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大学生风花雪月之灵魂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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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直面人生(4)

她的境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看得出她曾经也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却落到今天的这种地步。是不是恨她那个变心的丈夫,还是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守住爱情。或者那个走进她们当中的那年轻的女人。

我很想为她写点什么,在她走的时候,我要下了她的传呼号。我想为她写点什么。在晚上传她的时候,整整传了她一个晚上,她都没有给我回电话。

第二天,她借买菜的空,来到我的办公室。说:“很抱歉,孩子昨晚上病了,离不开,家里又没有电话。”

“我只想跟跟你随便聊聊,想写一写你。”我说。她那双眼睛充满湿润,“要写我,可以足够你写一本厚厚的书。”她接着又说,“但又有什么用呢,能唤回他那颗心么?”

“想写写你,看能帮你点什么。”她笑了。前两天我孩子在八一公园喝药差点死了,一个记者听了我的诉说,都没敢上报,孩子他爸可生性了,知道这事,敢拿刀子和你拼了。

我感到一种恐怖。世上的亲情该是最可贵的,却偏偏却有人放弃这份道德,去喜新厌旧。还居然能付出血的代价?啊,值吗?

说着话的时候,她的传呼机响起来了,是她的妹妹。今天是她的母亲的生日,她居然忘了。“你看我这脑子,一直不好使,今天我母亲的生日,我还没为她买礼物呢。”她不能和我说下去了,匆忙地离去。本想为她写点什么,可现在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代人的悲剧,我只知道我不能对她抱以同情,她属于那种坚韧而又极富有爱心的母性。只能对她,对天下如她一般的女人们送一句:珍重自己珍重今生!这是最好的生存方式。

倾生仰望

吴海华/北京某报社

我生在那个最能激发人类灵感,靠老天爷脸色吃饭的乡下。但童年是快乐的,春天的风沙大,一宿就能把门前的杨树上的枝杈子几乎全刮下来,很肥硕地躺在地上。第二天早上我惊喜地捡起来,抱回屋去,娘会有两三顿饭不愁柴烧。那时第一爱帮妈妈做点什么,第二爱书:爱读,爱写。记得小学五年级,语文老师当堂念了我的一篇文学后,我高兴的大半夜没睡着觉。

94年考入一家中等院校,通知书上却写的别人名字,我没有见那通知书。整个假期我都坐在村口伸长了脖子想象它应该是如豆的枯红,因为,我无法忘记在那之前,斑驳陆离的灯光下,有一个女孩,挥汗如雨。

第二天,同样的时节,市里一家很有名气的技术学校招收了我,破格录取的。上路前,娘杀了家里唯一值钱的花麻色鸭子,她泪眼蒙胧,我知道,家里的庄稼遭了罕见的霜灾,可怜的爹妈已无力支付我昂贵的学费了。我那么热烈地渴望读书,写文章,怎会就此放弃读书呢?

我拎着一个灵魂的口袋上路了,口袋里只有两种货货,一种是眼泪,一种是汗珠。

在学校里,我写稿所得稿费与庞大的开销相比显得那么可怜,只能杯水车薪。兜里的钱越来越少,我无限地焦虑不安,但又不敢回家,我怕看见娘那满是忧伤满是窘迫的目光。

太阳还很高,我无目的地徘徊在大街上,提着笔。在寻找一份诗一份凄凉的感觉,寻找一份诗一般苦兮兮的感觉。在一栋印着红十字的浅白色的楼前,我停住了,不管情愿与否,现在我只有必须走去,做什么,卖血。

在二楼验血室里,多静静地挽起臂,伸给那个胖胖的护士姨,眼睁睁地看着她把一根银白色的长针深深地刺进我的臂胳,一种如悲如泣圣尘漂渺的依恋生命的感觉在心底蔓延,升腾……

胖胖的护士姨取完血样离去了,叫我等着结果。

我头靠椅背,无力地闭上眼睛,想象不久的那一刻,那根游蛇般的长针一次攀附于我的右臂,贪婴地、吮吸我的血液,一滴、两滴……

门开了,胖胖的护士拿着化验单走进来了。

“一切正常,姑娘。”我点点头。

“因你的血型是AB型,不能贮存,得现有现取。”

