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大学生风花雪月之灵魂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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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一约十年的爱(2)

就这样,我把一颗失落的心伴着包裹寄出去了。心海已渐渐平静。带着落榜的心伤置身于这座以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城,开始了我新的追求,新的探索。我立志要挥洒一地热血拼出自己的事业。

——夜幕低张,海浪喧嚣嚣,深蓝的海面上,一只孤鸥在飞翔,飞飞飞,飞向何方?

单恋岁月

米儿/北京师范大学

在高中时,我曾经疯狂地暗恋一个男孩,日记本上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好友听,她惊讶地说你怎么会暗恋这个男生,怎么她一点都不知道?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我是个风风火火的女孩,一边当着班里和年级组的团支书,一边不断地犯错误、写检查、作检讨——幸好只在办公室里,加上经常在校报上发表几篇文章,我在全校都很出名。从小到大一直“出人头地”的生活养成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而我却选择了暗恋的方式,这也许跟那个男孩有关吧。

那个男孩在另一个班,个子不太高,人长得很俊秀。当然这些都没什么稀奇的,与众不同的是他的风度。他永远是整洁利落,温文尔雅的,连在篮球场上也不例外。

宿舍里有一个女孩和他是初中时的同学,我从她偶尔的话语中得知了一些关于他的信息。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母亲没有再结婚,独自一人把他抚养大。他的相貌遗传自母亲。我见过他的母亲,她虽然已步入中年,但仍很漂亮,静静地坐在柜台后面,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

也许是受母亲的影响太多,他不爱说话,也不大合群,显得有些孤傲。我经常可以看到操场上从容地走着他孤单的背影。

我熟悉他的背影,我可以从几十个同他留着同样发型穿着同样夹克衫的背影中,一眼看出哪个是他。他的背影是那么与众不同,他的衣服是那么整齐干净。他走路的姿势总是昂首挺胸,从容不迫的,尤其在他穿西装的时候,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只有他才能穿出西装真正的风度来。

那段时间我正在课堂上忙里偷闲,攻读古龙的《绝代双骄》。我便自然地拿花无缺同他作比:太像了。在他身上,你绝对找不到一个有失风度的举止,也找不到一丝故作文雅的矫揉造作。那是一种气质,伪装不来的。

那时候我经常去取信,只因为去办公室要路过他所在的班。他的位子在第三排,从门口一瞥就能看到。他总是在那儿端坐着看书,一脸宁静,我很喜欢他的这种表情。

我开始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我们两个班在同一时间上体育课。尽管隔得很远,但我能认出他的背影。我这个“球盲”开始对篮球有了兴趣,因为球场上经常可以见到他的身影,而且还可以看到他的笑。

他从不会像我一样咧开嘴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他的笑容很温柔,微微的,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意味。他笑的时候,目光都是暖暖的。我最喜欢他的笑,我把这笑容写进了我的小说。

高三的时候疯狂地看言情小说,看腻了就提笔自己写。我把他和自己写进了小说里。他的姓不多见,他姓“宁”,我便给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取名为“宁子”,女主人公就叫我最喜欢的绰号并用作笔名的“米儿”。我写米儿热情活泼,宁子风度翩翩,米儿暗恋宁子,一次说梦话泄了密,让宁子知道了,中间又有很多波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小说被四处传看,也传到过他们班,但没人当真——我还写过很多别的爱情故事,比这个凄美得多,而且我从不说梦话。生活中终归没有小说中那么多的巧合。

但巧合总是有的,我曾在打水的路上与他擦肩而过。那是下了晚自习后,我提了暖瓶到开水房去打水,远远地看见宁迎面走了过来,长长的小路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想鼓起勇气向他微笑,但还是没有,我只是放慢了脚步,低着头走不过去,那时,我文静得不像自己了。回到宿舍里,我写了两页日记。从那以后,我经常在那个时候去打水。

高三下学期是段疯狂的日子,校园的甬路上经常会有一对一对的身影,我只担心听到他有女朋友的传闻,别人什么样子我都无所谓。令我担心的消息一直没有传来,然后就到了高考的日子。

