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导言中我们已经指出,明星崇拜是大陆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现象,西方和港台大众文化移入后衍生的新现象。在此之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的文化可以说是政治文化的代名词,高度统一的政治文化体系使政治领袖和英雄式的人物成为青少年崇拜的主要对象。随着**********的结束和政治文化一体化的终结,文化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在多元的文化体系之中,因社会开放而移入的西方和港台的大众文化受到青年人的认同和接受,而受传统文化影响较人的成人社会最初对它则大加排斥。但由于经济经展的需要以及大众文化自身的商业性质,在与主流文化和精化的摩擦和冲撞中,大众文化最终还是不以一些人的意志为专移找到了自己在多元文化体系中的一席之地。因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引发的文化变迁的结果反过来又加速了经济结构的变迁。大众文化的移入和兴起芝动了娱乐业和与传媒有关的行业的发展,并使社会超前拥有了大众社会崇尚世俗的消费主义的特征,而明星崇拜也因此应运而生。在崇尚世俗的传媒社会中,传统的英雄人物失去了色彩,取面代之的是受到大众媒介关注的媒介英雄——明星。明星人物取代英雄人物的舆论导向为青少年崇拜明星提供了社会条件,而由于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明星成为社会成功人士的形象是青少年崇拜明星的思想条件,最后,明星的个人特质及大众传媒对明星人物宣传的偏好加重了青少年崇拜明星的砝码。于是,明星作为青少年崇拜的主要对象成了当代社会的一大特征。
需要指出的是,在明星崇拜中大众传媒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不可否认,大众传媒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和推动了明星崇拜,但如果因此而认为是大众传媒导致了明星崇拜的产生则是不观的,明星崇拜是特定文化的产物,大众传媒只不守是它产生的一个必要条件。此外,表少年崇拜明生有其主动选择的一面(关于一点下文将作一步探讨),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大众传媒对明星崇拜影响的有限性。
选择的悖论
如果说明星崇拜纯粹是大从传媒和文化商人妙作的结果,显然这不是事实,因为认同“对明星的崇拜并不完全是我们自己的选择”的观点的人只有16.4%。事实上,青少年学生对明星崇拜的主动选择性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明星崇拜并不是当前社会主流文化所推崇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对中学生的明星崇拜从中学生的学来角度出发基本上也是不支持的,大众传媒也并没有将之强加在青少年学生的头上,因此,相对于成人社会为他们树立的崇拜对象而言,对明星的崇拜的确可以说是他们自己的主动选择。而从对明星的崇拜中所包含的喜欢、欣赏等情感成分来看,也说明了青少年学生崇拜明星是纯属自愿的选择。其二,这种选择的主动性还表现在对具体哪一类明星或哪一位明星的选择上,以及可以同时选择多类或多个明星加以崇拜并随时更换崇拜对象。选择的自由度是相当大的,但话又说回来,如果说明星崇拜纯粹是青少年自主选择这也不是事实。且不说大众传媒在其中如何推波助澜,单从下面这段话中我们便何明白自主选择的其实涵义,“其实我们不是眼泪汪汪地写词作曲的,我产是在研究大众心理,克定一个可能流行的主题后,才投其所好进行创作的。”这是台湾艺人李宗盛对流行歌曲得以流行的诠释,从中我们不难想象,对明星的崇拜亦是如此。如前文所述,明星崇拜的实质是形象崇拜,这种形象是一种理想型,并不完全具有现实性,它是人对自身理想形象的追求。因此,明星崇拜在满足崇拜者对自身形象追求的同时,也满足了它的制作者——文化商人——的经济需要。因星的产生固然与人们对理想形象的追求不无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商人自身而言,他们也有追求理想形象的潜意识。但明星的出现最初却是源自于文化商人的商业目的。而当文化商人从人们对理想形象的追求中发现了明星的商业目的。而文化商人从人们对理想形象的追求中发现了明星的商业价值后,明星崇拜更是被有意识地加以利用了。于是,所谓的明星崇拜也就变成了崇拜文化商人生产的形象产品,而被崇拜的明星在其作为形象产品被消费的同时也获得了产品的部分价值。崇拜者在选择最初便掉入了已被设计好了的选择陷阱之中。因此就明星崇拜的实质而言,它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但对现实生活中明星的崇拜,所谓的主动选择已经丧失了主动的真实涵义。