这可不是我希望听到的,我的脸慢慢地变白了。

“你叫什么名字,住址在哪,告诉我,到有需要AB型血的患者打电话给你。”她仿佛很同情我。我顿觉一种感动扑面而来,快速地告诉她,“吴诗,市技校计算机班。”胖胖的护士姨在本子上记着,“吴诗”好文雅的名字,是真名字吗?她不写了,看着我。

“我……”我哑然了,告诉她我的名名字让全校师生知道我在医院卖血?胖胖的护士姨仿佛看我的心事,“噢,别怕的,就说我找你别的事。”

永远也忘不了那次去医院,路上人很挤,我不得不绷紧神经调好车把在人与人的之间的艰难地挤着。早上只吃一个馒头,为了节省开支,已有很长时间控制自己的饭量了。你知道什么是挨饿的滋味吗?难以忍耐的空虚,无力,想哭无泪,想笑无力。

到了,我慢慢地把车子支在楼底了,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感觉很累。蓦地,一缕缕扑鼻的油香迎而袭来,抬眼望去,一个系着蓝格围裙的姑娘正猫腰翻馅饼,我使劲地抽抽鼻子,一颗大大的泪珠淌了下来,我不能在这里久站,担心自己经不住诱惑。

取血的在二楼,我斜倚着栏杆,缓缓地拾级而上。“吴海华,你来晚了。”说话的正是那个胖胖护士姨,“这需要输血的患者急病号,他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血液,等你半晌还不到,我们只好又找一了位,看,站在楼梯口的那位就是。”我不敢看那个卖血的人,担心他和我一样的贫穷而苍白。

我不知道自己是怀着一份什么样的心情回到学校。好久没有动笔写点什么了,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我运笔如飞。写作真是生命里最好的东西,它能把你的灵魂带到很高的一个境界,并且帮你忘记饥饿,我不得不承认,对这种东西,我会倾生仰望。

《红山晚报》的白雪冰编辑看了我写的文章,前后三次到我所就读的学校,找到我,于是,《她用热血浇灌文学之梦》的人物通讯便在96年元3月日《红山晚报》登出了。在以后的一个日子里,一个同学告诉我:“吴海华,你爸爸来校找你了。”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回家了,家里的爹娘一定惦记我,他们很想我,是不?我兴奋的泪花晶莹,三步并做两步冲出教学楼。那个老头穿着很破,很老。很像我的爸爸,但他却决对不是。老人给了我一个纸包,说:“孩子,要保重身体呀,天冷,多穿点。”老人没有告诉我他姓什么,转身走了。纸包里裹着60元钱。

让我更加感动的是现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林西镇委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王洪刚,这位来自大连金州区的好人,他在给我的来信中说:“我的少年也很苦,我知道在逆境中拼搏的艰难,挺过去你将会前途无量,受不过则一事无成,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每一月从我的工资里取出100元钱,做你的生活费,直到你毕业。”他还在信上说,“我也在写,到目前为已经发表了一百多万字的小说,散文及纪实文学。”接下来,他又不远数百里,冒着刺骨的严寒风尘仆仆的地从林西县赶到市里来看我。把他那份熟的烫手的爱心、那份扶植文学后人的热心,无私地献给赤峰姑娘——吴海华。就在那一天,我读到男子汉代表作《燃烧的不是火》,也就在那一天,我明白了人生只要有这一杯苦酒蜇底,以后有再苦的酒,也能能喝,再难的路,咱都能走。

正像白雪冰编辑说的那样,汗水换来的总是欣慰的。两年来,校党委授于我:突出贡献奖,这是建校以来给学生第一次最高的荣誉。作品《弹奏出时代的旋律》在全国第二届作文大赛中取得了优秀奖,《香江》获97年香港回归三株赋新杯有将征文三等奖。短诗《思念》获建行杯有长征文二等奖,又被评为市《红山晚报》《赤峰青年报》评为优秀特约记者……

为了生命深处那至高至纯的信仰。毕业我来到文化繁荣的家沈城,在辽宁省丽景的业管理公司找了份差事做,手里仍然仅仅提着个袋子,里边只装两种东西:一种是倔强,一种是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