我对考试情有独钟,每次都特别投入。在考试期间,我满脑子都是考试,暂时把这份似乎只在琼瑶小说里才有的恋情放在了一边。

高考后的整个假期,我都在计划着打个电话给他。在感情方面,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不敢在有可能见面的日子里向他表白。而等到我们不可能见几次面,或者说,我们几乎不会再见面了我又犹豫着是否还有给他打电话的必要。这个电话最终没有打出去。

我又写了一封信,将信纸折成精巧的“相思叶”,打算在返校取通知书的那天给他。那天我见到他了,他还是一个人站在那儿。“相思叶”都被我捏湿了,最后我还是改了主意,将信耐心地撕碎后,扔进了身旁的垃圾筒里,既然一开始就没有涉入他的生活,又何必在最后扰乱他的平静呢?

我后来花了很长时间去淡忘他,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我现在想,如果当初我给他挂了电话,会有另一个美好的开始,但也许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不管怎么说,那段单恋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一切都那么美好,我的心始终被一种幸福充满着。

或许正是因为我没有闯进他的生活,所以才能在圈外看得如此悠然和从容。美,有时的确和距离有关。

现在,一切都成为往事了。回想起来,并不觉得那时的自己很傻,只觉得那时的自己有一点点可爱。

一个人哭泣

倪晓一/中央民族大学

刚刚升入大学那会儿,我是一个头脑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家伙,除了一箧的漫画和小说之外,什么都没带,心里也空空的,刚刚好容得下千奇百怪的梦想和期待,有关学业,有关前途,有关爱情。我常常在夏天细细的风里打开心门,把堆砌许久的各种心情拿出来晾晒,或者把它们编在密密的精致的罗网,很狡猾地在空气中网来网去,不知道能网住什么,也不知道那网是否结实得可以留住所捕获的东西,只是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网着。

他就是那样不经意的闯进了我的罗网。在周末的舞会上他在那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捡”到了好奇的注视着一切的我,在三次邀舞都被我羞怯的拒绝之后,他依然不屈不挠地伸出了手。

“没关系,我也不怎么会跳;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跳一支曲子呢?”

或许是他眉底的几许落寞打动了我,我终于无言地站起身,把右手交给他。那时候的我连最简单的舞步也不会,可是在他的臂弯里我表现得十分自然,用小碎步随着他移来挪去,脸上是最平静不过的表情。他幽深的眼珠注视着我,我很严肃的回视他,自始至终沉默着。一曲既终,他说没想到我跳得这么好。我看他说得毫不作做,一本正经,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了——刚跳了几步我就发现,他和我一样,是个舞盲。

他也笑了。在那次的纵情欢笑中我们的心靠得极近极近,在他脸上我发现了与自己别无二致的脆弱。

那之后我们就经常见面了。反正我还没开课,反正他刚刚毕业找到了一个闲适而体面的工作,两个人都很有时间。我们见面时他讲大学毕业找工作的种种艰辛和读书的时候千奇百态的趣闻秩事,我谈纯纯的漫画故事和自己的梦想。他总是专心的听,而我却习惯在他说话的时候东张西望,告诉他天上有一朵什么样的云彩在散步,树叶上有一只什么样的甲虫。我说这些的时候,他便停下来,很宽厚的等我说完了才接下去。那时候的日子过得简单、平凡、淳朴并且甜蜜。

后来我生病了,发着不太严重的烧,心里却烦恼不已。没有多想,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八位数字后响起了他冷静而沉厚的声音,我握着话筒忽然泪如雨下,我说,我病了。

那天下午当我坐在床上看着他耐心地削好一只苹果时,泪水仍止不住地滑落。他没有安慰我,只是把苹果切成薄片放在小碟里递给我,并用竹签叉起一片送到我的唇边。他一共说了两句话,他说有那么一种说法是老人们告诉他的,说是人每生一次病就会变得更聪明一点儿。还说,能流泪也好,因为泪水可以洗净人的眼睛。