隐性功能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明星崇拜,它的某些社会后果已为人拉所认识,如明星崇拜对中学生学业的负面影响,尽管这种影响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尚有争议。从笔者调查的结果来看,对于中学生群体的学业而言,明星崇拜交不具有像某些人所宣称的那么大的负面影响。这一点我们不仅从调查对象直接对“明星崇拜会妨碍正常学习”的回答中可以看出,从他们对明星崇拜中出现的狂热行为的态度也可以推断出。由此,笔者认为是传媒夸大了明星崇拜对中学生的负面影响。
如果说明崇拜对中学生学业的的负面影响受到了人们过度的重视,那么它还有两个尚未得到的人们足够的隐性功能。在笔者看来,明星崇拜有两个隐性功能:一是对中学生而言的,一是对社会而言的。对于中学生来说,作为成功者形象被青少年崇拜的明星,多数是青少年的同龄人,他们的成功往往对青少年具有更大的推动力,激发他们的成就动机;而对于竞争激烈但又枯燥单调的学生生活一说,崇拜明星不但可以得到某种替代满足,还可以暂时缓解现实生活中的枯燥和压抑。对于社会而言,在现实意义上的,明星崇拜具有某种整合作用,它不但将处于青春期情绪不稳定和容易滋生是非的青少年纳入了一个不危及社会稳定的安全地带,还使青少年亚文化因明星崇拜的加入而大大淡化了其越轨性或反文化性的性质,从而有助于社会的稳定。而从发展的意义上来看,明星崇拜以及明星效应对社会的长远影响如何目前虽然尚无法得知,但它所体现的价值取向对社会系统方向性的影响却是深远的。
明星崇拜在出现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90年代初期因媒介对青少年狂热的追星行为的报道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时至今日,虽然明星崇拜已成为人们司空惯的社会事实,但它并非停滞不前,无论是明星们还是明星的崇拜者都在发生着变化。随着M.米德所说的后哈社会的到来,明星崇拜的社会影响造成的明星效应不知不觉地渗入了成人生活,从而使明星弃斥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由于明星崇拜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现象,因此本文实证部分的结论仅仅是对此时地明星崇拜现状研究结果的总结,至于它具有多大程度上的推广意义尚有待检验。在本文之后,笔者想要做的是对明星崇拜进行分类研究,因为在对青少年明星崇拜的实证研究中,笔者发现虽然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和歌星都是当前青少年学生崇拜的主要对象,但三者之间也存着着较大的异质性,如果把三者笼统地放在一起加以研究,既不利于更精确地说明明星崇拜的现状,也会忽略一些很重要的事实。
明星崇拜与宗教崇拜的关系
公众对明星本身的(持久)好奇羽会在公众身上产生三种行为结果,也就是这种好奇心会从三个渠道体现出来:一是上文已详细阐述了在公众的欣赏明星表演时,对其本身的关注和兴趣更甚于对其节目的关注和兴趣;二是在表演活动之外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中的明星没有了表演的伪装,完全本身化)中,公众企业与明星接近,比如跟踪明星,围观明星,拥抱、亲吻明星,与明星合影,向明星求爱等;三是公众“爱屋及乌”式地喜欢并搜集与明星有关的东西(这与以收藏或赚钱为目的的收藏家行为是不同的),比如明星的照片、画像、签名、明星穿过的服饰,明星用过的物品等等,这些东西在公众的眼中都成了明星本身的象征。
公众的上述这三种行为表现就是通常所谓的明星崇拜现象,而这三者的共同点——公众对明星本身的向往也就是明星崇拜现象的本质。
讲到崇拜,人们总会想到宗教。那么明星崇拜是不是就是一种宗教崇拜呢?回答的否定的。明星崇拜与崇拜宗教有着很大的差别。兹举几个主要的差别如下:
