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她还发现郑泽穿着很整洁,衣服上一点压出来的褶皱都没有,还散发着一股洗衣粉的清香。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每天都换洗衣服的男人。而且他好像还有点小洁癖,每次都把吧台和玻璃杯擦得很亮,一点灰尘都看不到。
吴红芸在乡下遇到的邋遢男人较多,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整洁的,这多少让她觉得新奇。
而郑泽的脸孔虽然是典型的东方人,可他眼睛却比一般中国人的眼睛颜色浅,更是为他增添了几分混血气质。
吴红芸觉得,没哪个女生看到这样的男人会不心动的。
当然了,叶媛媛那个奇葩除外。
她一直背地里吐槽说郑泽太爱干净了,像基佬,而吴红芸根本不懂神马叫基佬,于是她默默地将基佬的含义理解成了“帅哥”和“好男人”。
……然而这真是弥天大雾
李红芸打发了一个女客人,转头再次看向郑泽。
郑泽正托着下巴看着电脑,修长的手指百无聊赖地把玩着鼠标。
每次看到郑泽帅气的侧脸,吴红芸都会觉得脸红心跳。她暗中怀疑,自己说不定是喜欢上人家了。
可吴红芸却自知自己配不上人家。
叶媛媛一直跟她说,郑泽绝壁暗恋小店长,两人估计没多久就会正式在一起了。
吴红芸叹口气,无论是出身、长相、才华还是性格,她哪一点都比不上薇子,所以每次看到薇子,她都会觉得很自卑。
她倒不觉得嫉妒薇子,因为她知道薇子和自己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今年才刚到二十岁,为了方便找工作,她才把年龄虚报了两岁。她初中就辍学出来打工了,赚的钱要交给家里,还要养活两个弟弟读书。当年为了生这两个弟弟,家里交了不少罚金,现在还欠了一屁股债。
所以比起嫉妒别人,她更觉得自己可怜,大概这辈子都要过这种打工赚钱的清苦日子了。
吴红芸虽说出来工作了好几年了,可在恋爱方面她还是一张白纸,毫无经验。
正因为她的经历,她才特别爱看总裁爱上灰姑娘的经典傻白甜言情小说,也喜欢看专门给小姑娘拍的偶像剧。
在那些小说和电视剧里,男主角并不会在乎女主的相貌身世,而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纯粹,只有心灵的交融,不含一丝杂质……
她倒不是分不清小说和现实的区别。
只是那些小说对落魄女主的描述特别符合她的生活,戳中了她的心窝子。
然而,这世上可能并没有和那些小说里一样的男人……
吴红芸正胡思乱想着,她突然看到郑泽站了起来,并且看向了这边。
突然和郑泽四目相接,李红芸有些紧张。
她听郑泽道:“时间不早了,该关店了。你先回去吧。”
吴红芸刚想点头,突然想起店里还有点活没干完,就道:“我得整理一下仓库。”
郑泽却笑了笑:“不用了,太晚了。你走吧,我来做。”
他说完,也没再和李红芸多说什么,便起身去了仓库。
吴红芸有点小感动,对方果然是个体贴的好人QAQ
天色晚了,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出租房确实有点危险。
郑泽的态度虽然冷淡了一点,其实他对旁人还是挺不错的。
她忽然想到,最近她自己一个人当班的时候,郑泽总会专程过来帮忙看店;而叶媛媛当班的时候,郑泽却总是不在。
吴红芸突然产生了一丝奇怪的念头。
——说不定郑泽对她也有点好感。
这个念头很大胆,让李红芸自己都吓了一跳。
不过她还是头脑一热,走过去对郑泽道:“我跟你一起整理吧,两个人还要快些。”
郑泽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
吴红芸心跳得飞快,幸好对方没有拒绝,只是平静地“嗯”了一声。
萧书薇在工作室里忙活了一晚上,总算把之前设计的两款手包做了出来。她有点小兴奋,就把手包拍了照片,发给她老妈求点评。
云静华看完便回复道:“好看!我闺女的手艺就是不一般!那个棕色的留着给我使吧,哈哈~”
自从当了网店客服后,云静华越来越爱用颜文字卖萌了。
“好啊,没问题。”萧书薇回复道,“对了,我今晚要回学校一趟,这周末社团有活动,我得去社团办公室准备一下。”
“时间也不早了,你回去路上小心一点。要不我去接你吧?”云静华立刻回复道。
“不用啦,这附近晚上很热闹的,没危险。”
“不要走小胡同。”云静华还是没忍住,又多嘱咐了一句。
“嗯,知道了~”
萧书薇在工作室里收拾了一下东西,将碎皮碎布整理一下,该丢的都丢掉。
二十分钟后,她顺手拿上刚做的两个手包,锁上了工作室的门,就转身离开了。
回学校的路上,她将之前做的两个手包照片发到微博上。
刚发出来没几分钟,就有几十个人点了赞。
萧书薇心满意足地关掉手机屏幕。
这时,她忽然发觉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地走了从前常走的那条路。
这条路就是云静华说的“小胡同“,街道两旁是即将拆迁的废楼,整条路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萧书薇有点无奈,都怪她刚刚走路玩手机,竟然无意识中选了最熟悉的路线。
她想起母亲的嘱咐,转身打算回大路上去。
这时,她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
她微微蹙眉,加快了脚步,却听见有人叫自己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