我不曾听说过这样的说法,我习惯于把眼泪含着眼睛里,因为我觉得,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的哭泣,终归不过是一种卑劣懦夫的勾当,我为流泪而羞耻,更为自己的软弱而不安,也为他那双深深注视着我的眼睛而惶恐,可是苹果甜脆的滋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以那时候起,苹果成了我最爱吃的水果。

我的病渐渐痊愈了,夏天也终于接近了尾声,镜子中的我依然黑而消瘦,本来就很大的眼睛更显得大而深邃。那时候我们都开始忙了起来,他为考研,我为学业,两个人便很少出去游玩,改成了去北图的两人行。我们常常慢慢的穿过林荫道,穿过操场,穿过那条并不特别繁华的街道,走进北图鸽灰的暗影中。偶尔去嘉言堂看看老电影,也偶尔去学校附近的小酒吧喝杯咖啡,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从不间断的从容而悠闲的漫步。只是,他那双深不可测的眸子常常令我有点烦恼,我解读不了他的心。

在深秋,在一个飘着细雨的午后,在学校里那条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铺满了落叶的林荫道上,他轻轻的拥住了我的肩头,让我因为萧瑟的秋风而颤栗的身体从他的怀中得到了温暖。我悄悄的抬起头,看见他平静的注视着前方,我悸动的心慢慢平和下来了。依偎在他身旁,听着细雨轻轻的敲打伞面上诗一样的轻响,一种深深的感动深深的渗入我的心中。我常常想,当爱情来到人心中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吧。

我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秘密和苦恼。我执拗的想信黄易作品中的说法:双鱼座是黄道中的最后一个星座,牧羊座是第一个,这两个星座的人如果可以相恋,必然是一个完美无瑕的圆。而事实上我是双鱼他是牧羊座。我相信我们从相遇到相识,都深藏着难以解释的缘。我自以为彻悟了他的目光和他的心情。我不再唱唱跳跳,不再大声的喧闹欢笑。我躺在床上把总也长不长的发梢扭来扭去,无意识的叹了一口气,又一口气。当第一场冬雪悄悄来临的时候,我穿着一袭黑衣变成了一个沉静而美丽的女孩。

圣诞节前夜我拎着一只玲珑而别致的糖果瓶来到他门前不远的地方,踌躇着没有去敲门。我摇动着瓶子里粉紫浅绿和晶莹剔透的白色软糖,整理着那捆扎得精美可爱的粉色缎带。缎带的另一头垂在瓶子里面,系着一只小小的信封,那小小的信封一直摇来摇去,犹如我此刻的心情。就在我犹豫的时候,门开了。

我讶异的抬起视线,只见他拥着一个女孩走了出来。一刹那间,我的血液凝固了。击溃我的不是那女孩娴雅柔密的齐眉穗儿,也不是她娟好的容颜,而是他注视着她的眼光中,那一份来不及收拾的柔情,那是不必费心疑猜的明白如话的柔情,如他所给予我的完全不同的柔情。我的心像被洞穿了,黑色的风呼啸而过,那一刻,我连指尖都是冰冷的。我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那不是柔软的糖果也不是我花了两个小时捆扎起来的粉色缎带,也不是那信封里封着的,颗颗如泪的红心。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我仓惶的离去,身后的呼喊似乎远隔了千年万年。第一次,我让泪水肆无忌惮的滑落,放任自己的心浸在飘洒纷扬的雪花中。在这一刻,那个炎热的夏日午后他说过的话分外清晰的回荡在我的心中,他说,生病可以让人变得聪明,流泪让眼睛更明净。说这话的时候,他是不是早已料到有一天我会为了他而哭泣呢?

我生了一场病。病好之后,我真的变得聪明了。因为我明白,当你为了别人而哭泣的时候,所流的眼泪不是无谓的、愚蠢的、软弱的,而是最最美丽,如珍珠一样晶莹而宝贵的。我也开始明白,误会终究只是误会,再美丽也不能轻易沉醉,当心动的时候到来时,要懂得慎重再慎重,珍惜更珍惜。

我相信下一季的秋雨冬雪到来的时候,我再不会一个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