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描写大军凯旋的历史画卷,使人联想到唐代前期国容威赫,实力强大。试想一支千军万马的军队,如果没有统一的指挥,严明的纪律,怎能够旗帜鲜明、队伍整齐地前进,连楼头弹筝少妇都丝毫不受惊动?诗里还映现了唐代都城长安的一片和平景象,不言而喻,这支强大的军队,维护了人民和平美好的生活。从楼头少妇的眼中也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尚武风气。唐代前期,接受了西晋以来以及南北朝长期分裂的痛苦教训,整军经武,保持了国家的统一与强盛。“聘得良人,为国愿长征。”(敦煌曲子词)在这盛极一时的封建帝国里,成为当时的社会风尚。在这两首诗中,一种为国立功的光荣感,很自然地从一个征人家属的神态中流露出来,反映出盛唐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
(王季思)
闺怨
闺怨
王昌龄
闺中少妇不曾①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王昌龄善于用七绝细腻而含蓄地描写宫闺女子的心理状态及其微妙变化。这首《闺怨》和《长信秋词》等宫怨诗,都是素负盛誉之作。
题称“闺怨”,一开头却说“闺中少妇不曾愁”,似乎故意违反题面。其实,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表现这位闺中少妇从“从曾愁”到“悔”的心理变化过程。丈夫从军远征,离别经年,照说应该有愁。之所以“不曾愁”,除了这位女主人公正当青春年少,还没有经历多少生活波折,和家境比较优裕(从下句“凝妆上翠楼”可以看出)之外,根本原因还在于那个时代的风气。唐代前期国力强盛,从军远征,立功边塞,成为当时人们“觅封侯”的一条重要途径。“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岑参《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成为当时许多人的生活理想。在这种时代风尚影响下,“觅封侯”者和他的“闺中少妇”对这条生活道路是充满了浪漫主义幻想的。从末句“悔教”二字看,这位少妇当初甚至还可能对她的夫婿“觅封侯”的行动起过一点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个对生活、对前途充满乐观展望的少妇,在一段时间“不曾愁”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一句点出“不曾愁”,第二句紧接着用春日登楼赏景的行动具体展示她的“不曾愁”。一个春天的早晨,她经过一番精心的打扮、着意的妆饰,登上了自家的高楼(翠楼即青楼,古代显贵之家楼房多饰青色,这里因平仄要求用“翠”,且与女主人公的身份、与时令季节相应)。春日而凝妆登楼,当然不是为了排遣愁闷(遣愁何必凝妆),而是为了观赏春色以自娱。这一句写少妇青春的欢乐,正是为下段青春的虚度、青春的怨旷蓄势。
第三句是全诗转关。陌头柳色是最常见的春色,登楼览眺自然会看到它,“忽见”二字乍读似乎有些突兀。关键就在于这“陌头杨柳色”所引起的联想与感触,与少妇登楼前的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忽见”,是不经意地流目瞩望而适有所遇,而所遇者——普普通通的陌头杨柳竟勾起她许多从未明确意识到过的感触与联想。“杨柳色”虽然在很多场合下可以作为“春色”的代称,但也可以联想起蒲柳先衰,青春易逝;联想起千里悬隔的夫婿和当年折柳赠别,这一切,都促使她从内心深处冒出以前从未明确意识到过而此刻却变得非常强烈的念头——悔教夫婿觅封侯。这也就是题目所说的“闺怨”。
本来要凝妆登楼,观赏春色,结果反而惹起一腔幽怨,这变化发生得如此迅速而突然,仿佛难以理解。诗的好处正在这里:它生动地显示了少妇心理的迅速变化,却不说出变化的具体原因与具体过程,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让读者去仔细寻味。
短篇小说往往截取生活中的一个横断面,加以集中表现,使读者从这个横断面中窥见全豹。绝句在这一点上有些类似短篇小说。这首诗正是抓住闺中少妇心理发生微妙变化的刹那,作了集中的描写,使读者从突变联想到渐进,从一刹那窥见全过程。这就很耐人寻味。
(刘学锴)
〔注〕①刘永济《唐人绝句精华》注:“不曾”一本作“不知”。作“不曾”与凝妆上楼,忽见春光,顿觉孤寂,因而引起懊悔之意,相贯而有力。
听流人水调子
听流人水调子
王昌龄
孤舟微月对枫林,分付鸣筝与客心。
岭色千重万重雨,断弦收与泪痕深。
这首诗大约作于王昌龄晚年赴龙标(今湖南黔阳)贬所途中,写听筝乐而引起的感慨。
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我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亿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分付”即发付,安排意。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即水调歌,属乐府商调曲)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怎能不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呢?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只说闻筝下泪,意便浅。说泪如雨,语亦平常。看他句法字法运用之妙,便使人涵咏不尽。”(黄生评)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
(周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