,生产力长期处于低下水平。和西方国家相比,中国之所以从曾经的高峰走向低谷,老子思想的消极影响不无关系。如此,税收也就无以扩大,进而国弱民贫。其次,老子的治世思想主要还是以道德说教为主,因为厌恶统治者借法律之名搜刮苛待百姓,因此对正常的社会法则,也予以批判,最著名的话语当为第七十四章之“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其大意是:违法乱纪者,必将自行入于死地。执政者以刑律处杀,往往出之于私情,处分未必公道。所以,狱中必有冤囚。这就好比不会木匠手艺,却去代替巧匠斫木一样,必有失误。因为不信统治者的私德,就干脆否定必要的法律,岂不是如同倒洗澡水连同孩子一起倒掉。无怪乎,历代统治者多对其理论不屑一顾,始终以“外圣内王”作为治道的核心。其实,道德、法律两手并用,好比车辆的两轮,原是治道互为补充、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条件。老子对人性的认识远不如他对宇宙的认识那样清晰。这是任何圣人都难免的局限。

参考文献

任法融:《道德经释义》,三秦出版社

牟钟鉴、胡孕琛、王葆玹:《道家与儒家、道教之异同》,天虎博客

汤恩佳:《儒道文化与社会和谐》,在西安首届国际老子思想研讨会上的讲话

迈克尔·哈特:《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