一、宗教崇拜是以崇拜者(信徒)对崇拜对象(如基督教的上帝)的信仰为心理基础的;而明星崇拜则心崇拜者(公众)对崇拜对象(明星本身)的好奇为心理基础的。这是两者最本的区别。
二、在宗教崇拜中,崇拜者总是服从于崇拜对象:而在明星崇拜中则正好相反,崇拜对象总是服从于崇拜者。明星在公众面前总是表现得很“乖”,尽量投合公众的口味,服从公众提出的要求,把公众当成是他们的“上帝”。
三、在崇教崇拜中,崇拜者对崇拜对象存在畏惧之心,从而对之表现出虔诚的态度;而在明星崇拜中,崇拜者对崇拜对象存在喜欢之心,从而对之表现出羡慕的态度。
四、宗教崇拜促使崇拜者内心宁静,因而宗教集会场所几乎总是庄严肃穆的;而明星崇拜往往使崇拜者产生激情,因而有明星在场的地方,几乎总是沸水锅似地热闹非凡。
五、宗教崇拜在中老年身上的表现得尤为成熟、明显;而明星崇拜则在表少年身上表现得尤为成熟、明显,出现了所谓的“追星族”。
六、崇教崇拜具有自觉性,它有自己完整的理论基础和规范化的仪式,有自己的历史继承性,即代代相传的传统,有自己的地域范围;而明星崇拜则完全是自发的,没有理论,没有规范的仪式,没有历史继承性,也没有地域限制。因此宗教崇拜既是个人的事,也是该个人所处的特定集团的事,而明星崇拜则完全是个人的事。
七、这一点与第六点是有关的。宗教崇拜不但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政治现象,它往往会引起一些政治事件:而明星崇拜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它也许会引起一些治安事件(如在围观明星时所发生的骚乱),但不太可能会导致政治事件。
不管明星崇拜和宗教崇拜有多少差别,两者之间还是有一个能够互想沟通的衔接点。在宗教崇拜中,崇拜者(信徒)向往恢复自己的本来面目,回归自我,回归“人本身”。在宗教看来“人本身”为世俗的滚滚红尘所模糊,需要通过宗教信仰和宗教崇拜一使其清晰化。这在佛教禅宗中尤为明显,禅宗的根本即是通过实施的一定的禅法,以使参禅者能呈现自已的本来面目,回归“人本身”。再看明星崇拜。上文已讲到,明量崇拜的实质是公众对明星本身的向往。而所谓明星本身,实际上就是明星的本身的向往。而所谓明星本身,实际上就是明星的本来面目,明星的“人本身”。因此,不管是宗教崇拜还是明星崇拜,都是对“人本身”的向往,对“人本”的回归。所不同的只是,在宗教崇拜中,崇拜者是对自己的“人本身”的回归;而在明星崇拜中,崇拜者是对别人(明星)的“人本身”的渴望和回归,是人类加归“人本身”的两种不同方式。
为了对作为回归“人本身”方式之一的明星崇拜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我们有必要对“人”这种存在物作一考察。“人”由两种分构成,一是“人本身”,二是由“人本身”发出的活动。“人”是“人本身”和“人的活动”的有机统一体,但是“人本身”常常要被“人的活动”所掩埋而得不到呈现,就象墨鱼被自己吐出的墨汁掩藏住一样。比如,我们有时会抱怨说:“我整天陷于杂七杂八的事务中,真是烦死了”,就体现了这种“掩埋”。由于“人本身”被“人的活动”所掩埋,而得不到呈现,所以,我们在和总是见事不见人?看见走路、骑车、卖菜买菜、乱哄哄的都是各式各样的活动。至于“人本身”则没有进入我们的注意(除非碰见熟人)。同时我们的历史之所以是叙事的而不是记人的(甚至传记也莫不如此!)也正是由于这种“掩埋”的影响。
“人本身”被“掩埋”造成了我们对回归“人本身”的渴望。宗教宗拜可以真实地满足这种渴望,使我们回归到自己的“人本身”;而明星崇拜则只能象征性地满足这种渴望,因为它只是对明星(别人)而不是对自己的人本身的指向和回归。我们对明星“人本身”是指向和回归所产生的满足感,一如我们在足球赛中看到别人进球时所产生的满足感。我们在看到别人进球时会产生仿佛是自己进了球的感觉。同样,我们在回归明星“人本身”时也会产生回归自己“人本身”的感觉,这种感觉所产生的满足感尽管是象征性的,但其产生却十分容易;而由宗教崇拜所产生的那种满足感尽管是真实的,但其产生却并非如此容易。人们虽然信仰了某种宗教,有了宗教崇拜,却并不能一下子回归自己“人本身”,因为其中有个修行(有时是慢长的)的过程;而明星崇拜可以一下子回归“人本身”,这也许是现代社会宗教崇拜式微而明显崇拜兴旺的原因之一。因为快节奏的现代人追求的是方便和容易,这也是为什么在青少年中明星崇拜比宗教崇更为昌盛的原因,因为青少年都是贪图简便和省力的。
在现代,人类有两大越来越强烈的渴望,这就是回归“人本身”的回归自然。回归“人本身”是回归自然成了现代社会两股宏大的潮流。作为回归“人本身”方式这一的明星崇拜随着越来越多的明星的粉墨登场而越业越火爆。如果说宗教崇拜是一条源远流长的大河,那么明星崇拜例是现代社会一道独特的风景线。